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研究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某研究院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科学院综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院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要与行政领导班子密切配合,紧紧围绕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全体党员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院各项工作和科技目标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院党委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努力在创新实践中为**院的发展和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一条**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院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加强**院党建工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党内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与**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积极推动各项决策的组织实施。

(四)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与**院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拟任免(聘用或解聘)的业务与行政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党委意见,研究决定任免党务干部。

(五)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会、青年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指导和支持他们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六)领导**院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创新文化建设。

(七)领导反腐倡廉建设。

(八)履行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二条党委人员组成

按照《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系统研究所党委工作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执行[1]。

第三条任务分工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分管重大工程项目的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和青年工作等;

**院设置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负责落实党委决议,完成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会议制度

健全党的会议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

(一)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由党委负责召集,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参会人员为**院全体党员。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上级党组织指示,落实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社会热点问题;集中上党课;

(2)听取和审议**院党委工作报告;

(3)对党委工作进行评议;

(4)向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提出意见和建议;

(5)选举**院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会委员。

(二)党委会议执行《**研究院党委会议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执行《**研究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五条议事规则与表决方法

(一)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议事规则,是加强党的领导,做好党委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使党委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院党委议事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会前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2.根据会议制度要求,决定议题和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听取每位委员的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方法

党委在表决做出决定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的人数的2/3,才能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在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决定诸如对党员做出开除党籍等重大问题时,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的4/5,才能进行表决。对争议较大或僵持不下的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做出决定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再行酝酿讨论。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六条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院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纪委在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中国共产章程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研究所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七条党委、纪委、党支部(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第八条印章使用制度

**院党委印章和纪委印章由党办指定专人保管。

使用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批准后予以用印;使用纪委印章,须经纪委书记(副书记)批准后予以用印。

第九条公文审批制度

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请示、报告,应先报党办审核后再报请党委书记审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交上级组织的工作报告、总结报告等须经党委审批后上报。

上级党委、纪委下发的文件,由党办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书记(副书记)阅批。

第十条督办制度

督促检查是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党办负责党委决定的督办落实,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研究院党委工作规则》(科**党字〔2005〕1号)同时废止。

[1]《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系统研究所党委工作实施细则》第九条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书记1人。党委委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第十条党委委员应是所级领导中的党员和科技、管理骨干中的党员优秀代表。党委委员中科技和管理人员应保持合适的比例。第十一条党委委员的基本任职条件:(一)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

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二)热爱党的工作,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第十二条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基本任职条件:(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

篇2:研究院中心组学习制度

某研究院中心组学习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委中心组(简称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的理论建设,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研究院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中心组的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我院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中心组成员必须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把理论学习摆到突出位置。从班子的自身建设抓起,从理论学习入手,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第三条中心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研究院发展方向和重大任务进行专题探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推动科技创新。

组织领导

第四条中心组成员由院党委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扩大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如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第六条每次中心组学习前,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一名同志作主题发言,提供学习资料等,会上针对主题内容进行交流讨论。

第七条中心组学习会上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学习内容

第八条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第九条中心组成员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与**研究院发展相关的管理知识、高科技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信息的发展,不断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承担起**研究院发展的历史使命。

学习方式

第十条中心组学习方式原则上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听专家学者辅导报告、收看录像和展览、学习讨论与专题参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同时,每一位成员还应抽时间按计划加强自学,思考问题。

第十一条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要注重联系解决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性,注重实际效果。

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中心组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考勤与考核

第十三条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事前要请假,事后要补课。

第十三条中心组学习要建立考核制度,对中心组成员要进行学习考核。年终述职时,要讲学习情况;在考评干部时要讲评学习情况,以此督促检查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的执行情况。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3: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某研究院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院(以下简称**院)基层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有关规定,结合**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紧密围绕党支部所在部门的中心任务,做好思想发动和政治保障工作,配合部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科研第一线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

六、配合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第二条党支部委员会

**院党支部按照业务领域进行划分,每个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为3名,一名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

一、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既是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又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凝聚人心。在组织支部活动时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支部活力。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众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和自己意见不一的同志。

二、党支部委员会分工

1.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建设的全面工作。对于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党支部书记按月发放支部书记津贴。

