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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姓驶В雠

篇2:K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按照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招聘。

第六条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调出或自愿离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人员,必须按协议履行完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专项协议(培训、借调、保密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新录用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或《子公司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建立员工考核评价机制,为优秀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晋升机会,具体执行《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定职及在公司内岗位变动调整,应按《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程序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各类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权利。

3.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权利。

4.享有国家、自治区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5.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有监督权。

7.对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权。

8.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权。

9.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

4.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6.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为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六章奖惩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奖惩事项,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获公司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享受规定的物质奖励。

员工有其他先进事迹或重大贡献,奖励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奖励程序

1.由员工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子分公司提出奖励申请,并附有关事迹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公司审批。

2.对员工的奖励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奖励决定生效。对奖励有争议的,由公司工会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第二十五条对员工的惩戒

对员工的惩戒按照不同程度错误分为批评教育、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三种。其中待岗学习分为:待岗学习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待岗不足1个月的惩戒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评教育: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进行。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应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安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相应岗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1个月:

1.违反公司的劳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6个月内工作出现2次及以上差错(不含安全责任),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在1000元―2000元的;

4.一个考勤月份内,旷工半天者;

5.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造成损失在1000元―2000元的;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滋事,影响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险场所违反规定的;

8.经查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1个月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3个月:

1.待岗学习1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2000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2000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斗殴、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5.经查实对同事进行恶意诬陷的,制造伪证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旷工1天的;

7.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在2000―3000元的;

8.故意损毁文件、毁坏公物者;

9.其他较大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3个月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6个月:

1.待岗学习3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仍不到位、态度仍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假借职权,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数额在3000―5000元的;

3.损坏、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数额在3000―5000元的;

4.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离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000―5000元的;

8.连续旷工天数超过1天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9.其他严重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惩戒的程序

一、待岗惩戒程序

(一)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负责调查,写出查证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公司按照惩戒审批权限作出惩戒决定。对员工的惩戒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二)对员工的惩戒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记入档案。允许受惩戒的员工申辩,员工对所受惩戒不服,可以向工会申诉。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办理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调查核实相关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决定前,应事先将解除事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公司在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决定应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惩戒期满,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按管理权限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决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岗位。员工重新获得岗位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待岗学习期间及期满考核合格上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各级人员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从严惩戒。

第七章员工内部退养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在内退期间的待遇

1.内退期间,公司予以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按离岗前本人岗位正岗工资标准的60%+工龄津贴支付,内退后不再享受绩效工资、其他奖金、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

2.内退期间,公司按规定继续为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

3.内退期间,取暖费等按当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4.内退员工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十二条其他规定

1.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内退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与其解除内退协议,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员工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应保存备查。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宁东铁字〔2013〕16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3:单位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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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员工休假轮班规章制度-范文

1总则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____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病假

①员工休病假,超过______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③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______天带薪病假。

④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______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______%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⑤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5年假

①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______天/年

②上班满______个月可开始休假(满______个月则享有______天年假)

③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④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⑥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______倍计算。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②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③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④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7婚假

①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②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③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④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⑤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产假

①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②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③员工生育可享受______天全薪产假。

④年龄______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______个月带薪产假。

⑤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______天。

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______天。

⑦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______天陪产假。

⑧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______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9丧假

①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时)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时)

10倒休假

①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②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③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④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11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①五一节:______天

②新年:______天

③春节:______天

④国庆节:______天

⑤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12事假

①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②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13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批准人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直属上级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部门经理

____天以上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____天,____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14请假程序: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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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3、促进劳动就业、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分流工作,及时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矛盾,预防群体的事件的发生。

4、维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开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三赢”局面。

5、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和集体劳动争议的调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为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职责而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工作人员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基本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相互沟通、支持、合作;

3、各尽其责、务实维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例会,就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定期沟通、协调。区总工会每月定期与各部门联系一次,收集有关职工维权方面的信息,各部门有关职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向总工会予以通报,重要活动须通知总工会一并参加。

3、对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可进行专题单独沟通或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由办公室制作会办纪要,提供给部门决策参考。

根据议题内容,可将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对六方会办形成的意见,各方均有责任督促本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

5、联席会议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有关工作。更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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