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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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一]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例如NO2O2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其它物品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而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16.蒸馏易挥发和易燃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二]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则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要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随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电气开关箱内及下面,不准放任何物品。

5.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

[三]使用毒品安全规则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在饭前和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禁止用试验容器盛装食品。

3.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的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脸部扇动嗅之。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分层、分室存放。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或用滴定管。

7.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1)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2)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4)装水银的容器应放在金属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5)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8.使用剧毒物质时,必须按双人双重管理制度处置,即二人领、二人发、二把锁、二本账、二人管;对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强烈毒性、腐蚀性的物质,操作也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或设人监护。这些物质是: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锂、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四]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在其工作地应备有洁净洗用水、毛巾、药棉和急救中和的溶液,其它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是否适应所做的工作。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1)装运器具的强度是否可靠;

(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3)容器的位置固定得是否稳定;

(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有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的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浓酸少量滴入水内。禁止将水注入酸内。当浓酸倾撒在室内时,应先将碱与其中和,再用水冲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扫除后再用水冲洗。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取用,且操作人员须戴橡胶手套、口罩和眼镜。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强酸溅到眼睛内或触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0.5%的碳酸氢钠液清洗。如果是强碱溅到眼睛构成皮肤上,则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外,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迭医院治疗。

10.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铬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五]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等。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厘米);

(4)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

(5)工作肘要戴上眼镜。

4.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每种不得超过1千克。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燃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贮存在一起。使用中应留有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等。

8.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易燃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馏试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六)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格。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3)检查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2.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检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1)不能使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3)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试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贮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离不够,如:

(1)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2)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3)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5.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毕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深埋。

6.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放入试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钾溶液1毫升,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2:化验室一般操作安全规程

1、工作前要认真查点设备、药剂是否齐全,待齐全后方可接班。

2、认真检查药液是否变质,禁止使用变质药液。

3、处理有毒药液时,必须深埋或作净化处理。

4、各种药液必须在容器外标注名称,有毒药液标注“有毒”二字。

5、必须经常检查标定药液的浓度,配比时必须准确。

6、滴定时,必须把各种用品准备齐全,认真操作,保证化验样品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7、认真保管发送至化验的试样,试样必须保存两个月,待无问题时方可处理。

8、及时向有关单位交送化验单。

9、过滤液时,必须检查设备、仪表、电压、电流等是否正常,待无误时方可开车。

10、烘干样品时,必须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严禁烘糊试样。

11、操作时,要注意药液不要溅在衣物和皮肤上,以免腐蚀衣物和皮肤。

12、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流动水洗净手,以免发生中毒现象,手上有伤口时,禁止接触毒物。

13、严禁在化验室高温炉、电热板上烘烤食物或做饭。凡能逸出有毒气体,蒸气和烟雾的作业,只能在排风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以防中毒。

14、严禁用化学药物做调料剂,一切药品严禁口尝或用手直接接触,用鼻嗅时不得直接对准瓶口,以防发生意外。

15、必须严加保管化验室的一切仪器、仪表,严禁任何人乱动,禁止使用烧杯或其它器皿作为饭食用具。加热的器皿不可用手拿或放过冷处,以防烫伤或损坏。

16、定时抽测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1、化验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懂得化验工作,熟悉药剂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遵守化验室规定,认真操作,严格保守秘密。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4、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在岗睡觉,看书看报,不准闲谈和打闹。

