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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内控制度(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项目内控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发现和纠正工程项目业务实施和管理中的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建造、安装和修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提升既有固定资产性能的活动。工程项目不包括小额(一般为100,000元以下)车辆修理、房屋维修、设备维修等。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工程项目的下列风险:

1、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工程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3、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4、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工程项目建造成本的增加。

5、工程项目成本失控,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和效率低下。

6、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7、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8、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科学规范。

3、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应明确规范。

4、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时,相关的招标程序和合同协议的签订、管理程序应明确。

5、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时间进度应明确。

6、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科学严密,竣工清理范围、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竣工验收程序、资产移交手续等应明确。

7、工程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第五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人员与项目决策人员分离;

2、概预算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

3、项目实施人员与价款支付人员分离;

4、竣工决算人员与审计人员分离。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1、公司的工程项目组织与实施由工程部归口办理;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由公司财务部归口办理;

3、财务部设置工程项目核算岗位,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

第七条经办和核算工程项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

1、工程部

(1)受理项目申请和项目建议;

(2)组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

(3)组织或委托招标;

(4)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

(5)组织编制概、预算;

(6)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7)监督工程质量进度;

(8)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量);

(9)组织项目后评价;

(10)其他职责。

2、财务部门

(1)参与工程项目的可研论证与评估、决算事项;

(2)工程项目核算;

(3)工程价款支付;

(4)参与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核;

(5)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3、审计部门

(1)工程审计和委托工程审计;

(2)合同审计;

(3)参与工程项目的可研论证与评估、决算事项;

(4)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第九条授权审批和权责划分

1、授权方式

(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决议;

(3)总经理对下属的授权以年度授权书。

2、权限

项目审批人审批权限一、工程立项董事长单项工程500万元以上总经理单项工程500万元以下二、工程审批股东大会(1)一个工程项目或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多项工程的工程造价达到或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

(2)工程项目建成使公司的主业或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1)单项200万元以上至净资产10%以下;

(2)对报股东大会审批的工程项目事前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董事长预算外单项50万元至200万元,年预算外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总经理(1)年度预算内工程项目;

(2)预算外单项50万元以下,年预算外累计不超过200万元。三、工程项目外包合同签署董事长(1)签署(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

(2)授权总经理签署(一般项目)。总经理(1)按授权签署。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事务授权审批人(1)按公司授权范围审批。3、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工程项目决策控制

第十条工程项目决策控制程序图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决策控制程序要求

业务操作操作人控制要求1、项目立项董事长或总经理(1)项目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项目应是必要和可行的;

(2)项目立项前已进行了初步调查研究,并由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无项目建议书一般不予立项。2、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1)可行性分析应由基建、营销、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派员参加;

(2)对项目的必须性和可行性进一步进行研究和分析:

①市场研究分析;

②技术分析;

③财务经济分析等。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评估由工程部门组织相关专家(1)评估人员应由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专家参加;

(2)对可研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

(3)出具评审意见。4、项目审批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长

总经理(1)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风险进行再评估;

(2)对项目是否审批进行发言表决;

(3)项目通过必须符合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4)对项目审批过程和结果记录并存入档案;

(5)项目决策改变,必须按项目审批的程序执行,不得由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决策。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控制

第十二条招标范围

公司除下列情形外,所有工程项目均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自营项目;

(2)小型项目,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可不招标的项目。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

(1)除小型项目外由公司委托或招标确定招标代理公司办理;

(2)小型项目由公司工程、技术、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招标小组招标。

第十四条招投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3)合理设定中标条件;

(4)保密。

第十五条工程概算

(1)工程概算,是公司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而编制的,是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的重要经济指标,是确定工程规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资金筹措的重要依据。

(2)工程概算是由工程设计人员,依据工程概算定额和各种费用标准编制。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

(1)工程预算是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编制的,是公司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和设备、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竣工决算、编制资本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的重要依据。

(2)工程预算由工程部门的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七条概、预算审核

工程概、预算由公司审计部门采用下列方式组织审核:

(1)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2)配备专业人员审核。

(3)委托中介机构审核。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

(1)公司委托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

(2)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财务部事先必须对合同中的经济利益、财务结算等有关条款进行审查。

