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卫生管理制度范本【1】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

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

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

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

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

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

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

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公司卫生制度【2】

1、公司各部门室外卫生区由保卫科绘制“卫生区划分图”以书面形式统一划分;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公司各个位置的厕所、洗刷、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在单个部门内部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分布在二个部门以上公共位置的,由保卫科书面划分清理。

2、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卫生、绿化区必须在早晨点名之前高标准、彻底清理完毕。

任何部门不准在点名之后打扫卫生、洗涮茶具、浇花等。

3、负责清扫厕所和洗刷间的部门或车间,必须在点完名之后5分钟之内清扫完毕。

4、卫生清理标准:

(1)地面标准:无尘土、沙粒、纸屑,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

(2)绿化区标准:无杂草、杂物、无落叶。

(3)窗户标准:玻璃光亮透明、无污点,窗台无灰尘,窗角无灰挂。

(4)墙壁标准: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

(5)室内物品标准:桌面整齐无杂物、无灰尘;日光灯无灰尘;卫生工具整齐地摆放在隐蔽位置;纸篓、报夹、椅子等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6)水池、便池标准: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

5、清理卫生的用具、水桶、拖把等物品用完后要定位存放,具体定位规定如下:

(1)办公楼物品定位:拖把放在制作的拖把架上,并在用完之后放好,毛刷、水管及铁筋挂在洗刷间的墙上,水桶放在下水道口处,笤帚挂在各室部的门后墙上,大扫帚放在楼梯底处.

(2)各车间清洗厕所物品定位:拖把用完之后放在各车间的拖把架上,厕所用的水管放在各厕所一角墙上。

6、在打扫厕所、洗刷间及室外卫生时,必须注意:

(1)清擦厕所、洗刷间墙壁和隔板时用拧干水的半湿抹布,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车间厕所除外),以免搞得到处是水渍。

对于重点脏的部位,可用毛刷用力擦洗(如已干结的便渍、痰渍、污渍等)。

厕所、洗刷间在清扫完毕前,必须用干拖把将地面的水渍拖干。

(2)打扫各办公楼内厕所、洗涮间内的卫生时,用洗涮干净的半湿拖把拖地(半湿拖把以拧干提着走10-15米不滴水为标准)。

(3)在洗涮间洗涮物品时,必须先将杂物倒入洗刷间设置的杂物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堵塞管道,洗涮完毕后,将水池部拭干净,并随手将水龙头关妥当,以不滴漏为准。

(4)到厕所便后,一定将便盆冲洗干净,然后把水龙头关好,以不滴漏为准。

(5)洗涮间、厕所内一切设施,人人有责爱护,谁损谁赔偿,如查不出损坏人,由当天清理负责人赔偿或负责修复。

(6)提倡使用卫生纸上厕所,禁止使用报纸等容易堵塞厕所和影响人身健康的纸张。

(7)负责打扫厕所和洗涮间的部门如发现管道堵塞、设施损坏,由负责清理部门立即组织疏通或维修。

(8)浇花时如将水洒到盆外应立即拖干,花卉平时须加强管理,使花卉枝叶茂盛,生机勃勃,直观有美感。

花草摆放要量足、定位、严禁空缺,不得摆有影响美化布局和环境的花卉。

(9)分管室外卫生的部门,大面积用扫帚清扫,小面积特别是边角处用笤帚清扫,以保持地面卫生标准。

剪草机剪过后的边角高草,必须剪完后12小时内用大剪刀清剪净。

夏天7天左右、春秋15天左右连续不下雨,必须浇一次水,浇水时不得利用正常上班时间:窗户在风、雪、雨、雾天过后,要及时抹拭,保持标准要求。

(10)雪天,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清理时,将积雪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

清理完本部门积雪后,积极帮助其他部门清理,不得有偷懒现象。

7、违犯以上制度,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

更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阅读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

办公室卫生管理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丽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篇2:DS学校饮用水卫生制度

学校的饮用水必须确保卫生安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学校饮用水卫生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全体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

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地处理学校师生饮用水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领导负责?并配备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每周值周教师和保育员热代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一、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选址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或厨房应建在地势较高的向阳处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

2、食堂附近50米内不应有大型的污染源?如垃圾场、畜舍、粪坑式厕所等?并不应在产生有害物质场所的下风处。

3、厨房建筑物应南向或东南向。

?二?食堂建筑及设置卫生要求?

