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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中校园治安工作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二中校园治安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调查清楚来电、来信人的身份和意图,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

一、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或校长室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学校安全,则必须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三、学校领导(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学校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学校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学校内部发动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局报告,应当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要保密。

五、对于与单位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为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学校内部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单位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物业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暴力小组人员迅速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单位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有条件的学校要封锁大门。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学校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单位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或教体局分管安全的领导报告。

学校内部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物业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

可疑邮包是指:邮戳异常(寄包人地址与邮戳地址不符)、字体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状、重量、气味、包装包扎、邮包内的声音都异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应急小组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单位应当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单位应当配合警方组织防暴力小组在单位内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单位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单位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应急小组应迅速组织防暴力小队(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学校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篇2:区二中地震应急预案

二中地震应急预案

为贯彻实施《宣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市委、市政府、市教体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震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发布本市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学校随市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作出临震应急反应,实施如下临震应急预案:

1.通知全校师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强震情临听,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避震通知,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避震知识宣传,组织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抢险救灾和特殊情况下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与稳定工作。

5.地震发生时,按照防震逃生演练方案进行避险和疏散。

二、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在本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应急行动,组织师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一级预案:市内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全面了解学校灾情,向市教体局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

3.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预案:市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向市教体局和市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并汇报救灾工作情况。

3.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工作。

三级预案:市内发生轻微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了解灾情,并及时向市教体局汇报。

2.根据学校灾际情况,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救援措施。

3.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篇3:区二中卫生管理制度

二中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十一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8-10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洁净、舒适、安全、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1、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学校应把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卫生文明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教育系统文明的典范与窗口。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个人取消班集体或个人评先资格。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教室内设有卫生角,有常用急救用品。各班应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3、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

(5)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6)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

(7)防止校内化粪池漫溢,特别是阴雨天,杜绝粪水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传染病流行。

4、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老师、学生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总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三)、个人卫生监督与管理: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站、立卧行走姿势(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5)做好预防接种,勤洗澡、讲清洁,防止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2、注意用眼卫生。

(1)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2)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最后排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3)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4)根据学生视力情况每班每周抡换桌位一次。

(5)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保健教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群体预防教育讲座和举办宣传板报。

4、制订防近、防龋和食品宣传和教育工作计划。

5、健全学习评比制度。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栏,定时更换卫生专栏内容,积极参加消灭四害活动和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会活动。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四)、食堂卫生监督与管理:

1、规范岗前培训体检制

度和持证上岗制度。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培训证和健康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规范采购索证、登记、台帐制度。严格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确保质量关。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监管职能,奖惩兑现。

4、从业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5、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严格消毒制度。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7、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8、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9、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10、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1)厨房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餐具清洗、消毒。

(2)厨房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3)严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蝇、防鼠工作。

(4)不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物,不喝生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5)强化安全意识,师生厨房关好门、管好人、饮用水箱(桶)要加锁,防止投毒恶性事件发生。

收银制度

篇4:区二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二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应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校医和班主任,并报应急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当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教体局综合科、安监科,同时填写《出险通知书》。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5.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协商友好解决有关问题。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教体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一般不解决住房、户口、开学和工作等;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5:区二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二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优化育人环境,创建一个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学校指导为基础,物业管理为主体,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并重”的原则。

三、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分管校长任主任,总务处、团委、政教处、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副主任,下设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总务处,各公寓楼内设专职男女生生活指导。

四、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寓的管理;

3.负责公寓男女生活指导的选配、培训和考核。

五、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

2.负责学生公寓住宿秩序的管理;

3.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的管理;

4.负责学生公寓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的日常管理;

7.负责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指导;

8.负责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结合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学生在公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二床位分配与安排

七、新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缴纳各项住宿费用,凭缴费收据办理寝室住宿手续,再到相应公寓楼层办理入住手续。

八、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学生调整寝室与床位须填写《调寝申请表》,经生活指导和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整。未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床位。

九、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无丢失公寓用品者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在当天内撤离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留宿。

十、床位分配安排实行按年级、班级相对集中和男女分开的原则。

十一、寒、暑假和假日学校放假后,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必须在二日内离校,因个人原因推迟离校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到指定宿舍居住。寒、暑假和假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校或假期不离校者,公寓不予接待和安排。

三公寓生活秩序管理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对维持正常生活秩序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十三、非本校学生与员工未经学校有关部门许可,严禁进入公寓。来访者要登记;学生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者;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学生公寓不准留宿外人,若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办理住宿手续,离校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十四、学生公寓不准有异性进入(履行公务者除外),更不准留宿异性。

十五、严禁夜不归宿,禁止爬围墙、窗户、阳台、雨棚等进出学生生活区和公寓。

十六、学生公寓是为所有住宿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不准进行与正常生活、学习无关的行为。

1.不准进行非法*、聚众闹事和张贴大、小字报等,不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与*活动,不准阅览淫秽非法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

2.不准哄闹、斗殴、饮酒、赌博等;

3.不准偷窃、勒索、诈骗、冒领、侵占学校或他人财物等;

4.不准使用电热棒、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褥子等加热设备,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在公寓内做饭,以及使用其它学校禁用的电器;

5.不准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或推销活动,如销售商品、进行促销活动、发放与张贴宣传品;

6.不准饲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公寓;

7.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扑克、玩游戏机、大声唱歌弹奏乐器等娱乐行为;

8.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球、溜旱冰、骑车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体育运动;

9.不准在公寓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影响公寓内通行的大件物品;

10.不准进行其它干扰他人学习、生活、工作的行为以及其它学校明令禁止的行为。

十七、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公寓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有点蜡烛、燃烧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制造明火的行为;

