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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尘防治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矿尘防治管理的规定

1、建立完善洒水防尘系统,主干管路(100-50mm以上管径)由矿机电科负责安装。支干管路(25mm以下管径)由通风队安装。发现一处缺防尘管路罚责任单位50-200元,施工巷道内管路及附属装置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安装,罚责任单位50-200元。

2、防尘管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回风平巷的防尘管路,距工作面出口不得超过20米,工作面必须有能贯通整个工作面的高压管路,无高压管路或不到位罚采煤工区50-200元。

⑵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距离迎头不得超过20米,并保持有少于30米长的软管,供水管经与强度应能满足负载的水压和水量,无管路及管路不到迎头罚责任人30-100元。

⑶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不准在两钢管间用橡胶软管过渡。

⑷岩巷每隔100米,煤巷每隔50米,炮采工作面两巷每隔3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⑸上述各条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50-100元,责任人30-100元并限期整改。

3、井下实现“风流净化”。矿井主要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道,均要安装能覆盖全断面的水幕。应该安装而未安装的,发现一处罚通风队50-200元。使用不正常,发现一次罚款责任单位50-200元。

4、岩巷使用压风的掘进工作面水管,由施工单位负责延接,并每隔50米设一个洒水三通,否则罚施工单位50-150元。

5、喷雾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20-50米范围内应安装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要灵敏可靠,生产期间要指定专人管理,正常喷雾。

⑵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做到喷头固定使用正常。

2、回采工作面投产一个月前通风队编制注水设计,进行煤体注水,其钻孔长度、钻孔间距及深度、注水量必须符合注水设计要求,通风队要建立各工作面注水效果台帐。

3、采煤工作面防尘在投产前,防尘系统设施等由通风队一次性安装,由矿或技术科组织验收交给采煤工区,发现一处设施不齐全罚责任单位100-200元,不正常使用罚20-100元。

4、巷道冲洗周期

⑴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由通风队每十五天洒水冲洗一次。

⑵采区进回风巷上下山由通风队每五天洒水冲洗一次。

⑶采煤工作面(包括两道出口30以内地段)、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施工单位冲洗一次,采掘工作面两巷每二天由通风队冲洗一次。

⑷各转载点前后1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由使用单位冲洗一次。

⑸违反述规定罚责任单位50-300元,责任人20-100元。

5、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违者罚200-500元。

6、井下巷道发生煤尘堆积现象(厚度2mm以上连续长度超过5m)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7、由通风队负责矿井各地段的隔爆设施安装,其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根据通防设施划分范围,隔爆设施由各划分单位负责看管,但其补充和更换由通风队负责。隔爆设施破坏,按其数量每个罚看管单位100元。隔爆设施水质污染、数量不足,少一个罚通风队10-50元。

篇2: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一、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及各基层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五、报告程序

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科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科及时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篇3:某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一、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及各基层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五、报告程序

1、凡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科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科及时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六、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铁矿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劳资科与已进、新进铁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铁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8、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篇4:某某选煤厂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选煤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选煤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选煤厂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特制定此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不断适应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保护需求,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二、目标

2014年选煤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开发领导层,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制定职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整体提高职业卫生素质。

2、做好选煤厂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选煤厂职业卫生状况,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公司安排,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目的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场所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积极配合公司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6)在公司统一安排下,明确职业卫生经费问题。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的规定,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2、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3、加强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控制和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的宣传和培训。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

5、配合公司,定期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6、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8、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9、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结果公布和上报工作。

10、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积极开展定期演练工作。

11、健康监护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不使用童工。

12、诊断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2)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煤矿承担;

(3)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5)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13、工会监督

煤矿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

15、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四、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4、新进生产设备的危害告知。引进新的生产设备时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职业卫生培训。选煤厂将对全厂职工每月进行培训,主要包括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7、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进行,并建立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能以普通健康检查代替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有与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9、做好701、702、794、790、796、3456皮带集尘罩安装、机头风机消音设备安装和准备车间溜槽包裹降噪工程。

?王家岭选煤厂

?2014年1月

篇5:消防安装通病防治方案格式

1、管道螺纹渗漏

○1现象;管道丝口连接处渗漏,影响管道使用。

○2原因分析:螺纹加工时不符合规定,断丝或缺丝的总数已超过规范规定;螺纹连接时,拧紧程度不合适;填料缠绕方向不正确;管道安装后,没有认真进行水压试验

○3预防措施:加工螺纹时,要求螺纹端正、光滑、无毛刺、不断丝、不乱扣等;螺纹加工后,可以用手拧紧2~3扣,再用管钳继续上紧,以上紧后留出2~3扣为宜;选用的管钳要合适,用大规格的管钳上小管径的管件,会因用力过大使管件损坏,反之因用力不够致使管件上不紧面而造成渗水或漏水;螺纹连接时,应根据管道榆送的介质采用相应的辅料,以达到连接严密;安装完毕要严格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严密性和强度水压试验;经试验合格的管道,应防止踩、踏或用来支撑其它物体,防止因受力不均而导致管道接口漏水。

2、排水管道堵塞

○1现象:排水管道堵塞,造成排水不畅。

○2原因分析:排水管道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对管道上临时甩口进行封堵,致使有杂物掉入管内;排水管道管径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变径过早,使管道流量变小;排水管道未进行通水、通球试验;排水管倒坡。