1、食堂应设有主食、副食和调味品储存及食品整理、加工、烧煮食物的烹调间及荤素食品清洗池、冷库?冰箱?、蒸饭间、备餐室、分餐处和更衣室等设施。

2、食堂布局要做到烹调间和餐厅相连接?工作间的配置应注意保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连续性?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制作间应有操作人员更衣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4、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污水排放设施?地面、墙壁、门窗、桌椅应便于清洁、消毒。

5、餐厅内应设有方便、卫生的取水和供水设施?以及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的专用餐具洗涤消毒池和洗手池等?还应有饭、菜票收集、消毒工具和盛器清洗消毒、垃圾及废弃物存放等卫生设施。

6、厨房、食堂、库房均应安装纱门、纱窗?或在食堂入口处设置防蝇暗道。

7、库房地面最好用混凝土?堆放粮食的台架应离开地面?存放食物的容器应加盖。

8、食品、调料和原料要分类存放?非食用物品如清洁剂、杀虫剂等要另库存放?标明品名?防止误用。

?三?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做好校园消毒灭害工作?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

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妥善处理垃圾。

垃圾不要堆放过久?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最长不能超过3天?以防腐烂及孳生苍蝇。

垃圾容器的结构要严密、有盖?能防蝇、防鼠、防雨雪?轻便耐用?便于清除垃圾和冲刷内部。

运输时要防止灰尘飞散或撒落在地?对含有病体的垃圾应采用焚烧法处理。

4、厕所、粪便处理及粪池的位置?要远离饮用水源?设在住宅或教学楼的下风侧和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

设施结构内部要符合卫生要求?既不渗漏污染?又不孳生蝇、鼠?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清运过程中要严防污染外界环境?运输工具要保证不渗、不漏、不溢。

5、食堂物品摆放应整体有序?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并按规定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6、食堂仓储室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

二、食堂管理与监督制度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为日常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膳食管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食堂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若接近失效期、须提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复?训及申请办理相关证照。

3、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4、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5、食堂常规管理坚持食品采购、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位、定时、定质。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衣帽。

6、学校应设立食堂管理办公室?在食堂外醒目处设置食品卫生专栏?将食堂管理责任人、每周工作重点、每周食谱和价格公开?开辟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设置意见箱?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7、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营养与食品及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培训与指导。

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保证课时?并根据季节及实际情况适时及时搞好专题讲座、咨询、办好宣传栏?增强师生健康自护能力。

8、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出售的食品要做到价量相符、价料相符、价格合理。

定期组织对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进行评议?对连续两次评议不满意票数超过20%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属学校正式职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是学校聘请的人员应予以解聘辞退?是承包经营的要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取消其在校内经营餐饮业的资格。

9、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0、新建、扩建、改建食堂?须按规定向县教育局和卫生执法监督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校?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分别为管理和监督机构?各相关责任人共同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员应每天对食堂的一般卫生、从业人员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饮具和用工具清洁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3、落实日常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把食堂、商店、厕所、宿舍等作为检查重点详查?确保日常卫生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行政值周带领教师对负责的卫生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卫生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安全工作日志》大事记要栏?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分管领导。

4、学校要建立卫生安全周抽查制度?由学校卫生管理员带队?每周检查一次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卫生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5、学校每月由校长带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安全大检查?形成卫生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6、学校每季度要认真分析本学校责任区域内卫生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分管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作专题报告?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区域绝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7、学校卫生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四、卫生防疫制度

1、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食堂、商店、超市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须“两证”齐全?身体健康、规范操作。

5、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把关?层层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各功能用房。

6、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物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

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坚持试尝和留样制度。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

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

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10、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发生。

五、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

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专项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专业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收费和拿取食物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固定置于帽内。

临时离开工作间必须脱下工作衣帽?进入工作间再重新更衣、换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