5、认真搞好岗位记录。

6、上班时,必须穿好劳保用品。

7、不准损坏室内一切安全措施。

8、必须爱护设备,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篇3:电解铝化验室安全规程试题

1.?质检科是公司质量监督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大宗生产原料的外观和理化指标的检验、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与分析、部分过程工艺参数的测量及铝锭的计量工作等。2.?质检科服务于原料分厂和深加工的质量检验工作。外检班的工作项目有阳极炭块、铝导杆、铝母线、成品铝锭等的外观检查及铝锭的计量工作。3.?每次培训和考试,除请假在岗值班人员外,其余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各班班长做好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考核处理。4.?职工向公司内部出示的各种报表必须按《质检科报表发放制度》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书写完整、清晰。出现填写发放审核报告单出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5.?因操作不规范,制样或加工试样不符合标准造成数据有误的考核责任人50元。6.?铝锭外观检查不仔细、判级有误,合格证或填写记录出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7.?取样人员负责对进厂原材料的取样和外观检查,若不按标准检查或所取样品编号、厂家、车号等数据统计错误,考核责任人50元。8.?计量人员应认真、细心准确的做好铝锭或铝水的计量工作。若出现榜单与铝锭标重或数据记录出现错误,考核其责任人50元。9.?打印铝锭质量证明书严格根据《20Kg重熔用铝锭记录表》和铝锭出入库程序等进行,若出现错误考核其责任人50元。10.?职工在使用或维护设备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考核其责任人50~100元。11.?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在化验室滞留,参观现场的,考核本组责任人50元,若负责人不在场时,在场所有组员负责。12.?不允许带早餐,上班时间禁止吃东西。违者考核50元/次。13.?轮班人员学习劳动日,须按规定穿劳保服,不允许穿便服、高跟鞋、裙子否则考核50元/次。14.?工作的区域内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否则考核50元/次。15.?个人卫生区域,班前班后必须按《质检科岗位卫生检查标准》进行清理,不清理或清理不合格者考核50元/次。16.?参加例会或培训人员须本人签到,并做好培训笔记,否则考核当事人50元/次。17.?不能严格执行质检科管理规定对物资进行提报计划、验收、领用、报废的考核当事人50元/次,对私自报废物资者考核100元/次。18.?化验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严禁未经公司及科室领导批准私自对外来样品进行化验,否则考核当事人当月工工资100%/次,并调离岗位。19.?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20.?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物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在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21.?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得在无人时将电、气等设备开启。22.?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守则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如实的做好记录,为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提供有利的追朔源。23.?爱护调试和检测设备,定期保养。24.?凡有毒性、易燃、有爆炸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应储存在隔离的房间和柜内或远离厂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和报废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应放在专门的柜内,使用这类药品时要特别小心,必要时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必须在通风柜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并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25.?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戴防护用具,在通风橱内进行。26.?夏季打开易挥发试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禁止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同的药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嗅散发出来的气体。27.?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应用滴定管或吸取器移取。操作时必须戴上橡胶手套和口罩。28.?稀释浓硫酸的容器如烧杯等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29.?厉行节约的原则,对玻璃仪器等的使用要精心尽心,不造成浪费性损耗。30.?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上棉布,以免玻璃管扎断扎伤。31.?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完整无缺,蒸馏时禁止用火加热,应采取热水浴或其他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时,应防止水浸入加热的液体内,蒸馏过程中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32.?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温度不准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试管加热时,不准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可接触皮肤及冷水。33.?不准使用破碎的,不完整的玻璃器皿。34.?清洗实验器皿时,应注意不使含大量剧毒试液的废液直接倾入下水道,必要时先经过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35.?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标签(与内容相符),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转入别种试剂。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36.?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的地方。37.?所有化学试剂的保管由专人负责,不同化学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以免引起试剂变质失效,或造成其他事故。38.?非有关人员不得乱拿化学试剂,尤其不得将化学试剂带出室外,以免造成安全隐患。39.?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40.?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应委托能付责任者看管。41.?化验室中禁止吸烟、进食。不允许将餐具放置在实验室里。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4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工作期间不允许穿便服、裙子头发要盘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性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做实验都戴上防护眼镜。43.?下班前要有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气切实关好,保证安全。(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44.?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45.?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用。46.?操作大功率的加热设备如高温炉和烘箱等,应戴好防护用品,注意防止烫伤或触电。47.?用坩埚熔融试样时,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摇动或震荡熔融物,以防高温熔融物溅出伤人。48.?化验员在工作当中要实事求是,及时做好各项实验数据的原始记录。准确地填写实验报告。49.?化验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保持地面及操作台整洁;各种工具、设备及仪器、药品分类摆放整齐;废水及各种污染物及时清理,以免造成交叉污染;工作人员着装整洁。50.?铂质器皿红热状态下不能与其他金属接触,只能用铂包头的坩埚钳。成分不明的物质不要在铂皿中加热或溶解。在使用前后都要用稀盐酸(1.5—2N)或稀硝酸(1.5-2N)煮沸20分钟左右。51.?银质器皿温度不能超过700C不能将银器皿放在喷灯上或高温炉内直接加热,用Na2O2或KOH(NA)熔融处理试样时不应超过30分钟。不能用酸溶解熔融物或长时间浸在酸中,特别不允许接触浓酸尤其是硝酸和硫酸。52.?镍质器皿使用温度不超过900C.在使用前,未曾使用的要以高温灼烧2~3分钟,使用过的应先在水中煮沸数分钟。53.?玛瑙器皿不要与HF接触。不能受热,洗涤后不能放在烘箱中干燥。对于大块或晶块样品粉碎后再在玛瑙研钵中研磨。硬度过大的物质不能在玛瑙研钵中研磨。防止跌碰、碰碎等损坏。5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酒后上岗。55.?取样前应检查确认所用的工器具是否完好适用。56.?进入厂房必须了解和遵守本厂房的安全规程,严禁跨越警戒通行线和运转设备。不许触摸和乱动各种机械电器设备。57.不许任意在设备通道导电体上放置或悬挂物件。58.质检科安全管理从安全技术角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因素保障安全生产。59.铝成品检查时取样出来的废样和剩料应倒回炉内,严禁倒在通道的地面上。60.铝成品检查员标号时,应注意防止铝锭掉落倒塌伤人。63.作业结束时清点收回工器具,并清理检查现场。66.在转动部件附近工作时,要保持距离,不要站在设备可能有物件飞出的方向上。67.禁止用手触摸或擦洗转动着的部位,禁止戴手套进行转动机械的操作,不要在运行机械上面搁放物件。68.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确认无误,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动”牌后,方可施工。69.安装、拆卸玻璃仪器,切割,折断玻璃管等操作,应用厚布包裹,并忌用暴力,防止破裂。71.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贮存如乙炔气体放在隔离的房间,不能和氧气一起存放。高纯氩气放在远离厂房的地方,并配备适当的灭火器,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72.所有人员必须了解实验的燃烧、爆炸危险性的防止方法,实验室内禁止吸烟。73.使用爆炸性物品如苦味酸、高氯酸及其盐,过氧化氢等物品时,要避免撞击、强烈振荡和摩擦。74.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并避免潮湿环境使用。75.所有人员熟知灭火的基本原理,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发生火灾会急救。76.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使用加热设备时,避免皮肤与热源直接接触,取下沸腾的溶液,须先停止加热片刻,在取下使用。避免由于液体接触过热的容器上壁而突然迸沸溅出来伤人。77.烧伤的急救:迅速使患者脱离烧伤现场。并除去燃烧或被热液体浸湿的的衣服。轻度烧伤用淸温水洗除污物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涂上烫伤油膏,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面积较大的烧伤,送医院治疗,不敷涂油膏。78.化学性伤害包括化学毒物及化学腐蚀品造成的人员伤害。?质检科经常使用具有易燃、易爆、自燃、助燃性质极强的氧化剂等化学试剂。因此所有人员必须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会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的实际技能。?质检科工作中发生机械性伤害的主要是运动性仪器设备的部件损坏,某些物体的飞出、障碍物、突出部位的钩绊导致导致人员的跌倒,或者物体的掉落等原因造成外伤。?在厂房内听到或者看到天车、厂内机动车行驶信号应主动避让。?上班时严禁串岗。?登高作业时,防止跌落摔伤。?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爱护调试和检测设备,定期维护。?