(4)在合同签署前,审计部门事前对合同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合约审批。

按公司内部授权文件规定审批,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二十条合同分发与存档

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与采购合同)的正本存入工程档案,副本或复印件至少分送到审计、财务、基建(包括预、结算)、采购等部门。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跟踪

合同履行部门实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合同损失。

第二十二条价款支付控制

(1)公司办理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按公司《内控6号——资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司办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参照公司采购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人员公司预算人员基建部门负责人工程价款支付审批人财务部

工程进度表工程价款结算单

审核工程形象和工程量

审核

审批

审批

付款审核(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工程完工形象进度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进度表,根据累计完成进度和已付款情况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

(2)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上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进行审核。

(3)工程预算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根据预算单价核实工程进度。

(4)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进度表进行审批。

(5)按照公司授权,价款支付审批人,根据工程进度款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审批支付金额。

(6)财务部门进一步核实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对工程进度表、工程价款结算单、发票复核对无误后,办理支付。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核和支付

(1)会计人员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高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2)会计人员在办理支付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报告。

(3)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由相关部门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保金

(1)任何工程完工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后,按合同规定预留质保金。

(2)质保金,按合同规定到期后,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基建部门、工程使用部门、审计部门签署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后方能支付。

(3)质保金不得提前支付。

第二十六条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由基建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审计、财务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

(1)工程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等编制竣工决算书。

(2)工程竣工结算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后,由审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未经审计的竣工结算,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工程结算款。

(4)工程结算审计书,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必须签字认可。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决算

(1)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从筹建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竣工工程概况,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前,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

(3)竣工决算由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4)审计部门应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

第二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入库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的,工程部门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入库手续(参照《内控11号——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核算与记录

公司财务部门按公司《会计核算手册》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会计核算和记录。

第五章项目后评价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竣工交付生产二至三年后,公司应由基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生产运营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估,通过评价对项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从已完成项目中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改善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等目的。

第三十一条评价的基本内容

(1)项目效益评价

(2)项目影响评价包括经济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项目过程评价;项目持续性评价。

第三十二条评价报告

对项目评估后,应编写项目后评估报告,包括结果与问题、成功度评价、建议、经验教训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监督检查主体

(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2)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财务监督。

(4)上级对下级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工程项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工程项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概预算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5)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1)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2)公司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监督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七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2: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一)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欢迎阅读。

建设单位内控制度1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

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

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

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

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

不得调动或离职。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

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

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

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

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

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

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

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

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

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

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

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

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

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

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

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

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

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

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

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

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

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

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如遇工作变动。

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

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

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

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

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

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

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

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

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

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

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单位内控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

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

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

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

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

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

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

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

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

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

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

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

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报销。

第十条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

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

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

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

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

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

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

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

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

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

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

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

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

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

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

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

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

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

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咳嗽苯柙幕峒频蛋甘保?峒浦鞴苋嗽被虻ノ涣斓既伺?己螅?娇砂炖斫柙氖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

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

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

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

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

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

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

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

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置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

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

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

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单位内控制度3

办公室主任的职责大致包括承办职责、参谋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领导指挥职责五个方面。

(一)承办职责

承办职责指办公室主任对领导决策的贯彻、实施,承办各职能部门乃至下级机关、基层群众转办事项等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

从其承办的工作内容来看,大体有三个方面:

1.承办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个人交办的事项

领导决策有时是"统一研究,分头落实",有时是领导个人决断。

作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综合办事机构的办公室主任,对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领导个人交办事项负有直接的承办责任。

即使是领导同志交由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办理的事项,办公室主任亦有协助办理的责任;有时,一些牵涉面较广、归属不太明确且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不便也不宜承办的事项,则须由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落实。

2.承办上级部门主办的事项

办公室既是本级党政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又是从中央到地方整个办公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依存于大整体的部分。

各级办公室之间通过加强联系,既"各自为阵",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办公机构的系统作用和整体效能,以便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服务,这是不少地方总结、创造出来的成功经验。

上级领导机关的办公室向下级机关办公室交办一些事情,办公室主任应主动牵头承办,或督促所属工作人员从速办理。

上一级办公机关及其负责人向下级办公机关及其负责人交办事项的范围较广,除了调研任务之外,还有诸如信息反馈、来信来访以及系统内部自身业务建设等具体事宜,都需要下一级承办者认真办理。