○3预防措施:排水管道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甩口需进行临时封堵,并保证封堵严密,防止杂物进入管道内;管道直径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变径过早,造成管道流量变小,容易造成管道堵塞;同时也应保证排水管道坡度坡向立管或检查井,标准坡度为DN50=0.035、DN75=0.025、DN100=0.020、DN150=0.010、DN200=0.008,在施工过程中坡度不宜过小。排水管道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做通水和通球试验,把排水管道内的杂物冲洗干净,防止管道堵塞现象的发生。

3、地漏排水不畅

○1现象:地漏排水不畅,造在地面积水。

○2原因分析:排水支管内堵塞;地漏水封内有杂物;地面砖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倒坡现象;地漏安装高度高于地面。

○3预防措施:安装地漏前,应对排水支管进行通水试验,保证管道畅通后,方可进行地漏;地漏安装标高,应根据土建提供的的建筑标高线进行,以略低于地面2~3mm为宜;土建工程在砧砖时,应严格按事先弹好的标高线进行,防止地面砖铺贴标高低于地面,产生地面倒坡;另地漏在安装使用一段时间,应定期对地漏内杂物进行清理,防止杂物掉入排水管道内。

二、电气安装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电气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有:线盒安装高度不一致、管内穿线不畅、漏电等。

1、线盒安装高度不一致

○1现象;线盒安装高度不一致,导致面板安装完后高低不一,影响观感质量。

○2原因分析:未按土建提供的建筑标高线进行安装;工人安装面板时,未对面板本身进行微调;

○3预防措施:在线盒安装时,一定要根据土建提供的建筑标高线进行安装,可先固安好接线盒后,再进行配管,确保线盒安装高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另外面板在安装时,线盒本身的固定螺孔有3mm左右的上下调节,职工在安装时应根据需要进行调节,直到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标高为止。

2、管内穿线不畅

○1现象:管内穿线时导线无法通过原预埋好的线管。

○2原因分析:土建或安装专业在吊顶或固定支架时,采用电锤钻孔,把隐蔽在墙体内的线管打坏;安装专业在配管时,管子的弯曲半径过小或转变过多,未按规范设过线盒;配管管径未按设计要求的管径施工。

○3预防措施:在配管过程中,管子的弯曲半径应为管外径的6倍,不宜过小;当管路长度超过以下规定时应设过线盒:管子全长超过30m,无弯曲时;管子全长超过20m,只有一个弯时;管子全长超过15m,只有两个弯曲;管子全长超过8m,有三个弯时;另外,土建装饰或安装专业在施工过程中,也有可能把线管打坏,通常情况下,土建装饰或安装在施工时,电气专业应在线管隐藏部位弹好线,画好线管的走向,防止被电锤钻孔时破坏;线管的外径应按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敷设。

三、暖通安装工程常见的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有:支吊架安装不当有松动现象、矩形风管的扭曲、翘角、帆布软接有扭曲变形现象、保温不好有漏水现象。

1、支吊架安装不当有松动现象

○1现象:由于支吊架的预埋件、射钉或膨胀螺栓的位置不准确,造成吊架或支架的倾斜,致使管道或设备与支架接触不严密,丛而影响使用和美观。

○2原因分析:施工技术交底不清,未明确支架的形式及位置;施工人员工作不负责,对所安装的支架未进行认真复核、校正;进行膨胀螺栓固定前,墙板未抹灰找平,支架安装时也未找平;

○3预防措施:施工前,应完善施工技术交底,并认真向作业班组逐项进行交底;使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时,应先找平支架安装位置,并符合膨胀螺栓使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支架上螺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使用电、气焊进行开孔;提高工人责任心,做好教育工作。

○4治理方法:经检查,如果不符合上述|考试大|使用原则的,应进行更换。

2、矩形风管的扭曲、翘角

○1现象:风管表面不平整、对角线长度不相等、相邻表面不垂直、两相对表面不平行及两端平面不平行等。

○2危害性:风管产生扭曲、翘角现象,会使风管与风管连接受力不均,法兰垫片不严密,增加漏风量;同时风管系统达不到平直的要求。影响美观和降低使用寿命。

○3原因分析:矩形板料下料后,未严格对四个边进行角方测量;风管的大边或小边的两个相对面的板料长度和宽度不相等;风管的四个角处的咬口宽度不相等;手工咬口合缝受力不均。

○4防治措施:在展开下料过程中,应对矩形板料严格角方,对每片板料的长度、宽度及对角线进行检验,使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下料后的板料,应将风管相对面的两片板料重合起来后,检验尺寸的准确性;板料咬口后预留尺寸必须正确,以保证咬口宽度的一致;手工咬口合缝时,两板折边相互钩挂(或插入)后,用木槌先将咬口两端和中心部位打紧,再沿全长均匀打实、打开。

3、帆布软接有扭曲变形现象

○1现象:帆布软接扭曲变形,影响送排风效果。

○2原因分析:施工过程中,未拉直软接,造成安装完后有错位现象;

○3防治措施:帆布软接在铆法兰时,应对好法兰孔;在安装时,应把软接法兰孔对好风管或设备上法兰孔,防止歪斜,杜绝扭曲变形现象的发生。

第十二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措施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的教育。

2、建立生产人员防火岗位责任制,把消防工作做到“五同时”,即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如使用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看火,且备足一定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4、进入现场不得随意抽烟,对易燃物品要集中管理,并做有防火标记,各小组工具房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燃料。

5、施工人员严格执行现场消防制度及当地政府颁布有关消防法规。

6、施工现场布置的临时消防设施,应有明显的消防设施标志,并加以保护,消防设施严禁乱扔乱放。

7、重点防火部位应有专人负责看管,施工后期经常派人现场巡视,做好防患工作。

?江西润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2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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