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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篇2:Y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的性质

(1)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企业、事业、机关职工按照工会章程建立的工会是我国工会的基层组织。

(2)基层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有权代表职工说话办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权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机关反映本单位的真实情况,提出职工群众的要求和建议。

(3)基层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职工参加医院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行使《企业法》规定的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

(4)基层工会是本单位全体会员依法组成的社团法人,工会主席是社团法人代表。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中,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和申诉,承担法律责任。不经本单位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改组、解散和撤销工会。

工会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医院行政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医院行政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医院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工作职责

(1)工会基层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大会决议,接受大会监督,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2)工会委员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工会委员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事关职工利益、重要工作等重大问题。

(4)工会委员会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5)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

(6)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

工会的组织原则

(1)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2)工会的基层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基层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4)工会基层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5)工会基层委员会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意见,切实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工会干部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gg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院工会的工作准则

(1)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为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重大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2)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照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凡是工会职权范围内的事,依靠群众大胆放手去做,不能依赖和缩手缩脚,更好地体现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善于把党的要求和主张同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工会日常工作,推动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

(3)按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办事。同广大群众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工会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出发点。及时如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把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取得职工群众的信赖。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善于分析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各项工作和活动务必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5)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6)实行会员群众办工会。坚持工会民主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会员了解工会的全部活动。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职代会工作制度

(1)工会基层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大会决议,接受大会监督,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2)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下问题: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党委、上级工会决定、指示的措施;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决定、指示的措施;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临时性的重大财务开支;工会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向党委请示报告的方案;工会会员的会籍处理;必须由工会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3)工会委员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是: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贯彻上级工会重大决定的意见;重大活动的安排;可能产生突发性事件的问题;工会与行政需要协调的问题;其它事关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

(5)工会委员会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6)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

工会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创建职工之家计划

工会工作任务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会活动上墙、年度计划总结上墙、工会文件上墙、先进人物上墙为基础;做到“四个规范”,即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制度规范、经费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规范为基础,从而全面推进“五个机制”建设,“五个机制”即职工维权机制、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和谐劳动关系机制、职工教育机制、职工和医院“双赢”机制。

篇3:J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局各股室、中心、老人协会: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经研究,特制定并完善本局(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下同)。

2、慰问的标准: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3、慰问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离退休人员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确需局长或局领导班子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后决定。

4、慰问的报告:

为避免出现遗漏等情形,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主动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

5、其他的方面:

因患老人病、慢性病一年中多次住院的,视情况安排慰问。

二、丧事慰问制度

1、慰问的对象: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和祖父母、兄弟姐妹;②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③曾经在本局工作过的人员;④原在乡镇财政所担任过所长并已离退休的人员。

2、慰问的标准:

①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5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对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不幸亡故的,单位安排慰问金300元(含敬送花圈一支);②其他慰问对象,单位敬送花圈一支100元。

3、慰问的方式: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亲属中的父母、离退休人员亡故的,由局长或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对应的股室人员、工会代表一同前往慰问;本局干部职工亲属中的岳父母、公婆和祖父母亡故的,由相对应的分管领导、股室人员、工会代表前往慰问;离退休人员的配偶亡故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其他的委托代办。

4、报告的制度:

慰问对象的相关人,知情人应及时向所在股室股长和办公室主任告知,股长、办公室主任再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丧事是本局干部职工直系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和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的,办公室应告知所有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个人的慰问金由相关股室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统一收取送达。

三、其他慰问制度

老人节、春节前,局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1、慰问对象:

①困难的干部职工(党员);②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党员);③挂钩村的困难群众;④离退休人员老人节、春节慰问。

2、慰问标准:

按照县政府慰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慰问方式:

由局研究统一安排。

四、经费来源

1、干部职工相关慰问由局工会经费开支。

2、其他的慰问由局经费开支。

五、其他

1、慰问由局(工会)名义统一安排。

2、特殊情况需慰问的,另行研究。

3、执行中,如中央、省、市、县有出台统一慰问规定的,再作修定。

4、局聘请的工作人员慰问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篇4:Z中学工会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负责与学校行政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并代表教职工就有关教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校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六、努力在校园中营造“教职工爱学校,学校爱职工”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学校秩序。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督促学校按比例正常、足额提取工会经费,管好、用好经费。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篇5:Y医院工会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女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二、职工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必访

1、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三、职工家庭发生矛盾必访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况,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职工家庭遇持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五、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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