3.承办同级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转办的有关事项

为了保持领导机关工作的正常秩序,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单位向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汇报请示工作,往往不直接去找领导同志本人,而是先找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作为所在单位与外界联系的窗口和纽带,经常需要安排、处理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机关转办的事项。

例如,某部门要兴办一项事业,须专题行文报请领导机关批准;行文经领导机关的办公室登记后,工作人员要交由主任批办,办公室主任要负责与领导联系,商讨是否召开会议研究,要开何种会议,让哪些人参加等等。

待领导指示后,办公室主任即可将领导指示意见转告各职能部门和下级有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贯彻执行。

要正确发挥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责,应当注意如下两点:

1.在一定情况下与领导唱"对台戏"

办公室主任是一个双重性的角色,他既是秘书班子的"大班长",又是协助领导决策的"参谋长"。

作为"大班长"和"参谋长",他是以贯彻和领会领导意图为使命,并以领会和贯彻的准确性和彻底性作为评价其工作优劣的基本指标;作为"参谋长",则要依靠独立的科学研究成果为领导服务,以提出多少真知灼见作为评价其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志。

办公室主任既要认真领会领导意图,又要勇于直言,使领导兼听而明。

2.领导决策前多参谋,领导决策后多反馈

在领导决策前,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协助领导广泛收集同决策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然后进行纵向、横向的可行性研究,经过加工和筛选,为领导提供选择的方案;在领导决策过程中,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方方面面的意见反馈,为领导进行冷静周密的思考提供准确的依据,坚定领导决策的信心和决心;在领导决策后,办公室主任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决策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领导搞好跟踪反馈,保证决策顺利地贯彻落实,或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在领导决策的全过程中,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责是十分重要的。

从对领导决策发挥作用的方向上看,办公室主任的参谋职能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顺向"参谋,即紧随领导决策的方向所进行的"辅助性参谋";二是"逆向参谋",即当领导的决策意图不符合实际情况时,办公室主任所进行的"劝阻性参谋";三是"侧向"参谋,即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考虑某一方面工作时,办公室主任为避免领导顾此失彼而进行的"提示性参谋"。

(三)管理职责

指办公室主任在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公室工作的实践,办公室主任的管理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

1.文书管理

文书工作是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关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党政机关的公文工作,即指围绕公文的拟制、处理与保管工作而需要进行的由撰稿、审稿、签发、印刷、收发、登记、批办、立卷、归档等环节所构成的整个运转流程。

办公室作为单位的综合办事机构的枢纽机构,承担文书工作是其主要任务之一。

一般来说,办公室内部均设有秘书科(股)、资料室、机要室、文印室、收发室等,分别负责办理公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事宜。

办公室主任对文书工作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参照各级党政机关制定的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制度;指导、督促各文书处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公文拟制的适用、准确、周密,确保文书处理的及时、准确、迅速,避免拖拉、积压而贻误工作。

2.信息管理

办公室主任辅佐领导决策,发挥参谋职能,主要是通过向领导提供适用信息和依据信息出谋献策而实现的。

严格地说,信息工作也属文书工作范畴,但鉴于它是各级办公室的一项"新兴事业",而且十分重要,需要办公室主任予以特别重视。

所以有必要将其单列为办公室主任管理职能中的一项。

在这种情况下,办公室主任应从如下方面对信息工作进行管理。

(1)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

目前,各单位已基本形成以该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机构为中心包括下级各办公室信息机构在内的信息网络(当然,该级信息机构又同时以上级的信息机构为中心)。

办公室主任首先应当加强对网络中心即该办公室内的信息处(科、组)的管理,使其在信息网络内发挥带头、促进作用。

其次,还要注意对整个网络的管理。

如健全制度,对下级或同级其他信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共同行动等等。

(2)加强对信息传递方向的管理。

信息传递的方向如何,即与领导决策的需求是顺应,还是相逆,这是办公室主任应当控制、管理的。

一般说来,领导决策所需的信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追踪型信息",即指领导决策形成并付诸实施以后,通过"跟踪追击"迅速反映实施范围以内的有关动态;二是"超前型信息",即指领导决策之前,向领导提供的能够反映该决策的基础、趋向及效应的"资料信息",或某个较重要的问题发生之前反映其迹象、趋势的"信号性信息"。

