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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2005)134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董事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公司董事长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

3、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4、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5、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负全面责任;

6、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7、通风副总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8、机电副总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9、采掘副总负责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10、安全副总负责对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

11、公司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案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具体的整改负责人,谁负责谁销案;

12、公司安监处负责每月组织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进行整改;

13、公司建立重大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功的员工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1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罚;

15、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实行谁发现谁负责落实整改,并负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

16、基层单位负责的责任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由负责责任区域的队长负主要责任,对责任区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17、负责整改的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18、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19.对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篇2:M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公司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组织完善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水害隐患治理措施。

二、每周进行两次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检查后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回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对于查出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地测科在每年雨季来临期间必须每周对地表进行一次巡查,对矿井各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防洪材料的设置要作系统的检查,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五、地测科必须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六、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七、加强职工对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地测科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本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九、矿井水害预防、治理的执行措施。

1、机电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2、地测科、机电科每年在雨季节来临前,对井下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水泵联合排水的稳定。

3、每年雨季前对井下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4、地测科加强对周边相邻矿井的防治水监测,每月定期对各相邻矿井井下的采掘情况进行交换,时刻掌握第一手资料。

5、加强对本井田包内整合关闭矿井及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超前钻探,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6、地测科、培训中心负责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7、雨季来临期间地面只要下暴雨,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SD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管一〔2011〕20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综〔2011〕197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各类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提高矿山企业防灾抗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

?矿山建设项目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开采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培训记录、考试试卷等档案是否完备;地下矿山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和避灾线路图是否齐全,露天矿山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是否齐全;安全评价报告书和检测、检验报告书是否有效;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是否归档保存;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否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转;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是否制定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

?(二)地下矿山

?1、安全出口:每个矿井是否至少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并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30米;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是否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是否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2、矿井通风:是否全面实现机械通风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是否齐全完好;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是否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是否有完善的漏电、接地、过流等保护装置;井下作业地点风质、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已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的采掘工作面、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是否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3、采掘工程:矿山企业是否按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进行开采,设计中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是否被开采或者毁坏;顶板的最大允许暴露面积是否超过设计规定;采空区是否按开采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地表陷落区域内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栅栏。

?4、防治水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摸清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及废弃采空区积水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矿井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是否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是否满足规程和井下排水的要求。

?5、防灭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地面、井下防火制度;主要进风巷道、机房、硐室和仓库等设施是否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是否有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风井口及机房、硐室等20米范围内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和火源存在;空压机(含移动空压机)是否安装在地面或通风良好、无可燃、易燃物的专用硐室内。

(三)露天矿山

?1、是否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露天采矿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生产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凿岩平台宽度、分层高度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

?3、是否完善防洪排水措施,采场工作帮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效清理坡面上的危岩、浮石。

?4、是否采用机械化铲装,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尾矿库

?1、在役尾矿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是否按设计规范排放尾矿。

?2、尾矿库库内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滩顶高程是否满足防汛的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3、是否落实防暴雨、防山洪的措施,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充足;汛期前是否开展检查、维修和疏浚排洪设施,确保畅通,是否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有效清除排洪口周边杂物。

?4、上游式筑坝法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每级子坝堆筑完毕是否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5、××市人民关于《关于下达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政综〔2008〕234号)落实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五)排土场

?1、实际堆存量大于6万立方米且下游有人员聚集场所、居民区(点)、企业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排土场是否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确定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落实整治措施。

?2、是否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作业管理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第6条的规定;排土线是否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是否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是否有2%~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是否有固定的挡车设施。

?3、山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捡矿活动。

?4、汽车排土作业时,是否在作业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安全标志;排土场滚石区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制定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县(市、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日前将上报市局矿山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以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装置和重点场所的检查,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要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安排部署、排查治理隐患的内容、数量、责任人等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安监部门。

(三)督促检查阶段:8-9月,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9-10月,市安监部门对各县(市、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企业;10月份,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巩固治理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级督查组将在11月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检查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整改、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王建生,成员:申秀伟、叶森林、郑定胜、马旺林、杨琪。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安排部署,要结合本单位、本地的实际,精心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矿区和重大危险源,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加强工作实效。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安监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信息共享,有效运用“一岗双责”有力抓手,强化职责分工,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各矿山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要充分应用各种舆论宣传途径,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安监部门要对在排查治理中走过场的企业进行通报,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写出专题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上报市安监局矿山科。

篇4:ZZ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我矿各类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右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右安字【2013】2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右玉县人民政府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刘世江(矿长)

副组长:苗广东(总工程师)

降日升(安全副矿长)

张宗礼(生产副矿长)

?吴继刚(机电副矿长)

?陆生标(矿长助理)

成?员:郝义清?梁建国?苏锦山?郑?波?张?虎

刘振山?杨计栓?乔旋琪?苑胜岗?王?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梁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置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置,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三)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四)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雨季,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右玉县县委县政府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31日前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分管领导、队长及班组长进行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篇5: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格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13]10号)文件精神及2013年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矿的安全工作,做好复产复工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详细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刻吸取5.11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安全稳妥的进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矿井采、掘、机、运、通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为了把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复工复产重点工作来抓,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赵彬

副组长:叶斌

成员:及各职能组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等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复工复产隐患排查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对此次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投入;

副组长廖伟、邓德强具体负责此次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工作开展进度、汇总工作情况、牵头验收考核;

办公室下设七个隐患排查治理组:

技术组:负责全矿井技术、图纸、资料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生产技术组及相关技术人员

