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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l总则

1.1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

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室干部。

2职能分工与职责

2·l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

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负责一般干部参加

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劳功形式

3·l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

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劳动天数

4·1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

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

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具体要求

5·l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

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

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

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

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检查与考核

6·l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公司统一组

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

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3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篇2:某学校集体备课规章制度

学校集体备课规章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集体备课制度(试行)。

1、要求各年级各学科均实行集体备课,特别是六年级的复习课更应充分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

2、各年级段均设一名备课组长,备课组长对各备课组集体备课负主要责任,起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记录情况作用。

3、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时间,做到计划落实、课题落实、人员落实,任何人不得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须向备课组长请假。每期的集体备课时间、地点见附表的具体安排。

4、集体备课时间须讨论两周内的教学计划和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设计等,各教师在备课本上作好讨论情况记录。

5、备课组长要认真做好每次集体备课情况记录,包括备课时间、参加人员、备课内容、活动讨论意见等,单周五前上交教导处检查。

6、集体备课的具体要求:

“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主讲人;“五备”:备大纲(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训练,重点研究本学科教与学的改革与创新。

7、集体备课的实施程序:

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人进行说课,并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然后由参加备课的成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最后由备课组成员对讨论的意见进行整理,根据自己的教学形式和特色,在备课本上形成整合性的集体备课教案。

篇3:某乡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

乡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

乡镇机关学习制服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每月第二周周五全体党员学习,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全体机关干部学习。

二、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许看报纸、杂志等

三、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党委定期检查。

四、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向副书记请假,获得批准后,事后要自觉整理好学习笔记。

五、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依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按旷工处理。

六、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每次点名名单由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以备年底考核。

机关干部考勤制度

一、具体要求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须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本文出自cnfla-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篇4:某县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县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大力推进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保证我局在“机关效能建设年”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目的,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以下各项有关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总体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制订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2、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4、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5、协调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管理全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6、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协调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8、规划全县统计信息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9、依据国家和省、市、县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计划,监督监察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下设科室:

办公室:

普查办:

社会股:

综合股:

工业股:

招商引资小组:

二、服务承诺制:

**县统计局向社会郑重承诺,我们要认真做好七项服务工作。

1、以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发挥信息主体优势,最大限

度地挖掘开发统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2、坚持依法统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县社会经

济发展状况。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条例》开展统计数字质

量检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物品和现金,不吃拿卡要。

4、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职称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5、实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洁自律,不用权谋私,不以数谋私。

6、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决定,严肃处理。

7、抓好统计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乡镇统计站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全

县统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三、首问责任制:

1、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我局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3、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授受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

(3)不属于本人、本科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一次性告知制

1、管理相对人到我局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AB岗工作制

1、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由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

2、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避免办事人到机关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3、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机关单位领导层也应实行AB岗工作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5、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政务公示制cnfla版权所有

1、**局以上墙、印制备案的材料等形式,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

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科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示公开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公开。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手册、明白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通过政府信息网等进行公开。

七、责任追究制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致使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2、责任追究的内容

(1)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命令、决定,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

(2)对直接下属人员的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不严或放任不管,造成所辖单位、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

(3)所辖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5)工作作风疲沓,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态度粗暴,耽误政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

(6)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7)在执行公务中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的。

(9)其它失职类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1)对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2)触犯党纪政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

(3)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片(或称胸牌)。

3、每个单位的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

4、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5、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证件,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

篇5:某县粮食局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县粮食局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局长工作职责:

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侧重抓好分管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定、指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使粮食工作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3、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沟通政府、社会与粮食系统之间的工作联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粮食行业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作用,对全县粮食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加强机关党建、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生、综治、安全等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业形象。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当好参谋;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政务、事务、服务工作,即:办文、办会、办事等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三)财会股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制度、监督检查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指导会计基础工作和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督促按规定消化财务挂帐和对各企业的各种补贴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正确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编报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会计委派制实施工作;负责房产、用电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五)行业管理股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粮食购销、仓储工作计划;研究分析、预测全县粮油生产和市场形势,指导、协调全县粮食的购、销、调、存、加工作;负责协调粮食市场管理;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粮食安全保管和检查化验工作,督促提高和改善仓储管理水平;负责粮食统计、粮食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对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股室、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三)属于本股室或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所需资料和办事工作程序。严禁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等不良工作作风问题的发生。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承办股室,承办股室无人时,应告知承办股室的电话。