篇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化验室所用设备:

1、检验设备

(1)气相色谱仪;

(2)液相色谱仪;

(3)分析天平;

(4)干燥箱;

(5)马弗炉;

必须严格按照各台设备使用说明和化验要求进行操作。

2、各类电器、仪表必须执行电仪的使用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危险性气体钢瓶应与操作场所隔离,防止可燃气体浓度超标。

二、化验室所用药剂

1、剧毒药剂要按剧毒品规定进行保管和领用。

2、易挥发性药剂的贮存要注意密封,且贮存在阴凉通风处。

3、强氧化剂、强腐蚀剂的贮存和使用一定要稳妥,不得与其它药剂混放,且要有隔离要求。

4、各种药剂、样品标签要清晰。

三、样品及废液

检验后的样品,要按种类分别收集,按时返回生产系统或作相关处理,如需留样的须保管妥当,超出留样期限及时处理。

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液,不得倒入下水道,必须集中作无毒化处理,无毒的废液倒入废水槽。

四、化验室工作人员

1、必须熟悉本部门所使用仪器的性能,所使用的化学药剂、各种可燃气体的物化性质及其防护知识。

2、必须熟悉本部门所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

篇5:化验室采样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悉采样理论、采样基本原则和方法、采样点布置图、影响采样误差和减小误差方法。

