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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根据我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驾驶员要服从调度,积极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任务。若无故不服从调度,而耽误货物发送,第一次罚款500元,出现第二次罚款加倍,有三次类似问题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2.对驾驶员私自出车和超出路程而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负,并赔偿停车天数损失。

3.对私自绕道造成支出和私自多收运费不缴者,处于违法收入的10倍罚款。

4.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过夜,无故不服从者每次罚款100元。

5.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必须在收车后做好勤保养、勤清洗的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对一年内对完成任务较好,车辆技术性能保持良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的驾驶员给予经济奖励。

二、聘用管理办法:

1.受聘人员在受聘期内,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受聘人员因事、因病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兑付。

3.受聘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由受聘者承担全部损失。

4.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并续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职工待遇。

档案管理制度

篇2:驾驶员押运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聘用范围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聘用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3、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第四条聘用程序

1、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2、考核:由车技部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

3、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下式录用,签定聘用合同。

4、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待遇

1、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

篇3:驾驶员押运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聘用范围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聘用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3、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第四条聘用程序

1、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2、考核:由车技部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

3、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下式录用,签定聘用合同。

4、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待遇

1、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

篇4:驾驶员聘用制度

1、驾驶员应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驾驶相应的机动车五年以上者;三年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者;没有酒瘾、网瘾等有碍于车辆安全驾驶等不良行为者。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4)取得相应的车辆资格证件。

(5)符合(杭政办函〔2009〕356号)《关于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资格证;

2、经工程运输营运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

3、非本市公安交警部门颁发驾驶证、行驶证的人员和车辆,须在企业所在地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应聘人员应进入下列录用工作程序:

(1)初试由职能部门进行形象目测,综合性提问或面试。

(2)初试合格后,可进入常规理论和适应性操作的技能评定。

(3)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

(4)体检合格后经公司审定同意录用后,签定相关管理协议,进行上岗前车辆安全教育。

(5)准入岗位后试用实习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顺延至6个月为限,同时签订责任书等。

(6)按公司的车辆安全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金额0.5万元,每月按比例规定提取车辆安全风险。车辆安全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全额退还,如有违约责任复核后退还。

(7)明确告知驾驶员按生产经营特性惯例,工作时间为24小时倒班制。

3、在试用实习期内,凡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可以终止协议予以辞退:

(1)有章不循、不服从车辆安全和行政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2)发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责任行车事故。

(3)违章、肇事、被处以扣证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4)提供伪造的证书、证明的。

(5)在试用实习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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