(四)协调职责

指办公室主任在联系内外关系、沟通上下左右等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

办公室是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信息沟通的中枢部门。

领导机关的决策、指令、指示要通过办公室向各专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全社会传递。

单位所属各部门和其他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经过综合汇集到办公室,办公室对反馈回来的信息经过综合、分析、筛选,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作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机构的负责人的办公室主任,在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办公室主任要全面履行其协调职责,要着力做好纵向协调、横向协调、内部协调等多方面的工作。

纵向协调,即致力于上下级之间关系沟通,上令下行,下情上达,上下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的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在这方面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当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形成后要尽快向下传达,使之得以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政令畅通,上令下行;当下级对上级的某一决定、指示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时,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去做解释说服工作;当下级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有不同意见时,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反映,使下情得以上达,以利于上下沟通,步调一致;当下级某一单位某项工作领先时,应积极组织力量去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予以推广以点带面。

当下级某一单位某项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时,要积极主动地协助领导进行重点帮助,"以面促点","以面带点",使之尽快迎头赶上;横向协调,即致力于"左邻右舍"、同级各业务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业务部门的一些部门性文件、规定,一般均须先报送办公室主任修改、审阅,进行协调,以免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尽吻合,使下级难以适从;业务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安排,如召开请领导参加的会议、开展由领导同志"挂帅"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等,一般也须经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以避免部门之间"撞车"和领导"超负荷"现象的发生;当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因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角度不同引起矛盾时,办公室主任更应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责,对过去已有明文规定的事项,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督促有关方面或协助领导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对过去尚无明文规定的,要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处理好各有关政策精神的衔接,并向领导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作出裁决,把各方的意见统一到总政策上来;内部协调,即以办公室内部的人员、工作为对象,使其和谐、协调地开展工作。

办公室主任要着力于室领导成员和室内各单位(处、室、科、组)之间关系的协调。

在室领导班子内,要注意发挥副职的作用,要按照合理分工、分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其特长,让副职负责某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五)领导指挥职责

统一指挥是发挥组织作用,贯彻执行决策的最重要条件。

要真正发挥领导者的指挥作用,必须有日常的统一指挥。

所谓日常指挥,具体地讲,就是领导者按照既定的决策和计划,对所属组织的人员合理地分配任务或布置工作,及时指导和处理发生的问题。

领导者的日常指挥,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即执行性指挥和应变性指挥。

执行性指挥他可以叫做调度性指挥。

这种指挥是在目标既定、方案现成的情况下,主。

要解决贯彻落实的问题。

领导者在执行这种指挥时,应当思考的重点是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成功的关键在于坚强的毅力和组织技巧。

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住两点:一是人、财、物各种力量的调配、组合要科学、合理,力求达到投人少、收效大;二是行动时机的抉择,要顺乎时势,挑选最佳时刻,避开各种阻力和不利因素,利用一切助力和有利条件。

比如一个军事指挥员指挥一场运动战,就有一个捕捉作战时机的问题。

不能抓住敌人的薄弱环节时,不战;不是占据有利的地形条件时,也不战;倘若自己的优势兵力尚未集结起来时,还是不战。

总之,一个高明的指挥员决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战则必胜,攻则必克。

应变性指挥,这是指在领导活动过程中遇到了新情况,或者出现了不测事件,针对客观环境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实施指挥。

领导者在进行应变性指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继续干还是不干,是按原计划干下去还是改变计划。

取胜的决窍在于审时度势和机动灵活。

《孙子·兵势篇》中说:"善战者,求之于势。

"又说:"善战人之势,如转回石于千切之山者"。

这就是说,善于指挥作战的将军,总是凭借天时、地利等客观情势去求得胜利。

他们依托客观形势而采取自己的行动,犹如在高山上滚动一块圆形的石头一样,"石圆则易移,山高则势大"。

领导者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情况变化,就得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指挥,切不可固守原定计划,一成不变,坚持蛮干。

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

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

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

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

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月*日起执行。

篇3: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一)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

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本着“以德修身,以才经营,以诚聚贤,以痴敬业”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为满足本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基本守则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

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

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

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

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1.2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drug品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收人贿赂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

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

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

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

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

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人事记录

2.8.1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身份证号码。

2.8.2公司上岗证:

(1)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

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

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

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

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____%时,员工发______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______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____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

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

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__天假(春节__天、元旦__天、五一节__天、国庆节__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

费。

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____元。

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__天:

元旦__天、春节__天、劳动节__天、国庆节__天

4.2公司假

每年有__天的有薪公司假。

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

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

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

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

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2)工作年限满__年,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3)工作年限满__年或__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计算公式: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数__比例

4.3.3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__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____%.

