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管理制度(一)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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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管理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过期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销毁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止、控制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绍兴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过期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销毁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经营食品存在过期、质量问题及其他不符规范等情况,主动对相关食品采取退市或销毁等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发现经营食品存在下列情形,应当主动退市或销毁:

1.有毒有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

2.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的。

3.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

4.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或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宣传的。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5.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6.经感官鉴别已经腐朽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包装破损、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7.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8.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9.含有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在供货商选择中强化食品安全要求,并在供货协议中制订相关条款,明确法律责任,明确过期不合格食品处理方式。

第四条对食品存在质量瑕疵,但不会也没有对人身造成较大影响,且尚有国家允许另有利用价值的食品,如生产企业或供货商要求退还,应建立不合格食品退货台帐,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来源、不合格项目、退还日期、接收单位和最终处理方式等情况备查,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并要求供货商作出不再二次上市的书面承诺。

第五条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过期不合格食品必须主动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不得改头换面重新上市销售。并做好销毁记录,登记备查。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已主动采取退市、销毁措施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明知或应知其所经营的食品属过期不合格食品,不主动退市或销毁的,或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及名义上退市但实际上经改头换面后仍继续销售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食品退市销毁信息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对退市销毁情况适时回访,或函告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所在地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实行跟踪监督管理。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2】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3】

一、目的

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

3、质量科负责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仓库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B、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C、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D、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B、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C、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D、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应汇报总经理,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五、食品召回的实施

1、食品召回由总经理启动,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

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总经理宣布实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3、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确定召回方式,由总经理批准后,通知仓库、销售公司实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公司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

(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

5、销售公司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批次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7、当公司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六、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

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方反馈回来的反馈单,确认所需召回的产品是否全部处于隔离状态。

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程度通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闻等形式通知消费者,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速收回产品,并明确召回数量。

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已进行隔离的产品组织再次评估,根据危害等级、运输成本和货物价值等确定处置方案。

(1)对于一般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感官质量、理化指标不合格采取补救措施。

(2)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4、处置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开具《召回/隔离产品处理通知单》,下达至各相关方,由各相关方对召回/隔离的产品进行处理。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行监督与跟踪。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方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7、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篇2: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规范

编制:孙兆俊审核:曹云玲批准:张国峰日期:2014.3.5序号作业行为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风险等级LECD1日常作业装配作业中未佩戴手套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日常作业操作工装设备时精力不集中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日常作业作业前不对所有器具进行安全检查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日常作业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物体打击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日常作业装配和调整产品时固定不牢人身伤害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6规章制度与正在工作中的人交谈人身伤害361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7规章制度酒后进入工作区域或上岗作业人身伤害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8规章制度未在指定区域吸烟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9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0规章制度停留在通道中间交谈车辆撞击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1现场环境在照明不足的条件下作业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2安全教育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人身伤害1111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3安全管理触摸不熟悉的工装设备及控制开关人身伤害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监查力度14安全管理未经许可擅自挪动拆卸安全警示标志人身伤害16318一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15安全管理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6安全管理随意堆放材料和产品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7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未摆放在指定区域火灾、爆炸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8安全管理使用已报废的工装设备及工具人身伤害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19安全管理私拉乱接电路触电、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0安全管理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切断电源触电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1安全管理电线线路破皮裸露,包扎不规范触电、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2安全管理电气设备未按要求接地触电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3安全管理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上报,冒险作业人身伤害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4交通安全上下班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36345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5消防安全随意放置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6消防安全在消防设施、配电箱周围堆放物品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7安全管理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身伤害31721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8安全管理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29日常作业未按规定放置、堆垛商品火灾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0日常作业遮挡消防设备或破坏、停用消防设备设施火灾33327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1安全管理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人身伤害663108三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32日常作业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火灾16318一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33安全管理危险作业未进行审批就作业人身伤害、火灾66136二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34安全管理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人身伤害361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5安全管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火灾663108三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6安全管理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人身伤害611590三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37安全管理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人身伤害663108三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8安全管理不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39日常作业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人身伤害1616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0日常作业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人身伤害63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1日常作业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人身伤害63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2日常作业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3安全管理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人身伤害61742二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44日常作业检修电器设备(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人身伤害32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5日常作业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6安全管理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人身伤害1616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7日常作业维修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人身伤害33327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8日常作业作业现场穿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人身伤害33327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49日常作业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人身伤害33763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0日常作业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人身伤害33763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1日常作业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人身伤害161590三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2日常作业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衣着不灵便、未穿防滑鞋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人身伤害16742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3日常作业带电拉高压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人身伤害361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4日常作业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人身伤害33763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5安全管理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危险作业人身伤害36354二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6日常作业高处作业使用工具不系安全绳,传递物品时随意抛掷,站在栏杆外工作高处作业区吸烟,高处作业移动点焊物件人身伤害63590三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7日常作业电气检修时未设置相关操作牌的人身伤害16318一级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意识58安全管理装修作业未进行审批,无检查无监护的人身伤害3139一级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篇3: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控制措施

