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8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民主制度

1、党总支书记对本区的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负责,按要求进行检查推动工作的不断细化。

2、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不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

3、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把经验和不足详细地总结,安排好下步工作重点。

4、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制度

1、充分利用好每周三的政治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做好授课人安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要详细、工整,做好学懂、学透。

3、不准随意不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请假、事后补课。

4、认真开好“三会”定期召开研讨会、每月一次总结会、下步工作安排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个人学习制度

1、按时参加矿、支部委员会组织的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每月利用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二次学习。

3、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4、每月向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学懂、学透。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制度

1、每周二检查一次各段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周二汇报的形式把一周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及时解决和落实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段队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抓不懈,杜绝形式主义。

4、要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召开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工作分析会,征求意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支部会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

3、做好备案、整理、统计工作,拿出综合意见和具体措施。

4、及时把工作要点和内容传达贯彻到每名党员干部心中,认真对待他们的不同意见和建议。

篇2:Z乡镇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

为深入做好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廉洁建设,切实降低我乡乡村干部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廉办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为指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坚持“以大局为重,以预防为先,以惩治为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单位分类、岗位定级、层级管理、动态防控”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覆盖全乡各村(居)、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我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自纠自查、风险点查控、动态管理等途径,逐步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进一步增强全体乡村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干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努力开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10月中下旬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各村(居)、乡直单位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所列“19个不准”与“22个不准”进行自纠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乡其他干部、各站所负责人、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各村居(社区)两委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8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表报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中旬)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全乡站所、各村居(社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原则上对各村居(社区)的督查面不低于行政村总数的2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将进行重点治理。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居(社区)、乡直单位要认真分析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薄弱环节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社区)、乡直单位可向乡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推荐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先进典型,乡党委、政府将组织宣传报道。乡党委、政府将本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各村居(社区)、乡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工作结束后,各各村居(社区)、乡直单位于10月3日前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的报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