2.不准燃放鞭炮、烟花;

3.不准使用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不准随意动用公寓内的防火用具与消防器材;

5.寝室钥匙与物品柜钥匙不准随意借给他人;

6.携带非学习用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时,必须凭相关证明到值班室登记;

7.离开寝室要检查门、窗、灯、水笼头是否关好,柜门要锁好,门要反锁;

8.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假期时将贵重物品带走。

十八、要提高警惕,严防偷盗。发生案情时,即刻通过公寓生活指导或门卫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等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十九、学生必须爱护公寓环境、公寓物品,保持公寓卫生。

1.不准践踏草地,采摘花草,不准破坏树木,不准损坏绿化设施;

2.不准乱贴广告、启示、告示、通知等宣传品;不准派发样品、宣传品等;

3.不准乱写乱画、钉钉子等;

4.不准损坏、丢失、调换和拆卸学生公寓内的公物,柜子、毛巾架等不准擅自搬离寝室;丢失或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5.保持寝室干净、整齐,不准在寝室内乱堆东西,不准在窗外晒衣服;

6.不准在寝室内随地吐痰,乱泼水、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7.严禁往走廊或窗外泼水、丢杂物;

8.剩饭剩菜倒入水桶,垃圾倒入垃圾桶,严禁将剩饭剩菜等杂物倒入水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二十、学生公寓内不准携带或存放与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无关的物品。如:电热棒、电水壶、电暖气等电热类电器;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炉、酒精炉等炊具;鞭炮、烟花、汽油、酒精、酒精块、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游戏机;棍棒刀具等危险器械与工具;销售、促销或派送商品;*材料、封建迷信材料、传播*材料;黄色或*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其它

违章电器以及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有毒有害物品。

四公寓作息制度

二十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起床与就寝;

2.晚间休息时间,不准随意进出公寓,晚归者一律履行验证登记手续,门卫对出入公寓的学生有权询问或检查其携带物品;

3.除病假者外,学生学习活动时间内,学生不准在寝室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午休时间、自修时间以及熄灯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以及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不许使用临时照明用具。

二十二、学生生活区开门时间春冬季***,夏秋季**。

二十三、学生公寓晚上熄灯时间:夏秋季**,春冬季**。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通宵给电,学生必须自觉关闭房间的照明灯与其它电器。

五用水用电管理

二十四、学生公寓可考虑采用控电柜集中供电,寝室内使用的电器总瓦数超过一定标准,控电柜自动断电。

二十五、节约用水,人离关阀,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或作其它用途。

二十六、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二十七、不准私自接电源线。

六寝室物品用具管理

二十八、学生公寓的所有用具实施设备,均为学校公共财产,学生要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十九、公寓住宿的学生每人均分配有用具。用具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的,可经公寓管理员报总务处予以维修或更换。

三十、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用具,损坏或遗失用具者,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要加倍赔偿。毕业离校时须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学生持验收合格凭据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七、检查制度

三十一、学校对学生公寓的生活秩序、卫生状况、消防安全、设备维护实行检查制度,各部门与总务处共同制定检查标准。学校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物业主任或公寓生活指导的陪同下进行检查。

三十二、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总务处对学生公寓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1.每周星期二下午,总务处公寓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和学生代表对所有寝室进行综合检查;

2.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对所管寝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学生公寓办公室对所有寝室每周至少随机抽查一次;

4.总务处每周随机对寝室进行抽查一次以上。

三十三、寝室卫生管理分为“分工责任制”与“值日生制”两种方法:

学校和总务处进行综合检查时,寝室内卫生“采用分工责任制”,所有寝室清理工作必须分配到个人,各寝室制定统一的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粘贴在指定位置。分工原则为: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公共位置由各寝室自行规定。

日常抽查采用“值日生制”,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其它清理工作由值日生负责。

三十四、学校综合检查时,学生寝室应当留人。

三十五、学校综合检查与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床铺,桌面,书架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2.个人床下与桌下清洁无杂物,鞋子摆放一条线;

3.门、窗玻璃明亮干净;

4.地面、桌面、窗台、床栏杆、柜面擦洗干净;

5.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

6.墙面、天棚、灯具清扫干净;

7.室内无贴画,不钉钉子;

8.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

9.“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二)随机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负责各自使用物品的清理工作,如床铺上、床下、桌面、书架物品摆放;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个人床铺位置与柜子无贴画,不钉钉子等;

2.值日生负责公共部分清理工作,如地面、门窗、玻璃的清洁、非个人位置无贴画,不钉钉子;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等;

3.“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三)学生生活秩序与行为检查内容:

三十六、公寓管理办公室综合检查的结果,在学生处公寓管理的橱窗宣传栏上每二周公布一次。

八奖惩办法

三十七、“文明寝室”是学生公寓寝室文明、卫生评比的荣誉称号。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月一小评,颁发“文明寝室”流动红旗,每学年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十八、在公寓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学生,取消评定“评先选优”资格;各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50分的取消评定“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资格。

三十九、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直接推荐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十、凡担任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者,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

四十一、凡荣获“文明寝室”流动红旗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2分,寝室长每次加0.3分;学年荣获“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寝室长加0.5分。

四十二、凡在学生公寓违犯校规校纪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四十三、凡违犯以上各条款,扣除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

四十四、每名学生在一学期内公寓检查中,扣除综合测评分一般不超过5次,总计不超过2分。

四十五、凡损坏或丢失公物的都要按价赔偿;查不到责任者时,由寝室内人员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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