不安全行为可能的后果采取的措施备注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磕碰、砸伤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活动及规范性培训,工作时相互纠正。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人身伤害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活动及规范性培训,工作时相互纠正。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工作不协调更换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扎伤、坠落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活动及规范性培训,工作时相互纠正。指定区域、类型作业不穿安全鞋触电、人身伤害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活动及规范性培训,工作时相互纠正。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卷入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气焊气割作业不戴护目镜职业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焊接作业不戴口罩职业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嬉笑、打闹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机械时精力不集中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加强监护作用。乙炔气瓶放倒使用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下雨时露天进行气割、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潮湿环境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电气设备没有收工后及时切断电源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气焊气割设备在使用后未及时关闭电源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用火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设备漏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安排、默许无证人员上岗工作中出现错误,导致工作现场混乱严格履行特种作业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的原则。未制定预案,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措施导致工作次序混乱,危险作业加强对工作的分析,做好安全措施。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火灾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篇4: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规范

使用过程注意问题

1.使用之前应检查安全帽的外观是否有裂纹、碰伤痕及、凸凹不平、磨损,帽衬是否完整,帽衬的结构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安全帽上如存在影响其性能的明显缺陷就及时报废,以免影响防护作用。

2.使用者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伤拆卸或添加附件,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

3.使用者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这会直接影响安全帽的防护性能,落物冲击一旦发生,安全帽会因佩戴不牢脱出或因冲击后触顶直接伤害佩戴者。

4.佩戴者在使用时一定要将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动,要系紧下颚带,调节好后箍以防安全帽脱落。()

5.不能私自在安全帽伤打孔,不要随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将安全帽当板凳坐,以免影响其强度。

6.经受过一次冲击或做过试验的安全帽应作废,不能再次使用。

7.安全帽不能在有酸、碱或化学试剂污染的环境中存放,不能放置在高温、日晒或潮湿的场所中,以免其老化变质。

8.应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植物枝条编织的安全帽有效期为2年,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2年半,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3年半,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不安全因素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划定及电力出产实际需要,电业出产职员进入出产检验安装施工、变电站高压区(室)、基本建设工地、修造车间以及其它高空功课等现场,都必需戴安全帽,这是保障出产职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但在现场使用的不少安全帽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题目也不少,必需引起正视。

1.安全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有的安全帽存在抗冲击、抗穿刺能力不强,帽箍吸汗、透气性差,采用金属材料制做零部件等质量题目。在实际使用中应选用符合国标的、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优质名牌产品。

2.安全帽当头盔、当凳子

这一现象在出产职员骑机动车去功课现场时比较普遍,由于进入出产现场须戴安全帽,有人嫌去现场途中戴头盔时再携带安全帽比较"麻烦",就将安全帽兼做头盔使用。由于安全帽的主要功能是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击伤人的头部,而头盔是用来防止骑车人受到撞击、摔跌而造成头部的伤害,两者的防护重点不同,功能也就各有侧重,因此用安全帽替换头盔是不答应的。

出产现场有少数人,喜欢将安全帽当凳子坐,一不经意,就可能"坐"出违章、隐患或事故。进入出产现场就得戴安全帽,随意摘下安全帽会构成违章行为,将其当凳子使用,会划伤帽沿、帽顶,压损帽衬,造成安全帽损坏或使用寿命下降。

