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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设施维护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环卫设施维护制度1

为搞好小区的环卫工作,小区内合理放置垃圾桶及果皮箱,实行垃圾袋装化,并进行分类处理,定时、定点收集并集中转运清除。

公共场所、楼梯、电梯大堂、架空层、车库、小区道路等内外环境每日定岗定人清扫、清洗、消毒,做到楼内无杂物、无蜘蛛网、无乱堆乱放、扶手无尘。

为确保环卫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现特对环卫设施、设备作如下规定:

一.各位员工应爱护环卫设施、设备。

损坏者一律按价赔偿。

二.各员工应节省易耗物品的使用。

三.发现垃圾桶缺少或损坏者,应及时上报处理。

由清洁部负责垃圾桶的定期维护。

四.对领用的清洁工具,使用者应保管好,凡遗失由使用都承担赔偿责任。

五.清洁部的贵重、特殊清洁工具的保管,并负责对其进行定期保养。

六.清洁部和绿化部的清洁及分绿化药品,应注意防潮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危险药品应上锁。

环卫设施维护制度2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

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

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

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

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环卫设施维护制度3

为做好环卫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卫设施正常使用,确保周围环境卫生不受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环卫设施指垃圾房、垃圾桶、清运车、公厕及其配套设施等。

第二条确定环境卫生整治专干王松山为卫生设施监护责任人。

第三条环境设施应保持完好。

责任人应定期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条保洁人员对卫生设施要经常清洗,长期保持其清洁、美观、摆放整齐。

第五条保洁人员应自觉保护环卫设施,及时制止和纠正损坏环卫设施行为。

第六条环卫专干每月对环卫设巡检。

对发现或接到报修电话,应及时维修。

第七条环卫设施要定期保养和检修,保养和检修记录完整。

第八条垃圾房、垃圾桶、清运车,公厕等环卫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篇2:环卫设施管理制度(一)

环卫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保证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根据《**市环境卫生管理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综合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以及其它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时,应按《**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配置环境卫生设施,资金纳入概、预算内,由建设单位负责。

环境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第三条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规划和核发建筑工程执照时应执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参与综合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地区,以及其它建设工程的环境卫牛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验收。

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开发建设地区和旧城成片改造地区以及机场、码头、火车站、宾馆、旅游点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验收。

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予配合。

其他建设工程中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核和验收,由所在地的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事先将建设工程中有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文书提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核。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到文书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并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由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帘核的项目,审核意见应报送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一周内或接议定的时间予以验收。

隐蔽的环境卫生设施须经预验收,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复土。

验收不合格的,须改正后再次验收。

强行启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环境卫生设施的,应自行负责垃圾,粪便的清除、清运和环境保洁。

第七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逾期末验收又来答复的,视作验收合格。

第八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其它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定期保养、维修、更新,保证环境卫生设施完好有效。

第九条不准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上堆物、搭建、涂写或刻画,影响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

违反者应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可采取代为改正措施,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十条因建设需要迁移、拆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需经所在区、县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

需迁移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选址,并先建后拆;需拆除的,建设单位应落实重建措施。

第十一条损毁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者应按值向产权单位赔偿;市民有权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举报损鼓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者需经查实后,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二条搭建的临时用房和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应配置本工地所需的与产生粪便、垃圾量相适应的符合坏境卫生作业要求的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

未按规定配置而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除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可建议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给予停业整治。

篇3:环卫设施管护制度(一)

环卫设施管护制度

为更好地实施我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根据**省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汇编,制定本管护办法:

(一)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规定

1、农村垃圾中转站负责接收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垃圾中转站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转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农村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监督管理工作。

3、农村垃圾中转站不接收生活垃圾以外的任何垃圾,例如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医疗垃圾、有毒垃圾、工业垃圾等。

4、为保证中转站垃圾的及时清运,清运率为100%的目标,中转站的接收垃圾时间为每日上午11:00之前。

5、乡镇要做好中转站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进入中转站或混杂在生活垃圾中进入中转站,杜绝因不符合规定垃圾进场而损坏设备造成中转站瘫痪的情况出现,确保垃圾中转站高效运转。

6、乡镇要落实专人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的收集,初步分类、压缩、装卸和运输等工作,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同时逐步建立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和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垃圾运输车(含电动垃圾收集车)

1、驾驶员严格按照垃圾运输车的性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违规操作。

2、垃圾运输车要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按确定的路线执行环卫作业,减少空驶里程。

3、建立和完善垃圾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状态完好。

4、垃圾运输车辆的使用要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5、垃圾运输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来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6、建立垃圾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档案。

(三)公厕管理办法

1、集镇公厕应当确定专人负责,适当收取费用,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公厕的维修和管理。

2、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3、公厕的清洁标准:门窗玻璃完好无损,保持经常擦拭;地面整洁、无积水;坑池无尿渍、杂物,无恶臭味;墙壁无蜘蛛网,照明设施完好。

4、农村清洁工程所建公厕,产权归当地政府所有。

篇4:村环卫设施管理制度(一)

村环卫设施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

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

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

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篇5: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校园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狠抓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强化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的整改,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深龙教通[2012]58号《龙岗区学校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我校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导,以维护学校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进入学校车辆交通行为,进一步完善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进入校园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进入校园车辆不出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学校安全办要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本校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和驾驶人管理,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落实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4月27日)

联合总务处严格落实入校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本校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和入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8日至5月1日)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验收,提炼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重点

(一)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总务处、安全办联合负责)

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车分离标志线、车辆停靠标志线、凸透镜、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

附:需增设交通安全设施、设备。

序号内容地点具体要求、明细备注

1限速20公里/km外面校道入口处

2禁鸣外面校道入口处

3禁停外面校道入口处

4停车场(一)围栏停车场(一)(靠近综合楼)移动围栏,5个。

5外来车辆停放处(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教育教学活动区域)内校道左侧(靠近植物园)

6车辆停放处,危险!学生严禁进入!植物园花槽1个停车场(二)入口处2个

7非机动车辆停放处非机动车车棚

8凸透镜停车场(二)停车场(二)入口处

9停车场(二)围栏停车场(二)周边不锈钢,高度1.2米;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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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档案。(安全办负责分类汇总、备案。)

根据《规定》第九条要求,学校应收集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的行驶证、保险和年审等资料并存档。

对本校所有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及亲属驾驶私家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

(三)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安全办负责)

按照《规定》第四条要求。学校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制订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与驾驶车辆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及亲属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各自职责;建立防范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安全办负责)

按照《规定》第三条要求。学校应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安全办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组织辖区民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

2012校园交通标志安装说明

一、禁令标志

1、圆形标志直径600mm(限速20;禁鸣;禁停)

2、消防通道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停放

3、地下1.85米以上安装

二、指示标志

1、停车场(一)围栏(移动围栏,5个。高:80CM)

2、停车场(二)围栏(不锈钢围栏。高:1.2米)

3、外来车辆停放处(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教育教学活动区域)

4、车辆停放处,危险!学生严禁进入!3个

5、非机动车辆停放处1个

6、停车场(二)入口处

南约小学安全办

2012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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