2.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的具体分工由支部书记确定。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党员发展、与工青妇等团体的联络以及收缴党费等工作。宣传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由于工作调整等原因,支部委员会成员调入其他支部工作,原支部需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增补委员,新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会议重新分工,并将选举和分工结果上报党委。调入支部的支部委员会一般不做变更。

第三条党支部会议

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包括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拥有党支部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确定,会议一般应由超过2/3党员参加,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1.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发展新党员;

(5)讨论处分党员;

(6)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议程序。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会议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逐项进行讨论,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出席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出席会议的人数的2/3,才能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如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选举/撤销支部委员等重大问题,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表决结果才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培养发展党员计划等。

支部委员会作为支部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议

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人数较多可增设副组长1人,组长/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指定。组长负责党小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党小组会议原则上不进行重大问题讨论和表决,会议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二、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学习提高的重要组织生活形式之一,根据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会议要求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可以邀请科研管理骨干、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前准备

(1)结合党支部、所在部门中心工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会议主题;

(2)围绕会议主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将意见反馈给参会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3)参会人员之间在会前可通过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增进了解;

(4)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主题提前撰写发言提纲。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会后应及时将会议情况转告缺席人员。

3.会议主要内容是围绕会议主题,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会议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会议记录要求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5.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条党支部考核

为了更好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客观评价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院每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核时间为次年年初。

考核组成员为**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考核组成员依据党支部年初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填写《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评议表》,根据总分进行排名;考核评议项目可根据**院实际情况变化进行调整。考核结果上报**院党委。

每年得分前三名(得分相同可增加名额)的党支部获得**院“红旗党支部”称号,并给予一定活动经费以兹鼓励。

第五条党支部换届

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并做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决定,向党委提出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换届选举的根据;会议时间;对下届支部的建议等。原则上,党支部换届应在党委换届之后进行。

二、准备工作

1.会议准备工作在党委办公室指导下由支部组织。

2.起草支部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届支部组成提出建议。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3.制作选票。

三、选举办法

1.各支部根据候选人任职条件和党支部委员会构成原则,由本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

2.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的党员以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能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应在选票上填写3位赞成其当选的候选人名字。每张选票等于或少于3位为有效票,多于3位为无效票,空白票为弃权票。

3.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以得票多少为序,一次取至应选名额(即前三名)。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第二轮投票票数仍然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上报**院党委委员会决定。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定被选举人时,为废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直接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5.大会设监票人一名,记票人一名,唱票人一名,并获大会通过。监票人的职责是监督发票、投票和记票。记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记票,唱票人的职责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唱票。记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6.如果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况,由党委会讨论处理。

四、换届选举大会

党支部在获得党委批复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新成立支部由党委指定会议主持人)。

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宣读换届选举的根据和党委批复;请党员通过选举办法;清点到会人数,计算是否符合选举要求,明确候选人名单;发放选票;现场收回选票并唱票、计票;由监票人宣读得票情况,主持人宣读当选情况。

五、选举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六、党支部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党委批准。

七、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第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研究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科**党字〔2005〕1号)同时废止。

篇4:班级学校物资使用及赔偿条例

班级、学校物资使用及赔偿条例

1、每个班级每学期由班主任签字领取劳动工具,包括扫帚(2个)、拖把(2个)、黑板擦、痰盂、粪箕、纸篓。根据需要每年换1次(以旧换新)。

2、卫生区为马路的班级每学期领扫帚2把。

3、食堂、宿舍的卫生工具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领取。

4、班级桌凳每学年暑假安排维修一次,其余时间损坏由各班自行负责维修,学校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严重损坏由班主任到总务处登记、签名,并查实损坏原因,一并记载,纳入班级考核。

5、由人为原因损坏的开关、玻璃等一律由责任人自行负责赔偿,并纳入班级考核。

篇5:新华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1、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和深化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2、积极开展增强团组织观念教育、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责任感和自豪感。

3、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医院党委汇报。

4、三年召开一次团代表大会,总结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5、团委委员思想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每二~三个月召开一次。

6、发扬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7、根据青年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文娱体育活动等,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9、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