3.超周期使用

"不坏"不换安全帽的正常使用期为2.5年,但现场安全帽超期使用相称普遍,有的安监职员对此也熟视无睹。某单位有只安全帽用了近10年,由于外观比较"新",看上去没有"坏",还在继承使用。实在安全帽即使不使用,时间长了也会老化,如不及时更换,使用过程中一旦泛起险情,后果不堪设想。

4.存放不当

安全帽的合用温度为-10至+50℃,应摆放在透风干燥处,并避免接触火(热)源和侵蚀性物质,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寿命。应尽量缩短安全帽的库存期,最好随买随用;购置出厂时间不长的产品,以免因库存时间过长而影响实际有效使用时间。

5.不能准确使用

主要题目有:无带(或有带不套紧在下巴下)、无芯、不按头型大小调节帽箍长度、帽壳与帽衬划伤或破损后不及时按原规格更换等。

6.使用前缺少必要的检查

使用前应进行下列项目的例行检查:帽壳无损伤、无裂纹、无显著变形;帽衬无破损;帽箍完好,与帽壳连接牢固;帽带无侵蚀、无伤痕;锁扣完整有效;遇有严峻冲击后应立刻报废,切忌再用。

7.混戴造成治理混乱

有的工作职员将安全帽作为公共安全器具,想用时就随便拿上一只。这种混戴现象造成治理混乱,时间一长,安全帽出厂日期等原始数据都丢失了,是否过时使专心中无数,只能凭主观经验臆断,而且部门脏帽子大家都不愿意戴。因此应按划定对安全帽进行同一编号,定编号、定使用职员,按工作性质分色配戴,并建立相应的使用台账。

8.不能准确对待安全帽的近电报警功能

有的安全帽上装有近电报警器,在接近高压设备一定范围内时会发出报警信号。装上报警器只是增加了一道把关措施,不能因此降低保证安全的验电等技术措施的实施,由于在电压较低时(如380V)报警器就可能不报警,更何况某些近电报警器本身就不可靠。当然,如接近设备时近电报警器(包括类似的近电报警腕表等)发出报警声,应视为设备有危险电压。

篇5:海鲜安全食用知识

1、为了减少吃海鲜引发的食物中毒,应在可靠的店铺购买海鲜。尽量选购活的,尤其是死蟹最好不要买来吃,因为死蟹含有一定的毒素。买新鲜鲍鱼、蛏子或象拔蚌等,可用手碰一碰它就会收缩一下就可以选取出活的、会动的新鲜的海鲜。有甲壳的海鲜,在烹调之前要用清水将其外壳刷洗干净。贝壳类海鲜烹煮前,在淡盐水中浸泡约一小时,让它自动吐出泥沙。浸泡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原来新鲜的海鲜反会被其中部分腐烂了的所污染。

2、海鲜生吃,先冷冻再浇点儿淡盐水。对肠道免疫功能差的人来说,生吃海鲜具有潜在的致命危害。您可以将牡蛎等先放在冰上,在浇上一些淡盐水,能有效杀死这种细菌,这样生吃起来就更安全。

3、海鲜不宜与啤酒一起食用。食用海鲜时最好不要饮用大量啤酒,否则会产生过多的尿酸,从而引发痛风。吃海鲜应配以干白葡萄酒,因为其中的果酸具有杀菌和去腥的作用。

4、关节炎患者少吃海鲜。因海参、海龟、海带、海菜等含有教多的尿酸,被人体吸收后可在关节中形成尿酸结晶,使关节炎症状加重。

5、海鲜忌与某些水果同吃。生活中,许多人吃了鱼、虾等海鲜后,都有继续吃水果的习惯。海鲜中的鱼、虾、藻类等都含有比较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如果把它们与含有糅酸的水果,如葡萄、石榴、山楂、柿子等同食,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而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宜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刺激肠胃,会引起人体不适,出现呕吐、头晕、恶心和腹痛腹泻等症状。所以,海鲜大餐之后最好不要马上吃水果。海鲜与这些水果同吃,至少应间隔2小时。

6、吃海鲜后,一小时内不要食用冷饮、西瓜等食品,且不要马上去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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