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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各项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

第二条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

第三条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

第四条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帐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

第六条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每月由通风科、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

第二条通风科、安监站每周以牌板的形式宣传教育防尘内容一次。

第三条每天班前会,由队长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一次。

第四条每月必须于23日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必须部署安排防尘任务和总结上月的宣传教育情况。

第五条新工人必须具备防尘知识方可下井作业。

第六条此项制度各队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

篇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一条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技术矿长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第二条建立防尘洒水系统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

2、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3、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

4、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

5、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6、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第三条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2、皮带顺槽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

3、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原无内喷雾系统的的除外),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4、综采工作面要设有移架喷雾或架间喷雾装置,应实现自动控制。

5、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于开关。

6、必须采取净化风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于2道净化水幕,有条件的安装自动控制水幕。

7、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的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外围巷道的冲刷周期由技术矿长程师确定。工作面及外围巷道都不准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

9、煤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要达到设计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注水效果的检验。生产时必须为煤层注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留有充足的注水时间。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两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两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

2、必须实行湿式钻眼,或采用捕尘器捕尘。

3、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原来无内喷雾的除外)并确保完好有效,实行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掘进机喷雾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且机掘面使用湿式除尘风机。

4、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岩)帮,必须采用放炮喷雾措施,放炮净化水幕不得少于2道,喷雾装置安装的地点和喷雾的质量要符合规定,喷雾时能够有效地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岩)时必须洒水灭尘。

5、各装煤点和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

6、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每日冲刷一次,外围所属巷道要定期冲刷,冲刷的间隔周期由技术矿长确定,并要保证巷道内没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第五条运输巷道及转载点的防尘措施

1、运输大巷中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后5一10m范围内设置喷雾设施。

2、装煤仓、转载点设置喷雾,实现放煤喷雾,并在放煤口下风侧20m范围内设水幕,实现与放卸工序联动。

3、主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决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

4、运输大巷中应安装自控式净化风流的常开水幕。

5、装煤矿车向煤仓卸煤时,应采用自动喷雾装置。

第六条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两种。

1、主要隔爆水棚的位置:

①、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②、各采区回风巷道。

2、辅助隔爆棚的位置:

①、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及专用回风巷。

②、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③、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①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保持50—75m,与风门距离大于25m。

②采掘工作面设置隔爆水棚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m。

③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0ml,主要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长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道之间之和不大于1.5m,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1m,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

④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所有装载点,翻笼、皮带机头都要安设喷雾装置,控制煤尘飞扬。

第八条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喷浆。

第九条所有接尘人员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接尘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各矿必须按照矿井综合防尘规范的要求建立测尘制度,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足够数量的测尘工具,定期测量粉尘浓度。粉尘测定的内容和测定时间要符合《规程》的规定,测定结果要按时报技术矿长和局通风处。

第十一条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技术资料档案。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资料要齐全,记录要准确。

第十二条通风区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范围的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4、根据井下瓦斯排放情况,逐节恢复井下各用电地点供电。

篇3: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基本原则

2.1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2.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2.4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

三、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

3.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3.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

3.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四、尘毒的治理和防护

4.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

4.2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4.3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4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

4.5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

4.6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7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

4.8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

4.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由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所每年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一次监测分析。

五、附则

5.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防尘检查验收制度(范本)

第一条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

第二条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

第三条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

第四条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帐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

第六条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

防尘宣传教育制度

第一条每月由通风科、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

第二条通风科、安监站每周以牌板的形式宣传教育防尘内容一次。

第三条每天班前会,由队长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一次。

第四条每月必须于23日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必须部署安排防尘任务和总结上月的宣传教育情况。

第五条新工人必须具备防尘知识方可下井作业。

第六条此项制度各队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

篇5:综合防尘措施和制度

一、灭火工程粉尘防治措施

1.粉尘主要来自露天采场、排土场以及道路扬尘等,对采掘工作面。根据工作面的需要进行喷洒水;洒水车往返坑内外路面进行洒水,路面洒水是行之有效降尘的办法。当路面尘土的含水量达到10%以上时,粉尘就不会扬起。

2.洒水车跟班洒水,使运输道路在生产期间保持潮湿,减少道路粉尘污染,改善矿区环境。

3.钻机在工作面穿孔作业时,须戴防尘面具,保证身作业人员的体健康。

二、灭火工程粉尘防治制度

1、钻机穿孔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防尘面具,安全员负责检查;

2、洒水车跟班洒水,在生产期间必须保持采场、排土场、煤场运输道路潮湿,生产经理负责安排落实。

三、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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