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教师奖励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了更好的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的特长,培养教师的创造性能力,学校实行教师奖励制度,具体如下:

一、奖励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法。

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或教师工作中的优秀教师、工作者给奖励,每学期评选10%-15%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指导师、优秀教科研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备课(教研组),具体比例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详细评定方案见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三、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学科性或非学科性竞赛获奖,给予指导师奖励,具体如下:

(一)语、数、英、理、化、政、史、其他竞赛获奖:

县级市级国家级一等120300800二等100200500三等80150300鼓励奖80100注:(1)综合竞赛以学科2倍计算;

(2)学科单项竞赛以学科1/2计算;

(3)团体奖以学科2倍计算;

(4)同项获奖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奖;

(5)艺术节、科技节有关比赛以1/2计算。

(二)科技体育类:

县级市级国家级一等奖(第一、二名)100120150二等奖(第三、四、五名)80100120三等奖(第六、七、八名)5080100注:(1)教育行政部门与体育行政部门、科协等联合举办文件为准;

(2)分区赛按下一级别比赛获奖计算;

(3)其它同(一)中备注。

(三)体育类:(包括训练费)

(1)体育类比赛以获奖结果累同训练费计算,按训练次数计值。

获市级团体: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保底)(2)参赛奖:田径队参赛奖1000.00元,篮球赛为500.00元。

(3)市级比赛奖励以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四、为鼓励教师边学习,边工作,边钻研,设立教科研奖,对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研讨会评选获奖的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县级市级国家级一等160400800二等100300600三等200400(1)以教育学会或学科性学术团体举办的论文为准;

(2)不重复计奖;

(3)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杂志上登载者按同级获奖一等奖计算;

(4)科研成果获奖也按上述方法计算;

(5)课题申报、立项,并结题,给予县级100元,市级200元,国家级300元奖励。

五、积极鼓励教师对外公开教学,凡能够对外开出优秀课的给予奖励

校级:30元市级:100元

市级:150元国家级:300元

六、积极实施名师工程,设立校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教师等教师教学荣誉,凡被评上校级以上教坛新秀或名教师的给予奖励

校级:100元县级:300元

市级:500元国家级:800元

七、为了校获得良好的声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发给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贡献奖。

篇2: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范本)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提供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提供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篇3:公司员工奖励制度范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篇4:幼儿园工资奖励制度范本

一、工资制度:

1、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素质工资+绩效考核

2、岗位工资:月工资900元+工龄工资20元/年;每月按21工作日计算;

3、绩效考核:100元作为考核基准;

4、工龄工资:满一年20元,两年40元,三年60元;每满一年加20元。

5、素质工资:包括教师资格、学历、职称和基本功考核工资。有幼儿教师资格证100元/月;有大专学历50元月,有本科以上学历100元/月;基本功考核每项优秀100元/月(基本功指由教育局组织考核的绘画、讲故事、舞蹈、弹唱、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课件制作6项)。

二、奖罚:

1、六一、元旦文艺汇演评比活动,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2、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园着想,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市级以上),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50--200元的奖励;

4、每学期末进行优秀教师评选,优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5、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请假一天扣5元,两天10元,三天30元,超过三天另作处理;超过一周(非特殊情况)视为自动离职;

6、无故旷工一天、旷课一节扣50元,每学期请假超过15天,取消各种奖励及评选先进资格;

7、每天检查卫生,每周一公布,月底兑现奖罚,合格者每人奖励10元

三、事故:

1、因失职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费用自负;

2、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事故费用,教师承担20%,幼儿园承担80%;

四、教师进出制度:

1、新来人员:每月工资800元。(也可根据教师实际能力制定工资标准);

2、应聘教师通过面试及公开课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

3、教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幼儿园,有合适人选补充后,才可离开,随意辞职扣发一个月工资

4、教师子女入园,托儿费每月照顾50元;

5、教师工作满二年,园服费由园方承担,不满二年离园者,园服费自理(时间均从园服发放之日计算)!

篇5:销售奖励制度范本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