不得有面对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装食品、售菜时应戴口罩?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无包装食品?必须备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或食品袋。

收银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

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七、餐饮具用具消毒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餐饮具、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2、餐饮具洗刷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餐饮使用的碗、盘、杯、勺、筷和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

5、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度以上?。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有明显标识。

7、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8、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

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八、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1、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2、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一是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半成品。

5、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购必记。

九、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坚持由验收员和食堂相关责任人多人验收?有验收入库记录?做到每入必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2、复核员要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验收员、复核员两人签名?并48小时留样。

3、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4、定性包装食品的验收五要素?一看?看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查?查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三验?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四闻?气味是否有异味。

五摸?手感是否有异样。

5、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四要素?一查?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二闻?是否有异味?三摸?手感有无异样?四看?蔬菜是否新鲜。

十、库房管理卫生制度

1、库房实行专人管理。

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

2、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疑坏不用”的原则?定期检查和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尽量缩短储存期。

3、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感观异常、变质、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供货票据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4、坚持出入库登记制?定期查看购货时间、品名、数量、地址和供货单位?准确掌握库存量。

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5、定期检查冰箱、冰库等保鲜设施?按时清理和除霜?做到无血水、无冰渣?确保食品冰藏要求。

6、库房内严禁存放灭蝇、灭鼠药、农药等有毒有害及非食品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以防食品污染和中毒。

7、食品原辅料须隔墙、离地、分类?库?、加盖和设置标志有序存放?食品添加剂须设专柜保管。

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8、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控制室内温差?定时通风换气?每天清扫?做好“六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投毒、防火、防盗?工作。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间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

2、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洁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制作的原料必须新鲜?不得加工或使用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3、实行专人专用工具与容器?使用加工、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在摊晾架上?严禁直接放置于地上和混放?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4、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准确掌握用量?尽量用完。

未用完的或易变质的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5、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原料洗涤池分设?并有明显标志。

盛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

6、肉类及水产品、蔬菜分案切配?其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所有用工具、切配菜、容器用后洁净?定位存放?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8、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清运粗加工后的废弃物?做到地面地沟无油污、无积水、无异味。

十二、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加工间清洁卫生实行专人管理制?坚持台面和地面废弃物每餐打扫清运。

2、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标识明显?用后洗净?定位存放?盛装熟食品的盆、桶等用前必须消毒?盛放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

3、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直接进入烹调间?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等。

4、待加工的各类制品应做到分案、分架存放?调料台、素菜台、荤菜台、水产品台、熟食品台须分设专用。

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透煮透?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生拌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海鲜。

6、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煸烧?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

7、厨师品尝菜肴要使用专用工具?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不准用炒菜勺或用手直接抓取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拭容器。

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污染。

9、作好用餐计划?按计划配备菜肴?尽量不留剩食品。

若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时确保未变质?并经高温加热后方可出售。

10、注意防蝇、防鼠、防尘、防投毒?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三、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制。

2、直接参与面食制作的人员?每人每天必须备有两套工作服、帽?并保持整洁?操作时应戴口罩。

3、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足够用的冰箱等设备设施?易污染的辅料?如果酱、肉馅等?应与其他原料分开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面食制作台应当使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易清洗、消毒材料?设置专用半成品或成品盛放架。

5、每餐工作前半小时?应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每天结束后?应将工用器具彻底清洗消毒?对加工场所的地面、墙壁、机器、操作台洗净、消毒?工用器具存放于专用柜内。

6、严禁一切人员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十四、配餐间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2、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和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3、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4、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5、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6、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十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布名单规定的品种及使用范围的产品。

2、食堂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无厂址和生产批号的食品添加剂。

4、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在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内使用。

5、存放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防止食品添加剂受到污染和不同品种间的混杂。

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管理?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品种须报县卫生监督所备案。

十六、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1、供学生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菜肴、汤和主食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作好记录。

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2、每餐、每种供应的食品必须设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250克。

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十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无灰尘等。