4.4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

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事假

4.5.1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____天。

超过____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__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__-__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__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

每年的绩效评估在__月份实施。

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

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腐,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1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

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4.9.2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4.9.9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1、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2、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3、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

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4、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切勿大声喧哗。

5、任何员工接到有关公司重要事项的电话,在不清楚应有认负责的情况下,要做好电话记录(来电者姓名、回电号码、单位、事项),并及时交企划部处理。

6、电话费列入各部门的考核费用,电话费由部门承担。

打私人国内外长途电话需个人付费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各级授权基本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能够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1、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9)签发公司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文件。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总经理工作细则》还明确规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授权在管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

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职责和分工。

5、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中粮地产总部设立战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项目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工业地产部、物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综合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等十四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中粮地产在全国的地产业务,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部门权力、部门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

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学的聘用、请(休)假、加班、辞退、培训、退休、晋升、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六条业务控制指经理层及其授权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

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和改善,主要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公司办公类等。

第七条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岗位分工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针对印鉴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财产管理、实物资产盘点、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会计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的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会计系统控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八条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并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细则。

除了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外,至少还应包括针对以下活动的控制: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

(二)开发电脑系统及修改程序的控制

(三)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

(四)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

(五)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

(六)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

(七)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

第九条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体系,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信息传递控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一)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部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四)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科学性进行检查或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2、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3、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五)审计部每年拟定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据以检查、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编制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后加以追踪,并定期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

上述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至少应保存五年。

(六)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应据实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在上一年度中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异常事项、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异常事项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以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查其内部控制,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

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

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四条审计部应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参见附件)。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对附件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

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十七条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一)

内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明纪律,教育和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根据*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项奖励,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奖励得当;

二奖励及时、注重实效;

三奖励与惩戒相结合;

四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二坚持惩处与奖励相结合;

三坚持惩处公平得当;

四坚持惩处及时公开。

第五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主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行政惩戒工作。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五在移民、扶贫、再就业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六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十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十一)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三)有其他功绩的。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种类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5种。

第九条奖励的基本标准:

对在工作中取得优良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二等功;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记一等功;

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条市政府有权给予本办法规定的各种奖励种类。

其中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只能由市政府批准。

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先进工作者”,也可在其称号前冠以系统名称。

特殊情况下需要授予荣誉称号的,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市人事局有权给予本办法规定的记二等功及其以下奖励。

其中记二等功,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有权批准本办法规定的记三等功及其以下奖励,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三条区政府工作部门有权批准给予嘉奖,并分别报市、区人事局备案。

第十四条需要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工作部门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由人事局审核或人事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后按要求上报。

第十五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应严格评选条件和报批程序,控制表彰周期和数量。

第十六条对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颁发奖章或奖励证书。

奖章、奖励证书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式样,由人事局统一监制。

对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奖金数额由财政局、人事局共同商定。

第三章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7种。

专业技术人员不适合受降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人不适合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分;

二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三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以上处分;

四对触犯刑律,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由所在单位或承办机关以文件形式(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审批表》,样表见附件1)向主管机关报批。

经批准后,按照管理权限由行政任免机关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奖励的撤销和行政处分的解除

第二十条获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获得的奖励:

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表彰的;

二申报奖励表彰时隐瞒错误或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特殊情况下,原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其奖励。

第二十二条奖励撤销后,审批机关要收回其奖励证书和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并追回已享受的经济待遇。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改正错误的,按下列期限由原批准处分的机关(原批准处分的机关撤销或合并的,由承继其职能的机关或上级机关)予以解除:

一警告处分满半年;

二记过、记大过处分满1年;

三降职、撤职处分满2年;

四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满后满3年。

改正错误,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没有再犯与受到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同一性质的错误,也没有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

对于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1年。

延长解除处分期限后,还未改正错误或重新犯有此类错误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特殊贡献,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第二十五条解除处分的程序为: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

