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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供学生营养餐工程用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提前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未发现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二、供学生营养餐工程用的每种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一个留样容器,牛奶留样量不少于1500ml,鸡蛋不少于3个。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冰箱保存3天。

四、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处理。

五、认真作好食品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六、凡未检验的食品,禁止配发。否则,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篇2:师范专科食堂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师专食堂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建设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E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书记

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以下称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对全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省市区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学生食堂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30人以上食品安全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应迅速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校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调查确认。

(3)组织应急工作小成员迅速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4)在相关校区设立应急救治指挥部,与地方政府专业职能部门联系,查明事故的原因,并随时掌握事故发展的动态,保持各级的通信联系。

(5)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2.学生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20人以上食品安全安全事故。

(1)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

(2)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故进行评估。

(3)校医务室迅速实施救治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参与鉴定工作。

(5)保持通信联系,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发布事故信息。

3.学生食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安全安全事故。

(1)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会同各校区应急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进行调查摸清事故的起源,及时向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报告情况。

(2)校医务室及时组织好对相关人员的救治工作。

(3)校区应急工作小组及时组织对相关食堂进行督查,必要时请卫生防疫部门协查。

(4)校区应急工作小组保持与学校的联系。

4.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1)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校区或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2)校区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3)校医务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校区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4)校区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

5.应急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数不断增加,情况复杂,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工作小组,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范围不会进一步扩散,应上报上一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相应降低或者撤消预警。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全校各部门和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安全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下属相关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1.校医务室:

(1)做好应急事件处理的必备医药等物质准备。

(2)根据就诊情况及时发现并掌握突发事件初始诊断,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判断并报告事故的原发点和原因。

(3)应急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好就诊人员救治工作,充分利用校医务室条件实施应急救治,根据情况组成专项医治护理小组。

(4)充分利用校医务室周边社会医院进行相关救治和检查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查明突发事故的病因和消除病因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全校受诊和治疗情况。

(7)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2.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1)对病发人员进行现场咨询,了解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清校内、校外原因,尽快明确事发地点和所用的食品等。

(2)汇总分析突发事件的病因、病源。

(3)由专人安排好相关人员的救治,掌握校内外医院救治情况,每日上报学校。

(4)协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及有关学院安排好救治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配合医院做好治疗工作。

(6)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化验检测结论和事故调查情况,向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提供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分析材料和相关处理建议。

(7)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3.学生食堂:

(1)立即封存

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食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务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五、总结报告: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全校学生食堂等各餐饮供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安全安全的漏洞,确保食品安全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国务院、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对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委拖延、擅离职守者,对造成或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3:学校后勤管理基建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后勤管理与基建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负责抓好食堂、超市、各食品售卖点的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食品销售点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各销售点食品的质量管理,保证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一、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二、定期对有效资质证、大宗食品采购、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进行验证备案;定期对托管食堂单位进行评价,托管到期后落实签订托管协议。

三、按照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对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四、加强各销售点的安全卫生意识管理,督促各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严防投毒、火灾和其它破坏活动。对每餐的留样工作和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加强各销售点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每个环节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各销售点进货渠道的检查,监督食品原料进货是否按有关采购制度执行,对库房的食品安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食堂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六、落实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监督各经营点是否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调离相应岗位。

七、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例会,总结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并抓好落实。

八、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卫生监督执法所工作人员对各经营点进行食品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协助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九、作好食品安全安全管理资料工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要求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篇4:职业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三、新上岗或临时上岗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卫生知识、食品安全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域内;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九、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要求。

篇5:某中心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中心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1、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完善食堂硬件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农村学校要积极改善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经营条件达标。

2、学校食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档案,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3、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配备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食堂要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相适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更衣洗手装置,以及有效的防虫害、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废弃物容器等设施设备。

4、食品库房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透气,有防潮、防鼠设施,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必要时设冷冻(藏)库;定期检查清理超期、变质食品及原料,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食品库房不得住人。

5、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健全完善采购记录,采购食品须到有合法资质的经营单位购进,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供货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大宗食品原辅料要定点采购,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6、食堂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饮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须在操作前洗手并消毒;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和食品库房。

7、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肉类、蔬菜、水产品须分池(盆)清洁、分案切配,严格做到生、熟用刀、板分开。

8、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发芽土豆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慎用芸豆、豆角等易导致中毒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时必须烧熟烧透;对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要充分加热,加热前须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要彻底解冻并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须不低于70℃;不得向学生出售已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9、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要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以备查验。

10、餐用具须做到每餐使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要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规定,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要有明显标识;要定期检查、维护消毒设备、设施,并做好检查、消毒、维护记录,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1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进行处理,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做到日产日清。

12、加强对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净化、消毒工作,保证处理后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要求;储存开水的容器要每天清洗1次,确保学生在校饮用水安全。

13、积极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14、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内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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