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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易燃品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使用在蒸溜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溜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公厘);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纳、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当加热、蒸溜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纳;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馆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篇2:易燃溶剂液贮运使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溶液系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甲苯、二甲苯和其它各种低溶点的溶液。

2、运输、贮存(指车间贮存库),使用易燃溶液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程:

(1)易燃溶液装车应平稳或拿稳,防止撞碰,跌落、倾倒、运输时,必须将桶盖盖好。(2)禁止易燃溶液与酸类物品同车装运。(3)装运时严禁吸烟,严禁通过靠近火源的地方。使用要求:(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严禁吸烟、生火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溶液送往指定的储存地点。(2)领用易燃溶液不得超过本班需用量,下班后必须将剩余溶液送到库房,不许存留在工房过夜。(3)盛装易燃溶液的桶槽必须是有色金属制成。必须严密不漏。(4)室内电缺设备必须是防爆式的,禁止拉临时线。(5)废弃溶液和有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的箱桶内,回收再生,不得随便抛洒和倒入地沟。(6)通风机管道的溶渣要经常清除。并送到指定地点烧段。(7)经过易燃溶液清洗后的工件,必须凉干后,才允许送到下道工序烘干。(8)易燃溶液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挪用。下班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篇3:使用易燃品安全规程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用在蒸馏或升华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a)不许用明火如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b)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透气;

c)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公厘);

d)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e)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瓶。

10)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铜;(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11)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放火措施。

篇4:易燃易爆库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篇5:易燃易爆库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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