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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监测维修工必须是热爱本职工作,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并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矿井“一通三防”情况。按时参加矿、队、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蔡山洞煤矿监测维修工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一通三防”管理的规定。

3、按安全生产要求安设监测装置,并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安装到位,调试正常。

4、及时排除井下各头(面)监测装置的故障,瓦斯探头误差率不超过±0.2%。探头故障排除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超过24小时;对JK-101监测系统软件故障要随时和安装厂家联系,并拷贝监测系统软件,以备急用。

5、认真搞好监测质量标准化,监测线挂巷道无风筒一帮,保持吊挂平直,监测主机吊挂或上架稳固,并挂牌管理,牌板填写要完整,按巷道延伸速度及时添加监测线,探头距碛头不得超过5M。

6、坚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强现场巡回检查,每周全面调校探头两次,并作好调试记录。搞好自主保安,严禁带电作业。

7、认真做好监测材料计划,保证监测系统维修保养的需要。

篇2:通防安全监测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监测工必须掌握井下生产接续情况,按照《规程》要求布设井下分站,安装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2、每天必须掌握井下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安全监控设备、监测系统线缆及接线盒悬挂、管理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必须实行挂牌管理。

3、按《规程》要求必须每7天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一次,校验时工具及配件齐全,调校符合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熟悉掌握各分站和传感器的性能、工作原理,井下分站、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成,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首先与调度员联系了解故障原因,处理设备故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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