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电话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坚守岗位,遵章守纪,保证安全文明生产;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持证上岗。
3、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按规程操作,杜绝“三违”。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4、负责全厂通讯设施、声光信号、工业电视、摄像镜头及配备照明的维护、维修、更换工作。
5、发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汇报调度室。
6、强电设备不得带电检修和清扫卫生,检修或清扫卫生时必须停电;弱电设备检修和清扫卫生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7、完成调度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篇2:绞车维修工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5、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检修前必须与绞车司机和井口信号工取得联系。
6、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提升天轮的润滑磨损情况并及时注油。
7、检查机器各部位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螺丝有无松动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8、检查闸瓦磨损情况,并按规定正确调整闸瓦间隙。
9、定期检查油泵滤油网,并进行清洗。
10、检查和调整绞车的机械安全闭锁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准确。
11、按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绞车之外的钢丝绳磨损、断丝等情况以及所有悬吊装置、罐笼、天轮等作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篇3:通防安全监测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监测工必须掌握井下生产接续情况,按照《规程》要求布设井下分站,安装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2、每天必须掌握井下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安全监控设备、监测系统线缆及接线盒悬挂、管理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瓦斯传感器必须实行挂牌管理。
3、按《规程》要求必须每7天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一次,校验时工具及配件齐全,调校符合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熟悉掌握各分站和传感器的性能、工作原理,井下分站、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成,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首先与调度员联系了解故障原因,处理设备故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篇4:S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矿井下巷道维修工作。
二、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井下一线安全服务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巷道维修,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三、认真对井下轨道、岔道、水沟、风门、以及其它安全设施进行认真维修。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巷道整洁畅通。
四、及时处理井下巷道上的安全隐患,自已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矿长汇报。
篇5:光学瓦检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新)
1、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睡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积极响应矿上的各项决定,认真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3、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设备摆设整齐,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料以及工作台。
4、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气泵5~6次后,其基线应回零。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
5、检修工上岗时,要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密注视各测点的检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队值班队长汇报,严禁脱岗、睡岗。
6、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要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修顺序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做好各项记录台帐,记录字迹工整、清晰。
7、检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镜片不得有影响光谱的划痕、掉块,平面镜、折光棱镜、反射棱镜的镀膜部分必须完好,物镜不得开胶;否则一律更换新品。
2)装配平面镜时,平面镜的下部和后部要与镜座靠紧,固定压板的两螺丝的压力应相同,松紧适度;如果用弹片固定,弹片应位于镜片中部,以免镜片受力不均影响光谱。
3)装配折光棱镜组时,两支柱的高度要相等,弹片位置应在镜片中部,压板的两个螺丝应松紧适度、压力相同。两个偏心垫圈要夹靠住镜片,以使镜片前表面与镜座上的档片靠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