2、定时打扫餐厅?不得在餐饮具摆台或就餐期间清扫环境。

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3、就餐场所的卫生间、流水洗手设施?配餐间的消毒和更衣设施能正常使用。

4、配餐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戴口罩?用专用工具拿取食品。

5、开餐前30分钟内摆餐饮具和所供食品?当餐未使用完的餐饮具?应回收并重新消毒。

6、不得使用塑料袋和非食品用塑料盒盛装食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7、就餐时尽量使用刷卡收费?没有条件的要注意在收费与拿取食品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8、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餐必查餐厅的卫生情况?与学生共同进餐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八、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2、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建立就餐常规?要在规定的地点自觉排队?有序地进食堂就餐?维护餐厅正常秩序。

3、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不争抢拥挤、不起哄、不敲碗等?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4、讲究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桶内?用餐后的餐具放入指定处。

5、勤俭节约?珍惜每分钱?爱惜每粒粮食。

6、养成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坏等不卫生的食物。

7、爱护公物?维护食堂设施?不随意在餐桌刻划?不得将餐具、食物带到学校规定的场所。

8、不随意挪用他人餐具?严防病菌交替传染?确保身体健康。

十九、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年?。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

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年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有管道清洗消毒记录。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二十、学校在用锅炉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市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

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十一、学校商店卫生管理制度

1、商店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学校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查验合格后在证件上签字。

2、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归类经营?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

不出售“四无”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及时销毁。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专用售货工具。

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7、及时清除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从业人员要衣着整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十二、卫生隐患整改制度

1、认真落实卫生安全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报告、季研究通报制度。

检查的范围包括校内食堂、商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校外周边卫生环境?并作好详细记录。

2、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经师生或社会人士举报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学校必须立即进入安全工作台帐?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卫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卫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即落实人员、经费予以解决?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教育局职能股室及挂联股室上报?并立即进入安全工作台帐。

5、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6、责任单位要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管?确保质量合格。

整改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改的督查和签字。

7、对在卫生安全隐患排除中不作为、玩忽职守或整改质量不合格的?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十三、餐饮具用具消毒办法及要求

1、餐具洗消程序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

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

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

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2、常用消毒方法一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

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84肝炎消毒液等。

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

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3、几种常用餐饮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

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坚持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

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95℃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消毒法。

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

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4、检查餐饮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方法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

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

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ppm时也能检出。

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高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

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二十四、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一?、食物中毒的特点:

1、有明显的季节性。

多发生在4--8月份,由于气温和湿度等自然条件,有利于细菌生长繁殖?其次是9月份,由于气温由热转凉,放松了对食物中毒的预防。

2、发病急。

食物中毒潜伏期短,一般在进食后数分钟或数小时最迟数十小时内发作。

3、发病与饮食物有关。

所有中毒的病人在发病前都吃过相同的致病食物,吃者发病,不吃者不发病,并且临床症状基本相似,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高烧等。

4、没有传染性。

?二?、食品中毒的原因:

1、食品未烧热煮透、外熟内生,未达到全部杀灭细菌的温度,致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未被杀死,食后引起中毒。

2、食品本身变质,引起中毒。

3、食品本身有毒,引起中毒。

4、操作污染。

包括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盛放食品的容器生熟未分,刀、沾、抹布等用具生熟不分,以及炊事员加工食品后未洗手消毒又操作熟食等,都可对食品造成污染。

5、食品放置时间过长,使粘染在食品上的细菌大量繁殖,食后引起中毒。

6、操作人员因患某种传染性疾病带菌,通过食品传播疾病或引起中毒。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

1、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2、防止食品污染。

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炊事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炊具应消毒,操作人员应定期体检,有传染病的应立即隔离或调离。

3、经营食品坚持“四不”制度。

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4、控制细菌繁殖。

主要从时间和温度上采取措施:新鲜食品要及时加工;对一时用不完的易腐食品,要进行低温保藏;已烧好的熟食菜要尽量缩短存放时间,最好现做现吃。

5、加强职工教育?增强食品卫生意识。

6、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厨房和操作间。

二十五、学校食物?饮水?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

一?、第一时间的报告与处置

学校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处室饮水机?保温桶?等所有食品、饮料的销售。

2、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概况、人数、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

