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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治水专业人员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防治水作业人员培训工种包括:矿井泵工、水文地质观测工、探放水工、钻探工等。

2、防治水作业人员经三级以上安培中心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防治水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3、防治水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必须按规定每2年复审1次。

4、离开防治水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工作总结分析,培训内容必须涉及水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重点、防治水业务知识等内容,掌握本矿水害情况。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6.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指导。

篇2:防治水预案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现场跟班人员组成,井下防治水以生产技术科长为领导和其他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综合办主任带领后勤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9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煤工作面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帮、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搬缝的常规办法,对采空区的裂缝、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机电科保证副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副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十一)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十二)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十三)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探放水办公室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十四)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十五)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篇3:防治水法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篇4:防治水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篇5:防治水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2、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3、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4、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5、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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