二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

三原批准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

四将解除处分决定(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行政处分审批表》,样表见附件2)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处分本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实行备案制度。

有关单位应在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的奖惩情况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应在每年1月将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奖惩情况报送重庆市人事局。

第二十七条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2

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我国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一般来说,都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业务内部管理都有章可循,但是国有单位内部控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而循与不循、究与不究,一切以法人代表的意志为转移。

例如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证券业务一度发展较快,但是,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少数高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致使公司资不抵债,经营风险剧增,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而走向破产。

非公有制经济是gg开放的产物,处于发展初期,在内控制度建设上虽然一般没有国有企业搞得好,但由于其产权十分明晰,老板都自觉地实施内部控制。

国有单位内控制度最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货币资金,二是采购业务。

资金使用的随意性,采购业务中的弄虚作假,吃“回扣”等现象比较严重。

此外,由于国有小型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比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因此,在内控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没有很好地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部审计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成因分析

1.产权不明晰,公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好的根本原因,由于其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导致加强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不明确。

2.没有形成法律制约的大环境,单位也没形成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局面,致使一些人利用职权,挪用公款。

例如原湖北省驻港司总经理金鉴培就先后挪用公款1.34亿港元到澳门44次进行豪赌,重庆万州移民局出纳员王素梅先后37次挪用三峡移民款136万元狂赌。

这种情形的出现,说明单位长期甚至是从未认真作过账款的核对,在会计监督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3.人员素质低,这是内控问题出现的主观原因。

二、有效内部控制应达到的标准及必须解决的难点

(一)一项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的标准

1.控制范围要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也就是说,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内部控制范围;2.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就是说,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3.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要特别重视,也就是说,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4.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四个难点

1.如何把握授权的度。

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的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部控制制度效能的发挥,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授权多、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

2.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

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

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

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关键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二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就目前的经济管理现状来看,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任重道远。

3.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

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要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

这里的重点是管理人员针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具体的标准,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志、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4.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部控制职责的主要是财会人员。

因此,财会人员要能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

如上所述,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越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材料、信息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

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矫正人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能力,培养大批这样的全才,显然需要很长的过程。

三、会计电算化技术的发展对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由于使用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

但是,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

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算化会计系统对内部控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了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会计部门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

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它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

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

因此,要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达到企业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

2.改变了会计凭证的形式

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原先反映会计和财务处理过程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书面形式的资料减少甚至消失了,原先在核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必要的核对、审核等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变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了。

控制的重点由对人的控制为主转变为对人、机控制为主,因此控制的程序也应当与计算机处理程序相一致。

3.有效控制舞弊、犯罪

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贪、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地篡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

计算机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发现计算机舞弊和犯罪的难度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大,计算机舞弊和犯罪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比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因此,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加强电算化系统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的措施

1.完善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与控制

会计核算软件正式投入使用后,对原有的会计机构必须做出相应调整,并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两种。

前者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后者可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修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等。

机构调整必须同组织控制相结合,以实现职权分离,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或违法行为,如规定系统开发人员和维护人员不能兼任系统操作员和管理人员等。

2.完善系统操作环境管理和控制系统

操作环境包括系统操作过程以及对系统的维护。

操作过程控制主要通过制订一套完整而严格的操作规定来实现,它应明确职责、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形成一套电算化系统文件,如规定交接班手续和登记运行日志,规定数据备份及机器的使用规范,规定软盘专用以防病毒感染等。

系统维护包括硬件、软件维护,硬件维护主要包括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要及时分析、排除并做好记录;而软件维护包括正确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三方面。

3.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这里的档案主要是指输出的各

种账簿、报表、凭证、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软盘及其他存储介质。

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系统内各类文档资料的存档、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它一般通过制定与实施档案管理制度来实现,包括:(1)存档的手续必须有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2)各种安全保证措施,如备份软盘应贴上保护标签,应存放在安全、洁净、防潮的地方;(3)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定期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4.做好电算化人才培养工作

此外,还应高度重视电算化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并为此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会科技队伍,为会计电算化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总之,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行为,它在企业的作用过程中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

因此,要充分发挥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使之真正符合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