4、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抢救工作。

5、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饮品、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

6、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

7、应实事求是的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后

?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法院判决、调解情况?。

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的相应措施。

结案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

若事故发生到结案时间较短?可将分类事故报告合并报送?所报送的信息要准确、及时、一致。

篇3:H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

1

保温桶位置

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足够的饮水,各班必须配备保温桶和口杯架,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每天下班前清理保温桶里的剩水及水垢。

2

隔离热水源

不允许幼儿进入锅炉房、热水间,暴露在外的火炉、热水器、暖气设备须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热水瓶、饮水机或其它可能引起意外烫伤的一切用品不得放在活动室、寝室或幼儿能触摸到的其它地方。

3

不锈钢水杯

幼儿园应为幼儿统一配备不锈钢水杯,严禁幼儿使用塑料杯。幼儿水杯要专杯专用,并有便于幼儿识别的标记,水杯必须每天一清洗一消毒。

4

开水不能过热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温度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开水不应过热,根据季节保持水温,以免烫伤。

5

提水路线

提水路线应是幼儿不经常活动的地方或在幼儿不活动的时间,提防幼儿从旁突然撞过来发生危险。

6

随渴随饮

要科学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除固定的饮水时间外,幼儿随渴随饮,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保证每个幼儿喝足量的水。

7

有秩序喝水

教师要组织幼儿有秩序地喝水,并给予适当帮助,如小班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倒好水再喝,中、大班幼儿可自己接水喝。

8

有次序取放杯子

教育幼儿有次序地取放杯子,不互相碰撞,注意节约,不乱倒、乱洒水。

9

防吃饭烫伤

(1)厨房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2)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3)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放置高处。

(4)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热源不得进入班级,教师水杯放在壁橱里。

(5)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幼儿园设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员,管理员为膳食部主管朱春花,饮用水卫生管理员必须持有健康证。2、每天为幼儿准备充足的开水,做到冬暖夏凉。

3、管理员每天为各班准备足量的开水,并注意适温。

4、保温桶必须每天清洗消毒。

5、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洗净消毒。工作人员不使用幼儿水杯。

6、提供幼儿饮水空间,保证幼儿自由饮水。指导幼儿科学的饮水方法,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7、幼儿园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教师、幼儿饮用水安全。

8、营养员朱春花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篇4:精神卫生制度格式

本法规订定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之一般原则,以及规范精神紊乱患者之强制性住院事宜。以下是精神卫生制度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精神卫生制度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标的)

本法规订定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之一般原则,以及规范精神紊乱患者之强制性住院事宜。

第二条(精神卫生之维护及促进)

一、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旨在确保或恢复人之精神平衡、帮助其发展建立人格之能力及促使其融入社会及恢复经济能力。

二、精神卫生之维护系透过采取一级、二级及三级预防精神紊乱措施,以及透过向澳门居民推广精神卫生之活动而进行。

三、一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减低精神紊乱发病率之措施。

四、二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透过断症及尽早治疗以减少精神紊乱之恶化情况之措施。

五、三级预防工作包括旨在预防精神紊乱所引致之并发症之措施,以及旨在以积极开展康复计划为基础,使精神紊乱病人及患者重新融入社会之措施。

第三条(一般原则)

本地区之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须遵从下列原则:

a)优先向社会层面推广精神卫生,使精神紊乱患者不致脱离其社会及家庭环境,并使其康复、融入社会及恢复经济能力;

b)逐步以尽量开放之途径提供精神卫生护理;

c)为有心理社会康复需要之病人提供精神卫生护理时,应根据其自立程度,优先选择在其住所、日间中心或公民社会开办之再就业单位内提供有关护理。

第四条(精神紊乱患者之权利)

