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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医院(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

篇2:某医院卫生工作制度

医院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四、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五、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六、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七、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篇3:附五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第五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查房。对经管的病员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三日查房一次,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

二、住院医师:要求做到诊断及时准确,治疗有效安全。查房时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做好病程记录。及时记录上级医生的各种诊疗意见,并请上级医师审核签名;更改医嘱、更改护理等级应有必要的记录。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能及时处理和记录,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临时会诊。

三、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要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对新入院病人应在3天内完成查房。查房时要认真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转院问题。

四、副主任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生、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请副主任医师查房:

1、新入院病人;

2、疑难病例或需更正诊断或对诊断有疑问;

3、凡需发病重或病危通知的病人,或合并严重躯体疾病,或精神症状恶化急需处理的病人;

4、需请外院会诊的病人;

5、凡住院治疗2个月以上,治疗效果不显著及无效;

6、其它:经管医师或主治医师认为需请副主任医师查房的,应在查房前一并通知副主任医师。

五、查房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病历、检查报告及有关器材等。查房时要严肃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作出肯定性指导。

篇4:附五医院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院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口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调剂要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四.配方时,应缌、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六.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须退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片、丸剂。经医师开写退药处方,复写两联,一联交药房,一联交收款处。

七.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登记、签字。

八.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九.调剂室贮药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和拉丁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十.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发现问题和错长错短,当班者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科、室负责人协商处理。

十一.凡是具有效期的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十二.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撤回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十四.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篇5:附五医院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二、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教科,经医教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三、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病门诊应有2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

四、专科专病门诊一旦开设后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开诊,不得无故停诊。如因故需更改时间或临时停诊,必须事先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病人。

五、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治效果。

六、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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