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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篇2: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标明“急”字。体检范围内的检验单统一填写。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随时做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系统,必要时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管检验师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定量,建立质量控制制度。

6.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7.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硷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8.随着临床工作的深入开展,接受非办公时间的急诊检验。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二、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签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四、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五、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符合质控标准。

六、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凡新开展的检验项目要及时与使用科室取得联系。

七、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篇3:B医院检验科细菌室工作制度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每天工作前将用过的物品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擦净备用。并准备好当天所用的物品。

3、每天工作前后对无菌间先用100mg/L有效氯空气消毒一次,再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出无菌间要更换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所换衣服、口罩、帽子要高压灭菌。

4、负责细菌培养、鉴定、药敏、院感、涂片检菌及各种培养基制备及无菌管制备等工作。

5、每天检查工作所用的试剂、培养基、无菌管等物品,防止缺少影响工作。

6、细菌培养、药敏实验要及时,特别是血培养要当日进行。

7、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维护仪器,检查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8、按照要求做好室内、室间细菌质控,定期分析质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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