一、使用卫生服务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下列特别权利:

a)被告知所建议之治疗计划及可预计之治疗效果,以及其它可供选择之治疗方法;

b)在其个性及尊严获得尊重之情况下,接受质素合适之监护及治疗;

c)决定接受或拒绝所建议之诊断及治疗,但在强制性住院之情况下,或在不作出诊断及治疗可能严重危害到其本身或第三人之紧急情况下除外;

d)在其未预先作出书面同意时,以及在一名精神科医生及一名内科或全科医生以书面方式提出合理理由前,不接受电休克疗法;

e)同意或拒绝参与研究、临床实验或培训活动;

f)查阅临床评估及医生诊断之资料,包括断定其危险程度之诊断资料;

g)不接受对其身体活动作出限制或入住隔离病房,但在限定之情况下除外;

h)在临床卷宗内详细记录所接受之治疗;

i)在住院部门或留宿设施内,享有适当之居住、卫生、饮食、安全、受尊重及保护私隐之条件;

j)与外界联系,以及接受家人、朋友及法定代理人之探访,但须符合因机关之运作或疾病之性质而定出之限制;

l)就所提供之劳务而收取合理之报酬;

m)获协助行使声明异议权及投诉权。

二、进行精神外科手术,须经精神紊乱患者之书面同意,以及经精神卫生委员会指定之两名精神科医生之书面意见赞成。

三、如精神紊乱患者为十四岁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对被要求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判断能力,则第一款c项、d项及e项所载之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

第五条(行政当局之责任)

一、在精神卫生政策范畴内,行政当局负责:

a)指导、协调及监察一级、二级及三级预防精神紊乱及其所引致之无能力及不利情况之措施;

b)鼓励进行有助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非政府活动,协助计划之开展及合适设施之运作,以及核准有关之一般规章;

c)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方面,开展、推动及维持所需之服务;

d)协调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以及预防精神紊乱及精神上之无能力与不利情况之跨部门措施及项目;

e)订定活动之优先次序,以及评估其执行情况;

f)根据专有法规之规定,共同分担第三条c项所指之心理社会康复之负担;

g)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出现紧急及不可延误之情况时,对该等情况采取特别之管理措施。

二、在不影响上款规定之情况下,未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之精神紊乱患者之财产管理,由总督制定独立规章予以规范。

第六条(精神卫生委员会)

一、设立精神卫生委员会,以下称为委员会。

二、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政策事宜上,委员会为总督之咨询机关,以及为协调、培训及科学研究活动方面之监察、推动及辅助机关。

三、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a)一名精神科医生及一名基本卫生护理领域之医生;

b)一名澳门社会工作司之代表;

c)一名公认杰出之法律专家;

d)一名家属团体及使用者团体之代表;

e)一至三名被公认享有声望之人士。

四、委员会之成员由总督以批示指定,且有权收取委任批示所规定之报酬。

五、d项所指之团体尚未适当成立时,应委任家属及澳门卫生司之使用者。

六、总督亦得以批示委任代表工作范围与精神卫生有关之公共行政当局之部门或机构之其它成员。

七、委员会由第三款a项所指之精神科医生主持。

八、澳门卫生司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辅助服务,并应提供使委员会有效运作所需之资源。

九、委员会应制定其运作规章,交由总督核准,并应编

制有关活动之年度报告,且最迟于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呈交。

第七条(委员会之权限)

委员会之权限为:

a)就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问题,发表意见;

b)就负责采取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措施或开展有关活动之场所及部门之运作条件,发表意见;

c)推动上项所指场所及部门之间之协调及合作;

d)当为减少受精神紊乱及精神上之无能力影响较大之市民在使用卫生护理服务方面之不公平现象而采取措施时,监察及评估该等措施造成之影响;

e)推动及跟进国际机构通过之措施及提议之执行;

f)为维护精神卫生而提出立法建议;

g)与其它参与培训之公共部门合作,推动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设施在运作上所需之技术人员之培训;

h)监督精神紊乱患者之住院及治疗条件,尤其使第四条所订定之精神紊乱患者之权利获得尊重;

i)促使编制关于维护及促进精神卫生之服务之统计数字;

j)就提供精神卫生护理之任何机构之楼宇之建造、扩大及重建计划,发表意见;

l)协助开展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提供在精神卫生范畴内被要求给予之技术援助;

m)与其它部门及机构合作,协助进行属精神卫生范畴之流行病研究或其它研究。

第二章强制性住院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强制性住院之前提)

