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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以及其他要求,通过辨识适用条款,评价公司遵守执行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一、评价时间:2013年4月25日

?二、评价人员:

三、评价结论:

1、通过评价组辨识,有6项法律、44项法规、75项标准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相关,并对其中1353项适用条款进行了评价。本次评价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全部都是现行有效的,其涉及的内容,基本覆盖到公司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

2、通过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表》进行评价,公司整体遵守执行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资质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公司特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按比例要求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各级安全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正处于试生产期,正在积极申请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验收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合法安全生产。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明确了各级职责,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年度检测,按时完成申报工作;每年编制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效治理检测结果超出国家标准的不合格项目;定期为员工配置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适用;为每个员工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认真执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等。

(3)危化品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等,公司通过制定制度,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采购、使用、运输等环节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编制了“一书一签”,并加强了日常检查,特别是对剧毒和易制毒危化品进行了严格管理。

(4)特种设备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1部总则》等,公司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从设计、安装、改造、使用、检维修等环节强化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所有特种设备均在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公司组织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的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5)应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煤化工公司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应急管理人员,组建了150人(兼职)的救援队伍,购置了必要的应急物资,日常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市局专家评审,完成了备案工作,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煤化工公司委托山西省赛福特安全评价中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现状评价,全厂为1处重大危险源,通过管理、技术等手段已将重大危险源风险降为可接受程度。

(6)其他安全管理方面包括新改扩建项目、隐患治理、人员培训教育、安全标准化建设、非常规作业、安全设施、安全费用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等,公司从新建项目立项开始,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审查、预评价等,积极按照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把关;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定期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审批开停车、吊装、动火、抽堵盲板、登高等非常规作业,强化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注重员工培训教育,狠抓新员工和复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将外施工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员工同等要求管理,规范了厂内人员的安全行为;建立安全费用专户,按要求比例提取专项费用,严格审查使用情况,对安全设施进行了分类统计,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检测,并在不断加大投入,补充完善,确保本质安全;煤化工公司扎实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规范安全管理各方面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

3、通过对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条款的评价,公司整体符合性程度较高,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改进:

针对以上0项不符合,公司按照《不符合整改措施表》明确责任人、时间和措施进行跟踪落实,不断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努力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篇2:职业健康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报告书

1.总论

1.1项目背景

项目建设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健康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评价机构进行。

唐山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审计评估资质的检测评估技术服务机构。能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估原则,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干扰,对受委托项目进行职业健康专项评估。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年*月唐山市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对*****工程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第352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9号;

(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第23号;

(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第24号;

(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5]第1号;

(8)《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监发【20**】第63号;

(9)《高毒物品目录》;

(10)《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11)《职业病目录》卫生监发【20**】108号;

(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依据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1.2.2规范、标准

(1)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3)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4)GB50187-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5)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6)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7)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8)GBZ/T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9)GB12801-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0)GB16910-1997《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

(11)GBZ/T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

(12)GBZ/T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

(13)GBZ/T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

(14)GBZ/T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

(15)GBZ/T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16)GB/T205-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17)GB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18)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9)GB10434-89《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20)GB10436-8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21)GB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22)其它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程和规范等

1.3评价目的

1.3.1贯彻落实国建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3.2明确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1.3.3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1.3.4为职业危害相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3.5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1.4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改、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利旧内容进行评价。

1.5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必要时还应对项目选址进行评价。

1.6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水平和定量分级结果,对试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并可通过检查表分析法评价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1.6.1职业卫生调查

在分析预评价报告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

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试运行情况、总体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预评价报告与防护设施设计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1.6.2定量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等定量分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6.3职业卫生检测

l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进行检测。

l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及建筑卫生学检测

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为甚学内容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

1.6.4职业健康检查

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1.6.5检查表分析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

编制成表,对评价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

1.7评价程序

1.7.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初步设计、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设计现场调查、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参见附录A。

1.7.2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工作日写实、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核实等工作,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1.7.3报告编制与评审阶段

