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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热处理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设备前应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戴手套,女工要将头发放进工作帽内。

3.做好交接班,检查设备,检查机械电气是否正常,控制是否灵敏,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机械、电器方面的问题请专人修理,不得违章操作。

5.设备运转中,禁止触及电器部分。

6.引丝用钢丝出炉时温度较高,注意不要烫伤自己和他人,用完后应放好。

7.用机器倒丝时,禁止带手套,禁止两根及两根以上的丝同时倒到一个轴上。

8.加过线油时,不要一次性加的过多,防止洒到地面上,以免地滑跌伤。

9.夏季高温,多饮淡盐水,备好防暑药,适当休息,以免中暑。

10.严格按“6S”标准进行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11.生产现场不准吸烟。

篇2:火工品管理工操作规程

1、火工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1.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1.3火工品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量。

1.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

1.5严格执行火工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火工品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2、井上、下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3、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4、火工品库管理要求

4.1地面火工品库房

①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库房周围排水沟畅通。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违禁物品。

②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火设

③不同性质、品种的爆炸材料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④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⑤地面火工品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⑥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⑦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的最大容量要求:

a.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

b.库房里的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c.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d.地面临时性火工品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避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火工品库相同。

⑧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火工品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火工品箱上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垫木。

b.炸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米以外的地点。

c.保管火工品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d.保管爆火工品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⑨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米以外加设横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火工品,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千克。

4.2井下爆炸材料库管理

①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②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

③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

a.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昼夜的电雷管需要量。

b.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c.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④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千米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米。

b.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

c.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d.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e.建井期间的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具有独立风流。必须制定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f.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同。

⑤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b.炸药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c.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箱。

d.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e.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能导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面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其接地。

⑥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⑧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药发放台账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⑨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失效炸药不得多于100千克,并应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⑩炸药发放必须按入库顺序发放,做到先入库先发放,防止积压。

5、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5.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5.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5.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6、炸药检查和电雷管全电阻检查

6.1炸药检查:检查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否者不得发放。

6.2雷管检查: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

6.3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电雷管箱必须在存放硐室外开启,一次开启一箱。并清点数量,每次最多取100发进入硐室做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

6.4雷管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搓码机(打号机)说明书规定操作。不准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编号。

6.5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必须在专用的硐室内进行,严格按规定操作,并定期检验和校正全电阻检查仪。检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废雷管要单独存放在库内,并建立台账。更换电雷管全电阻检查仪电池时,应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点进行。

6.6检验电雷管用的电流不得超过50毫安(0.05安)。

6.7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合格后,要将电雷管脚线理顺成束。理顺成束时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更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轻轻理顺、伸展整齐,每10发为一组卷绕脚线,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编号待发。

7、炸药、电雷管的发放

7.1发放爆炸材料时,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

7.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料。

①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②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③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7.3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状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7.4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7.5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工发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6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火药、雷管。

8、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记录在值班簿中。

篇3:热处理火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高频设备,并指定操作负责人,检查屏蔽、保护遮栏是否良好,工作时闲人免进。

2.检查设备各部分接地线是否可靠,淬火机床是否良好,机械液压传动是否工作正常。

3.开启水泵,检查冷却水出水是否正常,冷却水压为0.12~0.2MPa之间,不准用手触及设备的冷却水。

4.设备各部分冷却系统正常,方可给设备送电预热,先进行一挡灯丝预热30~45min,再进行二挡灯丝预热

15min,合上屏高压再继续调整移相器至高压,加高频后手不准触及汇流排感应器。

5.装好感应器,接通冷却水,将工件放入感应器送电加热,严禁空载送电。更换工件必须停高频,若高频无

法停止,应立即切断高压连接紧急开关。

6.设备运行中注意阳流和栅流不超过规定值。

7.工作时全部机门必须关好,高压合上后不得随意到机后活动,严禁打开机门。

8.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应首先切断高压,再分析排除故障。

9.检查设备时,应预先声明,打开机门后首先用放电棒对阳极、栅板、电容器等放电,然后再检修。操作

工不得独自检修。

10.工作结束后,首先断开阳极电压,再断灯丝电源,设备断电后,应继续供水15~20min,使电管充分冷却。

11.设备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有灰尘和潮湿现象,以免电气元件放电或击穿。

12.室内应装设有效的通风设备,以排除掉火时发生的油烟、废气,保护环境。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5~35℃。

篇4:氧─乙炔铜管退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氧气瓶

(1)氧气瓶应直立放置,并用卡子等加以固定。

平放时,必须使气门比底座稍高;

(2)禁止将氧气瓶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的地方。

防止碰撞和在阳光下曝晒;

(3)氧气瓶不应与乙炔瓶放在一起,应该相距5~10mm以上的距离;

(4)氧气瓶不允许接触油脂、不准用有油渍的手套去开氧气瓶;

(5)氧气瓶在压力调节器、压力表不正常,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时禁止使用;

(6)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能面对瓶嘴,瓶内氧气所示压力不得少于0.05MPa。

2.乙炔气瓶

(1)乙炔气瓶与火焰淬火工作地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10m。

应避开电线的闸刀开关及送风机的抽风地点等;

(2)作业环境气温不得超过40℃;

(3)禁止将明火、炽热的物件接近乙炔气瓶;

(4)乙炔气瓶冰冻时,可用不超过40℃的热水加热融化,不允许用明火加热或铁棍撬打。

(5)每个工作点的乙炔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并应经常检查,清洗;

(6)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3.输气软管和喷火嘴

(1)禁止将软管设在明火,热导管,电线或其它热源附近。

(2)软管不允许有漏气和堵塞现象,使用新的软管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石粉或灰屑。

(3)如果乙炔软管发生着火,应将软管着火处上方弯折,氧气软管着火不准用弯折方法,应关闭上一级氧气阀门。

(4)喷火咀应用紫铜制造,不得用黄铜,喷咀不准放在地上。

(5)喷火咀温度过高时,应暂停操作或关闭乙炔气门,但不得关闭氧气,然后将喷火咀置于冷水中冷却。

(6)点燃时,应先小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点燃,然后调节,熄灭时应先关乙炔气门。

为避免喷火孔爆炸,也可先将氧气阀调小(不能一下子关死),再关乙炔气阀,最后将氧气瓶关死。

篇5:淬火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2.汽缸不好用或操作不灵,气门、水门漏气时应找修理工及时修理。

3.淬火机生锈应清除并涂上油,淬火机用完盖好。

4.淬火机使用时不准敲打。

5.熔盐时不准靠近炉子,不准在电极导线附近工作。

6.地面保持清洁干燥,不准洒水,以免工件粘水生锈或入炉爆炸。

7.易燃的物体,不准放在炉子附近和油槽附近,以免发生火灾。

1.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行动要一致。

2.检查工件断面要注意安全,锤打时要注意周围人员。

3.电门附近不准放钩子,钳子等易导电的东西。

11.炉子附近的工件,要先冷却后再拿,以免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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