从总体上讲,我国企业目前的管理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经营观念陈旧、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下的状况等还没有完全改变;财务账目不实、采购和销售环节“暗箱操作”、生产经营过程“跑冒滴漏”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对此,企业应积极探索,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3

1当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会计法》第一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的交全稳定。

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规范――基木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也相应地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由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下作的固有特性,有的单位虽有内控制度却执行不严,有的单位连起码的内控制度都没有制定,更谈不上实行有效的内控措施了,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事业单位则务支出失控,会计信急失真等诸多弊端。

1.1对内部会计控制认识有偏差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不切合实际,执行起来难度大;单位领导不重视内控管理,有关人员不执行相关制度,导致执行效果差;有关部门在检查时只检查制度的制定情况,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导致内控制度的制定走过场,内部控制降格为“放在抽屉里,挂在墙上”的纸介质。

由此造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减不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库存现金严重超限额及超范围支付,随意核销债权债务,接受票据不合规、财务公开不明细等。

1.2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

许多单位在形式上建立岗位负责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职责重复,管理层次混乱,不相容岗位没有相互分离等现象屡见不鲜。

1.3会计信急失真

一些事业单位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或者为了谋取小集体利益,往往采取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偷逃应缴国家税费等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甚至采取欺上瞒下的做法,向主管部门或外界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应有保证、同时由于会计人员随意进行会计处理,不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随心所欲地进行错误的会计核算,导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口径不统一会计指标的可比性极差、?

1.4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些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核粗糙,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

如有的发票内容笼统,甚至没有售货单位盖章;手续不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签字,而且有的领导签字过于随意;一些单位甚至自制原始凭证,格式和内容都不规范。

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上有但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而实际使用着的某些固定资产却尚未作价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另外也存在着不同单位的资产转移,却未办理相应手续,也未反映到业务台账中的现象。

1.5内部审计没有发挥自身作用

还有一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而且有些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不能正确审计和鉴定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主要是内部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不坚持内部审计准则和原则;不遵循内部审计基本程序;不能正确运用审计方法;不能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

2建立和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2.1健全法规、保障督核体系健康有效

原始凭证是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载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合法证明,是明确各级经济责任而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在事业单位现实工作中各种各样的原始凭证问题并不少见:一是白条白纸或其他非法凭证;二是虚假无效发票;三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全手续不完整甚至出现无日期、无经济业务内容、无经办人的发票。

因此要改善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的管理就必须健全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制度。

要从制度上和管理体系上严格把关:一是要建立明确的各级稽核岗位和稽核人员普核责任制,执行对各种凭证的稽核工作,凡需进人会计核算系统的原始凭证都须首先由楷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或(不合规凭证)印章单位规模小会计业务量不大的稽核职能可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履行;二是要明确责任凡属经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的原始凭证如被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督部门查出为不符合非法凭证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应由稽核人员负责,责令稽核人员负责协助追查原始凭证问题原因。

2.2明确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

根据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的权限与责任,并根据各自的任务与特点划分岗位,即对每一个部门和人员在授予其权利的同时,必须明确其相应的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并且要做到责任与利益挂钩、过失与处罚对等。

要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配,杜绝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2.3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单位在制定制度时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做到制度切实可行。

要考虑控制投入成本和控制产出效益之比,只要对那些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大、影响范围广的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控制。

对那些只在局部发挥作用、影响特定范围的一般控制点,其设立只要能起到监控作用即可,而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控制。

防止由于一般控制点设立过多、手续操作繁杂,造成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不能正常、迅捷地运转。

2.4实施事业单位预算控制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既包括预算编制,也包括预算的执行、监控以及事后对预算的考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价值和行为的双重管理。

多年来,我国企业和事业单位对预算的要求和管理都不到位,特别是事业单位更是没有实质意义上的预算,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部门预算的要求逐步提高,逐渐到位。

单位的总体目标要靠各项计划去完成,各项计划中预算又是重中之重;单位的经营活动要在收入的预算中得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要在支出的预算中得到落实。

2.5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实践表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当务之急就是必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

同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手段,它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实施内部审计又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式,它的主要目标是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单位内部的各项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

给单位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结语

单位负责人应以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组织体系、预算管理体制体系、监督检查体系为切入点,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给予进一步规范,以消除管理漏洞。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是在内部牵制基础上建立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

篇5: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一)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1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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