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标准
一、目的
确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目标的可测量性,并能够实现。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称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沟通和回顾方面管理。
三、职责
3.1、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并予以批准实施,且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充足的行政人事、财务资源、物力资源。
3.2、安全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并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与更新。
3.3、各作业场所、部室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3.4、企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3.5、员工代表参与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四、工作程序
4.1、目标的制定依据
制定目标以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已经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和过程中的安全绩效、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及业务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为依据。
4.2、目标的制定要求
4.2.1、总经理组织确定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依照《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向全体员工同时传达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2.2、根据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需要上硬件措施、进行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不可承受风险,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目标。安全部负责统计目标-管理方案,编制《目标-管理方案一览表》,制定年度《安全标准化系统目标管理方案汇编》。相关部门应编写与本部门相关的管理方案。
4.2.3、所制定的目标要有时限、尽量量化,实施方案有可操作性,并有足够的资源保证。
4.3、目标的实施与监督
4.3.1、各部门分解本企业总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上报安委办,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计划,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部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各作业场所、部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4.3.2、各部门应围绕公司名称《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和要求以及《年度各单位安全指标考核表》,认真开展实施工作。
4.3.3、各部门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提出《目标管理方案》的风险控制措施,各部门通过执行目标管理方案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4.3.4、安全部依照《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制度》,评价各作业场所、部室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4.3.5、各部门应定期与本部门员工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完成生产目标的重要性。
4.4、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4.4.1、依照《变化管理制度》,本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部组织对目标进行及时地评审和修订。
4.4.2、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每年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当大部分或全部目标都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随风险都已受控,则结合不可承受风险的修订来更新目标。
4.4.3、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4.4.4、安全部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更新。
4.4.5、安全部以文件形式下发更新后的目标,填写并保存《安全生产目标更新记录》。
五、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DB/5.4-001-001-2016
5.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DB/5.4-001-002-2016
5.3、《安全生产会议(例会)管理制度》DB/5.4-001-003-2016
5.4、《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制度》DB/5.4-001-049-2016
5.5、《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DB/5.2-001-033-2016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细化分解《年度安全指标考核表》DB/5.1-002-001-JL201-2016
6.2、主要负责人对下属部门安全指标考核情况DB/5.1-002-002-JL202-2016
篇2:安全生产会议例会管理制度标准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建立良好的安全信息交流平台,采取有力的安全技术措施,将公司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特建立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二、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目的、形式、内容、要求。
2.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管理。
四、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任务(议题)
4.1.1、以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承诺、方针、目标为中心,检查落实情况;
4.1.2、通报本公司安全生产月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4.1.3、检查以前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
4.1.4、各班组及主管人员汇报本班组关于安全生产需要解决的问题;
4.1.5、每位员工在会上可以提出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及查找目前公司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1.6、形成决议,供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情况.
4.2、具体要求
4.2.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4.2.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生产责任人主持,有关生产部门和相关人员参加。
4.2.3、每年的年初或年末要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安全工作情况及布置来年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4.2.4、生产作业场所每周开一次生产会议,总结一周的生产安全情况。生产作业场所例会的主要内容:生产产品及使用原料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险有害特性、使用注意事项,并对操作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总结,有无赤膊、穿拖鞋、不穿工作服的现象,生产、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等。
4.2.5、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和《班组例会记录》。
会议要有会议主题,提出的问题要有落实措施,下次会议要对上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检查。
五、记录:《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班组例会记录》DB/5.1-007-006-JL***-2016
篇3:道路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运输主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
厂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考核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目标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购置必要用品。
第五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总额为两万元,由安全投入资金组成。每年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充,保持总额不变。
第六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站场安全监督、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情况。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第八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厂运输主管部门在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资料和自评结果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厂部;
2、厂成立评审组负责考核初评工作;
3、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负责人审查;
4、分管负责将考核审查意见提交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5、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全厂,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九条、厂部每年下达一次基础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运输部门应当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
第十条、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基础工作分值为70分,安全效果分值为30分。
每年度按评分标准(另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综合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评分达到60分为合格,其中综合评分居全省前两位的为优秀;第三至第八位的为良好。
考核当年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一次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行车事故,或三次每次亡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行车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第十二条、厂通报考核结果,同时依据考核等次,对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奖惩:
1、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返还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返还其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
2、考核为优秀的,分别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良好的,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
第十三条、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保证自评资料真实、结论准确。厂将加强检查监督,对隐瞒事故情况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撤销奖励、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厂部负责解释。
篇4: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公司研究决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年伤亡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下,经济损失额控制在10万以内。
三、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事故率,每个月的安全学习要落实到位,安全职责要分摊到人,各项安全指标与责任考核相挂钩。
四、员工要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求车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篇5:车辆维修标准规范
1.服务顾问接待维修车辆时必须进行四件套防护,登记交接车单,交接车单(特殊维修车辆)无部门经理签字或无交接车单的车辆,不应许进入车间维修,否则按私自维修进行处理
2.车间技师接到服务顾问车辆维修通知后,无任务委托书、四件套防护、或(特殊维修车辆)交接车单无部门经理签字或无交接车单的车辆,不予维修,否则按私自维修进行处理。
3.服务顾问必须按照工单标准进行操作,未达到标准规范工单的,按照工单标准进行处理。
4.技师在车辆交接时对维修项目需做好沟通,在按施工单维修时如发现非维修项目有问题必须立即通知服务顾问,并提供处理方案给服务顾问进行选择。如擅自维修按维修进行处理。
5.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