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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责任和工作质量管理的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一般工作过错

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

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

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

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

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

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

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

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

(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目标奖、调离岗位、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

(二)明知已出现过错,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影响扩大的;

(三)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

(四)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

(五)故意隐瞒过错真相,不及时上报的;

(六)其他经局党组认定,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属认识理解偏差,过错轻微,且能及时纠正的;

(三)因工作程序不明、分工不明出现过错,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

十、工作过错发生后,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

十一、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办公楼二改装饰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办公楼二改装饰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一)实行主管施工质量的公司领导对工程质量具体负责,各工程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技术上对工程质量直接负责的质量管理机制。

(二)公司设立质监部,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员,各工程部设立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三)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岗位责任记录昨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四)各级领导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的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措施。

(五)各级专(兼)职质检员协助该级领导人员进行日常的质量管理。

篇3: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1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计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代表局履行业主合同,实现工程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环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4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方案,并编写其中组织结构、人员职责、工期控制、劳动力组织、机械设备调配等部分内容;

5参加技术复核,参加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6参加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7审批材料计划、签订采购合同;

8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应急预防措施;

10组织处理项目施工中和企业预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11发生事故后,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12协调项目内外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篇4: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企业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贯彻实施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

3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等与质量有关的职能人员做好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承担项目的技术领导责任;

4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6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施工措施,并负责贯彻实施;

7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报送全面负责;

8负责项目分部工程技术交底;

9办理设计变更或洽商;

10组织技术复核;

11参加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2参加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3审核材料计划;

14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成果总结。

篇5: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制度

1项目副经理作为负责生产的主管项目领导,应把抓工程质量作为首要任务;

2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充分考虑施工进度对施工质量带来的影响;

3在检查正常生产工作时,严格按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操作检查;

4按规范、标准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内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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