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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篇2:Q学校电子白板使用目标责任书

电子白板教学系统是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设施,为保障系统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此目标责任书。

1、电子白板使用的负责人是班主任,使用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使用教师在使用电子白板前要经过培训,掌握电子白板使用程序。

2、教师在使用电子白板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操作设备,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予以赔偿。

3、电子白板使用完成,要按照相关的规定锁好电子白板、关闭控制台、切断电源。因违反规定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4、电子白板使用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使用教师应及时与学校联系,由专业人员排除故障。严禁自行卸载机器。

5、为保证电子白板的正常使用,班主任要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并且每周定时杀毒、打补丁,同时保证控制台上不放置杂物。

6、教师使用电子白板操作时,一律使用随机配送的软笔进行操作,不用尖锐的东西刻划。

7、班主任教育学生不能在电子白板上用手摸和画,更不能用尖锐的东西刻划。如发生设备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若找不到责任人,则由班级赔偿。

8、投影仪关闭后,应等到机身上指示灯不再闪烁后才能关闭总电源;应尽量减少开关投影仪次数,开关间隔时间不能少于5分钟。

电教负责人签名教师签名

篇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

学校建立三级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度,即:校级领导巡视值班制度,中层领导、班主任教师训导值周制度,教导干事、学生安全监督岗巡查值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以下工作内容:

一、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即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法纪教育和安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

1、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我校在校学生,必须遵守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则纪律。

2、学生的父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生家长的教育作用亦非常重要。学校和家庭相结合,教师和家长相配合,是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力保障。

3、全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天天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

4、学生上课必须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学校制定的校园常规,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学校领导、管理人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管理,听从指挥。

5、学生上体育课应当按照动作要领和老师的规定,做好个人保护,注意不得伤害到其他同学。要根据自己身体状况,从实际出发去做有关动作和运动,不得勉强和逞能。如果自己身体不适或者有病,应当及时向老师报告。

6、学生使用各种体育器材必须遵守使用规则,做各种动作必须按照要领和安全规定进行,预防碰伤、扭伤、摔伤等事故的意外发生。

7、学生课间不得追逐打闹、相互推搡,在楼道、楼梯口不拥挤、不推压、不争道抢行,不跳越、跨越台阶,上下楼梯要靠右侧行走。严禁下楼时骑跨楼梯扶手下滑或者走、跳楼梯捷径。

8、任何学生都不许攀爬围墙,不准攀登车棚,不得攀越学校大门,不许攀登篮球架,不准攀爬各种树木。

二、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或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1、各班级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经常教育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马路右侧便道行走;穿越马路时,要注意红绿灯,走人行横道;无马路标志的,在安全地带行走,并注意来往车辆。

3、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必须在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证车辆,不得租乘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打球、做游戏、骑儿童车。

三、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即学生在用火、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1、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使用煤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接电,用火、玩火,用油、用气。

2、学生在楼道、教室、实验室等学校的一切场所,严禁触摸电器开关以及一切用电设施和器材。教室电器开关由老师指定专人负责开关。严禁到电杆拉线、电缆等处玩耍,以免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3、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和其它火灾。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5、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溺水、易燃物、爆炸物知识教育,以及预防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的教育。

四、治安保卫

治安保卫,即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1、加强校内治安管理,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致死、致伤治安案件的发生。学生不许将各类刀具、利刃,铁、木棍,弹弓,玩具枪,飞镖等一切有危险的东西带入校园,否则一经发现,按照校规校纪从严处理。

2、任何学生,都不许打架斗殴,不得骂人说脏话,不准欺侮同学,更不准强行索取、敲诈勒索他人的财物。

3、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门或兼职保卫人员,加强门岗治安保卫,组织夜间治安巡查,搞好护校保安工作。

4、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它财产的不法分子,要敢于制止与斗争,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报案,请求依法处理。

五、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信息反馈报告制度

1、当发生师生伤亡事故时,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

2、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事故,以及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卫生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3、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处理结束后应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逐级上报。

六、省教育厅规定:

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9月的最后一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

七、学校各部门都应当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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