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制度(一)
商品期货交易制度,下面我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商品期货交易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期货风险高,申穆温馨提示,请警惕期货市场风险)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篇2:期货交易主要制度
商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下面我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一、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按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交易者保证金的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
(3)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2.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保证金随交割的临近而提高。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相应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4)按结算价计算的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价格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期货合约交易异常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并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和对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的。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的内涵
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减少了价格波动幅度,为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提供了条件。
2.我国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的特点
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交易所对涨、跌停板的调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
(2)当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3)对同时适用交易所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涨、跌停板情形的,其涨、跌停板玮高值。
出现涨、跌停板时的措施:①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愿则;②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1.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向交易所报告。
国际市场上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及合约的具体情况和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和调整限额和报{标准。
(2)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低。
(3)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头寸、套利头寸和风险管理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
2.我国期货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
(2)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3)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不同。
(4)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
(5)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标准。
五、强行平仓制度:
1.强行平仓制度的内涵
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
强行平仓的两种情形:
(1)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2)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2.我国期货强行平仓制度的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能在规定时限补足。
(2)客户或会员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其他。
执行过程:通知、执行及确认(先自行平仓、未完成则强行平仓)。
六、信息披露制度:
指期货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信息的制度。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即时行情、持仓量和成交量排名情况、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所应编制交易周报、月报、年报,并及时公布;对于交易、结算、交割资料保存年限不少于20年。
第三节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投资者应选择一个具备合法代理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收费比较合理的期货公司。在我国,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客户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开户流程:
(1)申请开户,可分为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
(2)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交易编码是客户和从事自营业的交易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由12位数字构成,前4位为会员号,后8位为客户名。
监控中心应为每一客户设立统一的开户编码,并建立统一开户编码与客户在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对应关系。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市价即刻成交,一旦下达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下达时必须指明具体价位。
(3)停止限价指令,指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
(4)止损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5)触价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与止损指令区别在于: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止损指令用于平仓,触价指令用于开仓。
(6)限时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否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达方式
(1)书面下单。
(2)电话下单。
(3)网上下单。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1)公开喊价方式:连续竞价制(欧美期货市场)与一节一价制(日本)。
(2)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期货交易所):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在每一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始后的竞价交易。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客户对结算单有异议,下个交易日开市前书面提出。
篇3:学校年度考核制度(一)
学校年度考核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学校年度考核制度范文,欢迎阅读!
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职务年度考评方案。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出勤(12分)
1、出满勤者得12分;
2、病假:每五天扣1分;
3、事假:每一天扣1分;
4、旷工;
每半天扣1分;
5、旷课(含私自调课和不服从学校安排代课者):每节扣2分;
6、坐班和下班辅导缺席、上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堂:每节扣0.5分;
7、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请假扣0.2分;
8、值日教师值日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1分;
说明:
(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1/2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病假达二个月,事假达15天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
(3)以上8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二、教学工作情况。
(60分)(一)教学工作量情况(10分)
1、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工作量者得10分;
2、专、兼任课的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4节,村校12节,每缺1节扣0.5分;
3、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毕业班双休日补课,每10节奖励1分。
但奖励不超过3分。
(二)备课、编写教案情况(8分)
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一节课教案。
学年综合被评为优秀教案的得7—8分;
评为良好的得5—6分;
其他一般情况得1—4分;
说明:优秀、良好、合格教案等次人数各占本组教师数的1/3。
在上级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影响学校评估分的,此项不得分。
(三)批改作业情况(6分)
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的得5—6分;
2、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的得3—4分;
3、其他一般情况或无书面作业的科任教师得1—3分。
说明:在上级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此项不得分。
(四)授课情况(8分)
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一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6—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4—5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说明:课堂教学评价由教务处每学期进行一次,并进行学生测评,一学年综合评定等次。
(五)教学成绩情况(16分)
1、学年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在参评单位中列前1/3名次者得12—16分;
中等的得7—11分;
后1/3名次的得5—6分。
少于三个参评单位的,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8分;
2、非统考科目依据教师工作态度、执行常规、竞赛成绩等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等次,一般按统考科目教师平均得分的70%计分。
(六)公开教学情况(5分)
1、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教学的,获奖的得5未获奖的得4分;
2、参加片级组织的公开课教学的,获奖得4分,未获奖得3分;
3、参加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4、学校有安排上公开课,无故不开课的,扣1分;
5、未上公开课教学的,此项不得分。
(七)指导学生获奖情况(4分)
1、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2、指导学生获市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3分;
3、指导学生获县级(主管局)奖励的,指导教师得2分;
4、指导学生获其他科局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得1分;
(八)特殊生的教育管理情况(3分)
培优补差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档案材料齐全的,得3分。
一般化得1—2分。
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10分)(一)班主作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前1/3名次得9—10分;
2、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中等名次得7—8分;
3、班主任工作考核列所在系列后1/3名次得5—6分;
(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10分)
1、行政、后勤人员依据行政、后勤人员量化考核情况计分。
2、年段长、教研组长和其他视同班主任对象,依据履行职责情况和业绩,由行政会议研究,参照班主任工作等次计分;
3、非班主任、非兼职管理人员依据工作态度表现和工作业绩,由学校行政会议评分,最多只能得5分;
4、积极承担毕业班教学工作,视其工作态度、成绩情况,奖1—3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它活动情况(3分)
1、每学年承担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活动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活动正常,材料齐全;
值日教师工作考核列前五名,部门值日工作认真负责的,得2分。
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2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3分)
1、教研(教改)项目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得3分;
2、教研(教改)项目在县级交流和推广,得2分;
3、教研(教改)项目在学区级交流和推广,得1分;
七、经验总结、论文发表等情况。
(4分)
1、在省级以上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得4分;
2、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汇编得3分;
3、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汇编得2分;
4、在学区级交流并收入汇编和1分。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2分)
1、中、高级教师能认真指导培养初级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得2分;
2、未安排“一带一”指导培养初级教师的,最多只得1分。
九、进修培养(含继续教育)情况(2分)
1、参加提高学历进修,且成绩合格者,初中已取得本科学历,小学已取得大专学历的,得1分;
2、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得1分。
十、奖惩情况(4分)
本年度获省、市、县、乡(含学区)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得4、3、2、1分,只以最高一级一次计分,不重复累计。
总说明:在思德表现考评合格的前提下,各级教师评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数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优秀率划定。
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职,出现学生违法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