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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篇2:部门用车管理制度(范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

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篇3:公司用车管理制度(一)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1】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

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

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2】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

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

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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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

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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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

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4:通用车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加工车间各类通用车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工件和刀具装卡装卡工件时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卡盘无防松脱装置或工件装夹不牢,设备高速运转时卡盘或工件飞逸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工件加工选用刀具不当,或刀具受损有裂纹时,工件加工切削过程中刀具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加工过程测量工件、或排除故障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未采取防弯措施,棒料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弯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车床接地松动或脱落,接地电阻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车床外壳带电并接触人体触电操作人员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屑进入眼睛,或高温切屑接触皮肤眼睛或皮肤伤害操作人员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或违章戴手套操作等,头发或肢体等被运转设备部件夹入机械伤害操作人员使用砂轮机磨刀使用前未检查,砂轮过期或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设备清扫保养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清扫铁屑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铁屑割伤操作人员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4.1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4.2高速切削作业时应佩带防护眼镜。4.3加工铸铁工件、清扫铸铁粉末时,应佩戴活性炭防尘口罩。4.4车床操作作业不得戴手套;班后停机清理铁屑时,可佩戴帆布手套。4.5使用砂轮机磨刀时,严禁戴手套作业,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5作业安全要求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5.1.1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处在正常位置;使用气动夹具夹紧工件的,工作前应检查压缩空气达到工作压力后才能开始工作;检查传动带、齿轮安全罩是否完好有效。5.1.2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是否有设备和工件、刀具异常情况,是否已经排查;如前一班次工件未加工完成,需检查工件是否夹正、夹牢,刀具是否选用正确并完好无破损。5.1.3查看周边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设备站立的脚踏板是否完好,设备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设备及工具箱表面是否未放置工具、杂物等。5.1.4对设备加注润滑油、进行各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不得开机作业。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5.2.1装卸工件、卡具、安装刀具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工件安装、拆卸完毕后严禁将紧固扳手留在卡盘上;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工件要夹正、夹牢,对卡盘进行紧固,检查确认紧固有效后方可开机加工;l长、细的工件的尾部应使用顶针进行固定;加工超长料时,必须采取防弯装置,使用有效的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若超出300mm及以上时,应设置牢靠有效的支撑架、中心架、防护栏等;各类防弯、防甩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警示标志配合使用;l刀具安装要垫好、放正、夹牢,加工前先锁紧方刀架,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后方可加工;l装好工件和刀具后,应对极限位置进行检查,并将小刀架调到合适位置,以免小刀架导轨碰撞卡盘而发生事故。5.2.2切削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切削进程,严禁随意离开机床,任何情况下不得用手、棉纱等触摸旋转着的工件;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在刀架斜后方可观察切削情况,不得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身体不能离旋转工件太近;l选择合适的切削量,机床运转时严禁进行变速;l纵向或横向自动进给时,严禁大、中拖板超过极限位置,以防脱落或撞卡盘;自动走刀时,人员不得离开设备,随时观察进给位置,及时停止防止碰撞;l测量零件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5.2.3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使用砂轮机磨刀时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砂轮机开机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砂轮是否完好、有效;l开机后先进行试车,确认工作正常方可使用;l操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刀;l磨刀时手应握牢刀具,不得用力过猛;l磨刀时应通电使用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5.2.4清理切屑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l不能用手触摸切屑,清理切屑时应使用拉屑钩、扒屑铲、毛刷等专用工具;l切屑过多、过长、过大时,应使用挡屑板,并及时清理。5.2.5操作过程中,发现车床有不正常声音及故障、工件或刀具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进行处置,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异常,应立即向车间机械修理组报修。5.3车床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5.3.1清扫机床时,严禁开机作业,应关闭电源进行。5.3.2清除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或毛刷等工具,不得用手,防止刀尖、切屑等物划伤手。5.3.3加油润滑机床导轨时,将溜板箱移至靠近尾架处,防止溜板箱、刀架、卡盘、尾架等相撞。5.3.4下班前,整理工具及物件,清扫周边地面,并关闭设备控制柜电源开关,填写交接班记录,对车床上未完成的工件情况、设备的异常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6岗位应急要求6.1工件和刀具发生松脱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停机前人员立即离开工件旋转方向,并通知周边人员离开现场。6.2切屑进入眼睛、皮肤,立即到厂医务室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6.3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6.4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6.5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篇5:公务人员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精神,针对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新的情况,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破坏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的现象,维护公务用车的秩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适用范围:全市已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党政群机关单位及其公务人员,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所属人员。

第三条制定本细则的基本原则是:

(一)严格要求,支持保护改革创新;

(二)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纪律;

(三)平等公正,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恰当量纪;

(五)教肓与惩戒相结合,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为手段,严明纪律,维护车改制度顺利推行。

第二章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行为及追究办法

第四条已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直机关单位及其公务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均属违反公务用车纪律的行为:

(一)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或管理相对人借用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二)利用职权将私家车的开支费用拿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的;

(三)利用职权向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保险单位索要个人好处的;

(四)虚增车辆维修经费开支,弄虚作假到公家报销经费的;

(五)将公车油料转倒给非本单位车辆使用的;

(六)在公务用车改革中,将单位车辆隐瞒、出售、转让给下属单位或他人的;

(七)在公务活动中,因节省交通费用而出现(三次以上)早退、迟到、缺席等现象的;

(八)将公车用于非执勤非接待的人员进行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及其他非公务活动的;

(九)非公务执勤需要,将公车开至宾馆、酒楼、歌舞厅等消费娱乐场所消费的;

(十)将公车用于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或其他非执行公务人员乘坐的(除发生人员伤病、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情况除外);

(十一)将公车用于个人办私事或帮助他人办私事的;

(十二)没有办理出车派遣登记手续,擅自动用公用车辆的;

(十三)非因执勤需要,将公车停放于单位固定停车场以外地方(需维修保养将车停放于维修场的除外)的;

(十四)将公车用于接送个人日常上、下班的;

(十五)其他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已实行车改的单位和个人,凡发现上述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行为的,发现1次的,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的个人交通补贴;发现2次,通报批评,扣发2个月个人交通补贴;发现3次,除扣发全年个人交通补贴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个人及单位领导的党政纪责任。

第三章执行

第六条凡负责驾驶、管理车辆的司机和司机因休(事、病)假不在岗位时单位指定的临时司机,是单位留用执法执勤车管理使用的主要负责人。因违反公务改革用车规定需要追究责任,扣发交通补贴时,按下列规定扣发:1、司机或临时司机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是受其单位领导安排的,在其应扣发的交通补贴中,司机本人与有关领导各负责一半。2、司机和临时司机违反规定使用公车,需要扣发交通补贴,不属其单位领导安排的,一律由司机或临时司机承担。

第七条因违纪而扣发交通补贴的业务承办工作由市纪委党廉室与财政局负责,党廉室负责调查核实违纪事实,呈报纪委主管领导审批后作出扣发决定,由财政局在违规者所在单位的交通补贴经费中扣发。

第八条为有效防止“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的现象发生,实行奖励举报办法。凡举报查实,实施扣发交通补贴的,将扣发的交通补贴全额奖励给举报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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