采煤组:负责采煤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全、采煤队长及相关人员

掘进组:负责掘进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全、掘进队长及相关人员

机电组:负责井上、下机电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陈自荣

成员:机电运输组、机电队及相关人员

运输组:负责井上、下运输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机电运输组、运输队及相关人员

通风组: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通风组、通风队及相关人员

综合组:负责地面环境、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办公室、调度、财务、后勤、供应、保卫等相关人员。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长时间停工停产之后复产、复工的顺利进行,为矿井复产、复工之后的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四、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地面、供电、生活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组织,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并设置专用回风巷、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掘进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

2、瓦斯治理情况: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瓦检员、巡检员、监测员的配备与生产作业面相匹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重点查:工作面上隅角、陷落处、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由通风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

3、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无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规范、真实、及时的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由采煤组、掘进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

4、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采煤工作要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加快采煤方法及支护改革,淘汰木支柱。由采煤组、掘进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实行市、县、矿三级联网,畅通无阻。立井、斜井、运人、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由机电组、运输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

6、水害防治情况。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由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

7、应急救援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由隐患排查办公室及技术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人:**

8、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排查矿井地面社会主义新矿山建设情况。由综合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杨国威、。

9、火工品管理情况。严格火工品管理,井下火工品发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退还、报废制度。由综合组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责任人:**。

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由隐患排查办公室、技术组、综合组负责,责任人:**。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顶板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五、实施步骤

1、2013年7月21日,制定并上报《复产复工排查隐患工作方案》。

2、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矿井组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区煤管局。

3、《隐患整改方案》经审核批准之后,矿井组织进行隐患整改并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区煤管局。

六、实施办法

1、矿长主持召开隐患排查工作办公会,会上重点贯彻学习《复产复工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人员进行分组,落实各小组排查内容和责任人。通知开会的人员严禁缺席、迟到。

2、安全副矿长、矿兼职救护队队长带领矿瓦检员、兼职救护队员4名,对矿井井下环境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浓度。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允许各检查组入井排查隐患。

3、入井排查之前,井口矿灯、自救器管理员要准备好足够数量的矿灯、自救器并检查确认矿灯、自救器是否完好,井口检身人员要严格进行入井检身,确保无烟火入井、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正确,调度室检查确认矿井通讯系统正常,监控室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加强监控监测。

4、隐患排查共分7个小组,各小组排查路线如下:

(1)技术组负责地面资料的检查;

(2)综合组负责地面环境、生产生活设施、物资的检查工作;

(3)采煤组负责采煤系统的排查,入井路线为:安全井→副平硐运输大巷→联络石门→15-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5-3#采煤工作面→15-3#采煤工作面轨道巷→南采区提升上山→副平硐运输大巷→安全井;

(4)掘进组负责掘进系统的排查,入井路线为:主井→主平硐运输大巷→北采区材料上山→9#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层总回风巷→9#层轨道巷掘进工作面→主平硐运输大巷→主井;

(5)机电组负责井上、下机电系统的排查,入井路线为:配电房→主扇房→安全井→副平硐运输大巷→南采区提升上山→15-3#采煤工作面→副平硐运输大巷→联络斜巷→主平硐运输大巷→9#层轨道巷掘进工作面→9#层总回风巷→9#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北采区材料上山→主平硐运输大巷→主井→地面;

(6)运输组负责井上、下运输系统的排查,入井路线为:机车充电房→原煤仓运输干道→主井→主平硐运输大巷→北采区材料上山→9#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层轨道巷掘进工作面→主平硐运输大巷→联络斜巷→副平硐运输大巷→南采区提升上山→15-3#采煤工作面轨道巷→返回地面;

(7)通风组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排查,入井路线为:主扇房→安全井→副平硐运输大巷→南采区提升上山→15-3#采煤工作面轨道巷→15-3#采煤工作面→15-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5-3#总回风巷→副平硐运输大巷→联络斜巷→主平硐运输大巷→9#层轨道巷掘进工作面→9#层总回风巷→9#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北采区材料上山→主平硐运输大巷→返回地面

七、隐患排查安全保证措施

始终坚持“三全”和“四到位”的原则,“三全”即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涵盖了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点。“四到位”即安全隐患治理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安全培训措施四到位,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再发生事故。

1、全员贯彻学习《方案》,贯彻学习要有签名和记录可查,未参加学习的严禁安排入井作业。

2、领导小组必须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对拒不落实排查指令,消极排查、排查不到位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3、各排查小组负责人为此次隐患排查工作本小组排查结果全权负责,出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4、井下环境安全未检查确认清楚的严禁入井,各排查小组必须按照排查路线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5、隐患排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身的业务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6、井口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主井口、副井口、风井口严禁任何闲杂人员逗留,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入井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矿灯房在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即时向调度室和矿值班人报告。

8、全矿井下隐患排查工作要确保全矿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处理。

9、对井下没有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打好栅栏,并挂好密闭管理牌板,严禁人员入内。安全员、瓦检员对栅栏完好情况,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立即进行处理。

10、隐患排查期间必须执行三班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加强现场管理,抓好隐患排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1、加强隐患排查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期间如需临时停电的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长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巷道中一切人员,临时停风区域必须设置栅栏,挂好警示牌板,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因停风造成瓦斯聚积的区域,必须由矿瓦斯排放小组进行排放。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入井排查期间因其它原因造成矿井停风停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严格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严防停电停风期间人员进入井下造成事故。

12、隐患排查期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投入正常运行。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进行更换,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地面安全监控室必须执行三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当班的监测监控记录,及时汇报处理出现的问题。机电部门要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13、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维护工作。

14、全矿各排查小组隐患排查完成后,由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牵头进行汇总检查,根据隐患情况及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8、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公司、矿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实现隐患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深刻吸取肖家湾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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