3、了解采样机械设备的构造和技术特征、使用和保养方法,配合采样误差因素和减小误差有方法。

4、了解采样新技术和新方法,熟悉采样所用工具、设备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5、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6、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采样工具及采样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了解采样点的环境及所采煤样的情况,必要时编写安全措施并审批。

2、采取煤样需使用专用工具,并随时保持工具清洁。

3、填写出煤样标签和记录本。

三、正常工作

1、商品煤样的采取:火车采样时,严格执行GB475《商品煤样采取方法》。

2、生产煤样的采取:

(1)按规定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采样点不得随意变更。

(2)带式输送机采样:应使采样器紧贴胶带,要截取煤流的整个断面或按左、中、右三点采样,但采样部位不得交错重复。采完后,应迅速将采样器离开煤流。

(3)筛子、给煤机采样:沿整个排料口从左至右接取煤样,如煤量太大,右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

(4)在溢流口采样:按横断面左、中、右反复截取,采样器口紧压在溢流堰的底边缘上,并截取溢流层的全高度;溢流装满采样器后,应迅速提起,取得的煤样不应被水冲出,等水通过网底后将试样倒出。

(5)槽口与溜槽内采样:应将工具平放,左右移动截取整个断面的煤样,或按左、中、右三点截取煤样。截取煤样时,应防止大块煤样溅落在采样器外影响试样代表性。

(6)管道采样:应在采样前先将闸门打开数分钟,待水流正常后再用采样器截取试样。采取煤泥水试样,应截取水流断面的全宽或在水流由高向低的流出口处采取,采样后关闭好闸门。

(7)滤扇上采样:沿滤扇由外向里均匀间隔三点采取煤样。

(8)在采样、缩分和保存过程中,煤样不应受撞击和外力的作用,以防止煤样破碎。

3、采样时严禁将该采取的煤块、矸石、黄铁矿漏采或弃掉。所采取的煤样子样质量和份数符合规定。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特殊条件下,采样中的子样重量与份数必须经过厂领导同意,并采取特殊方法采取各种试验试样。

五、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1、煤样的运输、存放均应小心,避免破碎、损失或混入杂物;煤样应在不受日光直接照射和不受风雨影响的地点保存。

2、对机械化采样设备及各种工具要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为下次采样做准备。

六、安全注意事项

1、在流速较高的水流或煤流中人工采取煤样时,所用的工具容量和样品总质量不得超过11kg。采样前要注意周围情况,有安全措施,人要站稳,紧握工具才能开始采样。

2、火车及煤场中采样、偏僻及条件困难的采样点采样,严禁单人作业。

3、上下台阶搬运煤样时,每人每次不许超过25kg。

4、火车采样人必须站在车内煤堆上,严禁在车帮行走。采完样后,确认车下无人时,方可丢下采样工具下车。严禁随身带采样工具下车。

5、火车采样从一车厢向另一车厢传递煤样及工具时,每次质量不得超过20kg.

6、核对车号必须在货车停稳并确认相邻轨道无机车运行时才能进行。

7、采样人员过往铁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有无车辆,禁止与火车抢道。等待采样时,严禁在铁路中间休息。

8、煤堆采样时,注意观察附近有无车辆,要与装煤车司机联系好后,方可开始采样。

9、煤流中采样,人要站稳,紧握工具,防止工具掉落伤人。

10、在偏僻、困难或危险的采样点采样时,采样时,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

11、在井下采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井下工作的有关规程。

(2)建立下井考勤制度,发现换班后2h有人尚未上井,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矿调度室,查明原因。

(3)采样时,注意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稳顶制度,认真检查采样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在急倾斜煤层重采样时,严密注意底板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遇到打棚栏和无风的巷道或爆破时,不准进行采样工作。

(4)在采掘工作面采样时,禁止操作人员单独作业。采取生产检查煤样时,注意车辆的来往,防止车辆伤人。采取煤层煤样时,如果必须拆除棚栏,则在采样后立即将棚栏插严背实,防止擗棒冒顶。

(5)在大巷中采样时,采样工具不得于架线接触。在大巷中缩制煤样,应于车道保持一定的距离。

(6)在运输大巷中使用车辆运送煤样,须在取得井运区调度员允许后,方可运送。推车时,严密注意后方情况,接近道岔、巷道及风口时,向前方发出警号。发现后方有机动车辆,及时与其联系并发出警号。同一方向推车时,两车距离布小于15m。禁止放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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