主要工作为分析、整理所得的资料、数据,并对其进行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对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修改。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参见下图:

1.8质量控制

在评估过程中坚持按照唐山永安职业健康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质量控制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人员技术保证:抽调有职业危害评估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评估工作,设置评估负责人、资料收集人、评估报告起草人、审核人。

评估程序保证:要求参加人员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认真学习与本评估相关的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后,对项目进行职业危害现场调查。制定评估法案,对项目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对项目工艺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分析,按照职业健康评估工作方案和程序进行工作。

采取公司内审核,分为评估组内审核、公司质量控制办公室审核和公司技术顾问小组审核的修改定稿制,保证职业危害评估报告的规范和完整。

2.项目概况及试运行情况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性质、规模、地点

2.1.2建设情况

2.1.3“三同时”执行情况

2.2项目试运行概况

该项目自年月完工后,于?年?月产能达设计产量的?%,至今共运行?个月。

(如实写吧,强调的是设计产量有个比例的,这个看各单位内部规定的,此外运行时间有规定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

PS:我接触个厂,从建立其到破产,10年没有到过设计产能的20%

各位说,这个厂做不做控评

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3.1总平面布置调查

(用非常简练的文字描述,主要还是需要CAD的图纸)

3.2设备布局调查

(用非常简练的文字描述,主要还是需要CAD的图纸)

3.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评价

(评价,主要依据包括有毒、无毒分开,高毒、低毒分开,振动放置于第一层,高温车间布置等待,依据标准是GBZ1-20**)

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4.1职业病危害因素概述

4.1.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4.1.2生产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4.1.3劳动定员及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4.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明确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仪器、条件、频次、检测点设置等内容。)

4.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5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调查与评价

5.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5.2防护设施防护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

(调查内容主要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控制、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防辐射、事故通风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时,应对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分析超标原因)

5.3防护设施维护情况

5.4防护设施评价

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

6.1防护用品配置种类、数量级参数调查

6.2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调查

6.3防护用品评价

7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7.1建筑卫生学

主要包括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调查、检测(包括检测方法、仪器、条件、频次、检测地点设置等内容)与评价

7.2辅助用室

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的调查与评价。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与评价

8.1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

8.2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8.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8.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

8.5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

8.6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8.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8.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

8.9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

8.10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8.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8.12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

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9.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

9.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9.3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

10结论

(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的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做总体评价)

11建议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生产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12附件

12.1建设项目委托书

12.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12.3地理(区域)位置图

12.4总平面布置图

12.5检测报告书

12.6委托单位营业执照

篇3:水利水电建设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大型水利枢纽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其他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逐步推广实行。

第三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有关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可根据需要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第四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安全预评价

第六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督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承担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机构应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根据危险发生频率、危害程度、已提出的防范措施,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实践,确定危险等级和排序,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安全篇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是初步设计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

第三章安全验收评价

第九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对该项目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第十条承担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在分析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提交的安全自检报告和监测资料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现场检查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制度运作状况;深入调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运行状况、管理状况、监控状况,查找尚存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确定其危险程度并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对项目运行状况及安全管理做出总体评判,为生产管理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和修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前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安全评价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总责。

项目法人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尚未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并经水利部认可的设计单位或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水利、水电工程业)的甲级资质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工程主体设计单位不得承担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从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应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

第十四条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应组织安全评价从业人员深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设计文件、相关审查和鉴定意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为依据,对照设计成果、工程施工状况,独立开展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评价发生的费用,根据评价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由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与委托单位双方协商,合理确定,纳入项目建设费用。

第五章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第十六条水利部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承担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工作。

安全预评价工作完成后,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应向水规总院提出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送有关验收主持单位进行安全专项验收。

有关验收主持单位应按照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确定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或验收程序。

第十八条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一般采用会议形式,实行专家审查。

水规总院和有关验收主持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审查制度、工作程序和审查专家库,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专家,充分发挥审查专家组的作用,确保审查工作的质量。

