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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路局、建设指挥部、总承包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辨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最新修订)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393号令)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乌建指安[2015]4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5.《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

6.《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及各架子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成立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智军

副组长:施强国、路立甲、韩军、杨杰

组员:罗瑞博、康领、刘正全、高桃英、谷文静、邵向辉

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职责

1.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审批项目部及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对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

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检查考核安全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接受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监督、检查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各架子队安全检查进行考核;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的实施和具体落实,安排具体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内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考核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考核主要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运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作业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安质部人员每周不少于三次现场检查,现场安全员做到每天现场巡检,风险较大工点现场盯控;

2.定期检查:由安质部组织,每周五对指定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高处作业、消防、现场临电、机械设备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结合定期检查每半月一次。;

第十条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第十一条综合性检查:以落实现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二条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列入安全问题库,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由安质部组织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架子队安全员进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各架子队应执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按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并做好检查与考核记录。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按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考核奖罚实施

1.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要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月度绩效考核有关条款实施奖罚。

2.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考评,对架子队按按项目部安全质量奖罚办法予以奖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未详之处,另行制定补充办法。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道路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运输主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

厂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考核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目标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购置必要用品。

第五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总额为两万元,由安全投入资金组成。每年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充,保持总额不变。

第六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站场安全监督、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情况。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第八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厂运输主管部门在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资料和自评结果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厂部;

2、厂成立评审组负责考核初评工作;

3、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负责人审查;

4、分管负责将考核审查意见提交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5、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全厂,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九条、厂部每年下达一次基础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运输部门应当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

第十条、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基础工作分值为70分,安全效果分值为30分。

每年度按评分标准(另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综合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评分达到60分为合格,其中综合评分居全省前两位的为优秀;第三至第八位的为良好。

考核当年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一次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行车事故,或三次每次亡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行车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第十二条、厂通报考核结果,同时依据考核等次,对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奖惩:

1、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返还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返还其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

2、考核为优秀的,分别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良好的,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

第十三条、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保证自评资料真实、结论准确。厂将加强检查监督,对隐瞒事故情况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撤销奖励、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厂部负责解释。

篇3:护路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养护管理规范化,特对护路人员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路面、路基、桥梁、沿线设施及考勤五个部分。二、考核时间每月中旬检查1次,重点检查路面保洁。月底进行全面检查。(日常巡查作为每月考评参考)三、考核办法1、考核采用扣分与工资挂勾的方式,具体划分为:序号项目名称效益工资标准单位总分评分办法备注1路面50元无杂物、堆积物、积尘处(10m)10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分5元2路基75元路肩板、路缘石内、外侧无杂草;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无杂物、无堵塞处(5m)15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分5元3桥梁75元泄水孔排水舒畅、无堵塞;伸缩缝无积尘、无堵塞、卡死处15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分5元4沿线设施50元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处10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一分5元5考勤50元每天上、下午两次上路次10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一分5元2、连续两个月保持分数最高者,奖励100元,连续两个月分数最少者警告,连续三个月分数最少者除名。3、年终对全年评比得分最多者,奖励200元。三、考核标准1、路面应经常保持清洁,无堆积、无杂物等。其中发现一处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个别突发抛洒物及泄漏物,不在扣分范畴。但超过半天还未处理的按不合格扣分。)2、中分带路缘石内、外侧、活动护栏处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杂物。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3、路肩板应经常保持清洁,杂草不能高于10cm,无越过路缘石现象,泄水槽及边沟保持畅通,其中一处不合格扣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4、应按时上、下班,无故缺勤者,发现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2010年9月25日

篇4: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公司研究决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年伤亡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下,经济损失额控制在10万以内。

三、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事故率,每个月的安全学习要落实到位,安全职责要分摊到人,各项安全指标与责任考核相挂钩。

四、员工要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求车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篇5: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驾驶员要服从调度,积极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任务。若无故不服从调度,而耽误货物发送,第一次罚款500元,出现第二次罚款加倍,有三次类似问题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2.对驾驶员私自出车和超出路程而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负,并赔偿停车天数损失。

3.对私自绕道造成支出和私自多收运费不缴者,处于违法收入的10倍罚款。

4.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过夜,无故不服从者每次罚款100元。

5.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必须在收车后做好勤保养、勤清洗的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对一年内对完成任务较好,车辆技术性能保持良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的驾驶员给予经济奖励。

二、聘用管理办法:

1.受聘人员在受聘期内,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受聘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兑付。

3.受聘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由受聘者承担全部损失。

4.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并续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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