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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图书馆借阅证管理规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阅证的发放

(一)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二)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借阅证,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三)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二、借阅证的使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一)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二)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四、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篇2:T图书馆图书外借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料仅供本院师生使用,凭本人借阅证进入书库查借,其它读者需经领导同意方可进入,读者必须遵守本室规则。

二、到本室借书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借阅手续,教工凭证可借书十本,其中专业书七本;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可借书两本,每本书最多使用一个月,到期可续借一次。逾期每天收取租书费壹角。

三、凡借书者,不得携带书包、提包等物品进入书库,不得在室内吸烟、吐痰、大声喧哗、违者罚款壹元。

四、凭本人证件借阅,不准代借,可以代还,违背借书规则,无理取闹者,取消其开架借阅资格。

五、凡进室查书者,应注意书籍存放的顺序性,对看过而又不准备借的书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插乱放。

六、凡借之书应倍加爱惜,不得在书上划线、做记号、撕页和任意损坏,否则,视其情节轻重罚款贰元——拾元。对所借之书丢失者,应赔偿新书。否则按原价的3、4倍罚款。

七、凡没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室外者,按偷书论处。凡偷书者,除吊销借书资格以外,经济上处以20——50元的罚款,并报请学校以纪律处分。

篇3:教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范本)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我院实施院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确保我院教代会制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均有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教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20-30%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条召开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三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按时换届,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换届。

第四条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学院活力,关心群众生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议题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第六条学院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其成员可以由各代表团酝酿提名,大会选举产生。如因退休、调离,可提出申请增补,经院工会审议,另增选代表。专门工作委员会行使教代会通过的,按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本规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院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本规则由临沂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篇4:T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采编室管理制度

1、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检索室管理制度

1、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按《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压。

2、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1)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2)读者反馈意见;(3)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4)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确。

6、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2)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3)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篇5:职工代表大会规则制度(范本)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我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结构

(一)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总数按职工总人数的10%调节。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必须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三)职工代表的结构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低于50%,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职工代表的权力

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依法行使职权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间,除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外,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职工代表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任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积极献计献策。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变动、罢免及补选

(一)职工代表对本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职工代表履行职权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调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三)职工代表在受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审查期间,其代表资格暂时中止。职工有权对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职工代表提出罢免申请,罢免的民主程序由职代会或工会确定并履行。

(四)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结构要求及时补选产生,下一次职代会上确认。

第十条职代会的表决方式:

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第十一条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一)职代会一般每届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以与职工大会合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二)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有关事项,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印发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本级工会主持日常工作,就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履行民主程序。

(二)职工代表检查监督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职代会也可以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四)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职工代表在任职期内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民主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职代会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工会对职代会的各种文字材料,要组织专人,分门别类,建档归案,并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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