第十九条水规总院和有关验收主持单位及参加审查工作的专家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安全评价报告有关技术内容的知识产权。对审查中有失公正、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水规总院和有关验收主持单位应将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发送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时报送水利部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水利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及评价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水利部组织对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业务培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篇4:安全评价实施工作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使安全评价工作各个环节正常、有序地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有效,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安全评价工作的过程控制。

2职责

2.l办公室负责评价工作所需资源配置、协调。

2.2评价组长组织评价工作的实施。

2.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程序内容

3.1评价合同

3.1.1签订合同前,负责市场开发的工作人员必须检查委托单位的生产、经营或储存设施是非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工艺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营业执照及其他法定的证件是否齐全,以上条件有一项不具备的,不得签订评价合同,但要向委托单位解释清楚,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3.1.2合同价格参照有关规定确定,与委托单位协商解决。

3.1.3合同中应明确指出:项目名称、评价类别、金额、时间等要求。

3.2评价组的成立

3.2.1安全评价部依据合同或协议,成立评价组。评价组的人员、设备、辅助设施根据评价种类、工作量、周期等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并满足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

3.2.2业务部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评价组进入现场开始开展评价工作。

3.2.3在评价过程中如有与评价相关的变更,客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评价组。

3.3评价准备

3.3.1评价组长应依据项目情况或工艺,做好资料及防护用品的准备和评价人员的配备,并负责就现场评价条件等与客户联系,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3.3.2必要时现场评价组根据项目大小及技术和工艺要求等,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可聘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评价过程中的问题。

3.4评价实施

3.4.1评价组在接到任务后,由评价组长根据评价项目合理组织评价人员实施,保证评价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3.4.2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以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为准则,以现场检查的情况、数据为依据,结合个人安全管理经验,选用合理的方法,正确作出评价结果并及时作好评价原始记录,评价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3.4.3对项目基本情况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包括项目概况、有效证件、图纸、资料、管理机构及人员、工艺流程、自然条件等安全评价必须的内容。

3.5情况汇总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通报现场评价情况并进行双方或多方座谈:

3.5.1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程度;

3.5.2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5.3现场评价结果;

3.5.4客户和其他各方对评价的意见。

3.6评价结果认定

3.6.1原始记录;

3.6.2评价结果;

3.6.3评价意见。

3.7评价资料整理

3.7.1做好现场记录;

3.7.2评价组长及人员签字;

3.7.3资料是否满足评价报告的编制。

3.8总结

3.8.1评价资料回公司经检查后做好登记;

3.8.2总结汇总。

4记录

执行本程序产生并保持以下记录:

——评价原始记录

——审(校)核记录

——评价报告

5相关文件

xtAP-QMS110-2006《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xtAP-QMS111-2006《评价报告管理程序》

篇5:安全评价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评价过程中所聘用的技术专家具备相关专业的必要的水平和经验,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安全评价工作需要的技术专家的聘用和考核。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技术专家的资格评定工作。

3.2办公室负责技术专家的聘用。

3.3办公室负责技术专家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档案管理。

3.4安全评价部负责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4管理内容:

4.1技术专家的资格评定工作由总经理主持。

4.2聘用时对技术专家资格评定条件:

4.2.1工业技术类和安全管理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至少六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4.2.2所聘用的技术专家在所从事的技术或管理工作领域内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或有相应的专著。

4.2.3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2.4了解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法规。

4.2.5了解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4.3日常工作中对技术专家的考核:

4.3.1安全评价人员在实施安全评价过程中要对技术专家所指出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建议整改措施做好记录。

4.3.2安全评价部应每季度对技术专家的工作业绩、工作效果、客户反映情况进行统计。

4.3.3每年底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技术专家进行资格评定,评定分二个方面:工作能力和行为表现;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经评定为不合格者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停止聘用。

4相关文件

xtAP-QMS110-2006《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xtAP-QMS111-2006《评价报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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