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台账制度(一)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作台账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工作台账制度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制度范本:

为提高我乡集体“三资”建设水平,加强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促进集体“三资”台账(以下简称“三资”台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占用我乡集体“三资”的行政村均应纳入“三资”台账管理范。

二、管理职责

(一)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三资”台账建设的各项工作:1.组织、协调、指导“三资”台账建设工作。

2.建立、健全“三资”台账管理制度,完善“三资”台账管理内容。

3.加强对“三资”台账数据的审核,定期检查基层台账录入内容,监督基层台账数据更新,确保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4.定期对“三资”台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基层行政村管理职责1.加强“三资”台账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三资”台账的建立、健全。

各行政村应建立“三资”台账工作小组,由数据采集、核实、录入等岗位人员组成,负责台账数据的

采集、录入、自查、分析等日常工作,行政村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

设报账员为“三资”台账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台账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乡“三资”台账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行政“三资”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各成员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规范“三资”台账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3.各行政村“三资”台账工作接受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

行政村负责人对”三资”台账的建立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专人录入录入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录入、维护工作;未经“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授权,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数据。

(二)数据质量1.录入“三资”台账系统的数据必须清查核实,做到数据真实、可靠、依据充分,清查值与实际情况相符。

2.要保证信息完整“三资”做到一物一卡一图片、“三资”台账要有完整并且详细的信息,发包、租赁的要有合同,处置的要有审批。

(三)数据审核1.“三资”台账数据经采集员采集、工作小组核实、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由录入员录入。

各行政村的数据须经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小组审核。

2.“三资”发生转让、处置等变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经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录入。

(四)数据更新“三资”台账数据按季更新,在次季第一个月20日前完成;新增或处置”三资”应及时反映。

(五)档案管理1.用于录入“三资”台账的会计信息、合同等原始资料,按原始凭证的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做到完整、便于查阅。

2.”三资”台账中的财务报表及各台账数据应以纸质形式,并经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存档。

(六)业务培训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要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台账建设水平。

(七)工作自查各行政村每半年对“三资”台账运行情况及数据信息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每年末对“三资”情况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确保“三资”台账数据的账实相符。

四、监督考核

(一)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及各行政村须加强“三资”台账预警系统的管理与监督,对预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化解“三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及风险。

(二)建立两级“三资”台账检查制度。

各行政村每半年对“三资”台账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乡一般于每年度一月份、七月份实行例行工作检查。

(三)“三资”台账作为乡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结合乡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化考核的要求,于每年末对各行政村“三资”台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五、其他

(一)本制度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2: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一)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第三条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四条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第五条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七条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篇3:安全生产制度台账(一)

安全台账又称安全管理台账或安全生产台账,就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的资料记录,来看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制度台账:

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建立12本安全台帐、6个档案和1本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检查台帐、隐患及整改档案、事故台帐、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技装备台帐、安全费用投入台帐、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火票档案、临时用电台帐和安全活动记录。

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第四条安全组织台帐

公司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

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

考核试卷要存档。

第六条安全检查台帐

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帐。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第七条隐患及整改档案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

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第八条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

公司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

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以及其他事故。

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第九条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

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第十条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名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第十四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第十五条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

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安全费用投入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抢险应急措施;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年龄、健康状况、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第十八条安全学习资料档案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习资料。

第十九条火票档案

保存一年的火票存根。

第二十条临时用电台帐

保存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篇4: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1】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2】

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台帐记录情况与索证索票资料相一致。

二、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的同时,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销售台帐;销售台帐应记录销售日期和购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批发食品必须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有存根联、发票联和随货同行联。

三、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应当真实,不得伪造。

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和对台帐进行管理。

五、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帐。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3】

一、经营者购销货台帐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为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而对食品的来源、渠道、批发和零售对象等内容做出的记录并保存二年。

二、经营者购销货台帐包括《进货台帐》、《销货台帐》。

三、购货台帐内容包括:食品名称、供货商(厂家)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食品数量、批次、进货单价、等内容。

四、销货台帐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销货时间、数量、发票号、食品售价、购货单位的内容。

五、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篇5: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一)

企业管理台账,现代企业管理中把一些资料的台账。台账台账原本是指摆放在台上供人翻阅的账簿,故名台账,来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

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化妆品人员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和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三、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

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定期组织员工对本公司化妆品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五、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

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3、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

者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应商及

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

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以确保化妆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四、经营企业索证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四)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五)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但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五、经营企业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

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六、索证索票应当按供应商名称或者化妆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

个月,鼓励有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

七、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

八、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批号、保质期限、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购货台账按照供应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管理。

十、购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4、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二、对配送的化妆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化妆品感官质量和标签;

查验本单位的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化妆品合格证明。

销售进口及特殊化妆品的,应当查验其合法证明。

三、化妆品经营者对进入商场、超市、便利店悬挂“总经销”、

“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

统一提供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除统一配送的产品之外所属经营者无权自行采购任何产品。

五、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疑问的化妆品,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上柜销售。

一、严格按照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常温库(区)、恒温库(区)。

二、库存化妆品应按化妆品批号和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的化妆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化妆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

和库存的化妆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对近有效期的化妆品,应按月填报“低于16个月产品盘点”;对有效期低于6

个月的产品进行封存并停售;对不合格化妆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五、仓务员工应按化妆品储存要求检查化妆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

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度情况并填写《温度记录表》。

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包装标识要求储存;如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六、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

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设施。

七、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八、建立健全化妆品进货验收、销货凭证、进销台账资料的完整档案。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化妆品管理制度。

二、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化妆品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

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

停止经营和通知的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化妆品经营者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化妆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三、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协助生产者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生

产者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化妆品安全的,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四、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化妆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产品

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化妆品安全要求的产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