(五)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部门。

(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有关业务股室一同解决。对不能办理或当时不能答复的事项,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七)对于群众电话询问或反映情况的,要认真听取来电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将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

(八)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

(九)如因首问责任人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和服务对象到本局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承办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告知要办理事项中的相关内容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的内容有要办理事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等。

(三)承办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要即时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说明理由。

(四)承办人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允许当场改正,修改后能办理的立即办理。

(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资格的服务对象,经办人应告知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六)对办理事项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经办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请示分管领导,并及时告之处理结果。

(七)如果服务对象所办事项不在我局办理范围,经办人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办理机关。

(八)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表述准确、介绍全面,注意讲求科学合理,使办事人员减少中转环节,节约开支、节省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九)受理或不受理的事项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对不予受理的按照否定报备制有关规定执行。

(十)如承办人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的全部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理。

(二)限时办结的主要事项

1、法律法规要求限时办结的事项;

2、县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cnfla版权所有

3、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其他县领导批办的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5、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三)办理时限

1、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2、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3、人大提案、政协议案有时限规定的按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有关部门。

4、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任务,有时限规定的按照时限办理,没有时限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其他需要限时办理的事务、事项,由交办人提出,承办人按期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谅解。

(四)本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注重时效,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办事群众。

(五)本局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受到投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AB岗位责任制

(一)在时限要求较高和办理行政许可的岗位设立A、B岗工作制。

(二)岗位第一责任人因故不在时,由另一岗位的工作人员承担该项工作从而保证工作按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为A岗,代办人员为B岗。

(三)B岗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A岗工作中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四)A岗工作人员在离岗前经分管领导的同意,将办理手续完整、齐全地交给B岗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A岗工作人员向B岗工作人员清楚地说明正在办理工作中的时限、存在的问题等注意事项。遇特殊情况不能交接的,A岗工作人员离岗后B岗应主动顶岗。

(五)B岗在接替A岗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职责、规范要求办理该项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B岗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手续和处理文件过程中遇到自己把握不准的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和A岗工作人员联系并尽快解决,如无法和A岗工作人员联系,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

(七)局机关主要领导不在位时,指定一名副职代行职责,并明确代行的范围和代行职务的原则。

(八)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六、政务公示制

(一)政务公示是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服务项目必须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的内容:

1、本单位的职能、性质、管理方式、职责范围和职能权限。

2、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位置平面图。

3、公开本单位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及有关为民办实事事项。

4、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公开违纪违法事件的处理结果。

5、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6、事前公布申请条件,事中定期公布申报办理情况,事后公布审批结果。

7、公开公示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cnfla版权所有

(三)群众来访、来电、接待办理答复时限向社会公示。

(四)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工作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具体股室、职务、卡号,接受群众监督。

(五)对要求公示公告的项目,必须全面公开。如违反本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度适用于行政许可事项,是对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否定,并对否定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报备的制度。

(二)在《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和规定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设施、设备进行认真审核,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作出否定决定。

(三)作出否定决定须填写否定登记表,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尽快告知申请者行政许可否定的决定。

(四)作出否定决定后,立即以报表的形式向局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五)作出否定决定后,应继续跟踪检查申请单位的经营情况,杜绝违法经营的行为。

八、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粮食局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二)失职追究的范围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办事时限或造成损失的;

3、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4、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参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7、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的;

8、违反规定强行推销商品的;

9、只收费不服务或强行服务的;

10、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对行为情节轻微者,应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调整岗位、待岗处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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