得对属下列情况之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a)其精神紊乱之状况危及其本身或他人之人身或财产性质之具重要价值之法益,且其拒绝接受医疗;

b)其对给予同意之意义及范围无足够之判断能力,且缺乏治疗会严重损害其健康状况。

第九条(待住院决定之人在诉讼上之权利)

待住院决定之精神紊乱患者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其权利;

b)出席与其有直接关系之诉讼行为,但其健康状况不容许时除外;

c)在其参与之诉讼行为中,以及在与其有直接关系而未有出席之诉讼行为中,由其委托或获指定之辩护人辅助;

d)提供证据及声请采取认为必要之措施。

第十条(住院人之权利及义务)

一、住院之精神紊乱患者享有澳门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

其它住院人获承认之所有权利,以及特别享有下列权利:

a)被告知或清楚了解其权利;

b)清楚了解被剥夺自由之原因;

c)由其委托或获指定之辩护人辅助,且得与辩护人作私人联络;

d)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或维持强制性住院之裁判,提起上诉;

e)自由收发函件;

f)根据选举法之规定投票。

二、住院人特别有义务接受医生指定之治疗,但不影响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第十一条(正当性)

一、下列者具有请求对精神紊乱患者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之正当性:

a)法定代理人;

b)具有正当性声请精神紊乱患者之禁治产宣告之任何人;

c)澳门卫生司司长;

d)检察院;

e)卫生场所之领导人,但以精神紊乱之情况于自愿住院期间发现为限。

二、为适用上款之规定,医生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第八条规定所指之精神紊乱之情况时,应通知澳门卫生司司长。

第二节住院

第十二条(住院之请求)

一、强制性住院之请求须向澳门卫生司司长提出。

二、属以精神科医生之报告为基础请求于公共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得允许临时之强制性住院,并说明其决定之依据。

三、在上款所指之情况下,澳门卫生司司长应于七十二小时内,将其决定交由有权限之法院确认。

四、属请求于私人卫生场所住院者,澳门卫生司司长应自收到请求时起七十二小时内,将卷宗送交有权限之法院,以便取得住院之许可。

第十三条(紧急强制性住院)

一、当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以及存在对该条所指之法益之迫在眉睫之危险,尤其严重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之急剧恶化所引致者,得向澳门卫生司司长请求对严重精神紊乱患者采取紧急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请求旨在使精神紊乱患者接受临床精神病评估、对其进行临床记录及提供必需之医疗辅助。

三、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有需要住院,而待住院决定

之人反对住院,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将临时住院决定通知有权限之法院,并送交评估报告。

四、如临床精神病评估显示无需住院,须实时释放精神紊乱患者,并将有关卷宗送交检察院之代表。

五、当情况紧急或延误会造成危险,以致未能预先作出住院决定,任何警察当局得立即将待住院决定之人移送至设有精神科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并缮立载有精神紊乱患者之身分资料,以及说明移送时间及地点之笔录。

六、在自愿住院期间或在精神科急诊部门出现第八条所规定之前提时,亦适用紧急强制性住院程序。

第十四条(法院之确认)

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维持,取决于法院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确认须住院之裁判。

第十五条(住院之代替)

一、如强制性门诊治疗可在自由状况下维持,须以该种治疗代替住院。

二、住院之代替,取决于住院人明确表示接受精神科主治医生所订定之门诊治疗条件。

三、住院之代替须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四、如精神紊乱患者不遵守订定之条件,精神科主治医生须将不遵守之情况通知有权限之法院,以恢复采取住院措施。

五、必要时,提供住院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请求有权限之法院发出移送命令状,并由警察当局执行。

第十六条(住院之终止)

一、导致住院之前提不复存在时,须终止住院。

二、住院之终止须透过由具医院性质之场所之医务主任签署之出院文件或透过裁判而产生效力;出院文件须以提供住院之卫生部门之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为依据。

三、出院一事须立即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七条(住院人情况之重新审查)

一、如提出存在终止住院之合理原因,有权限之法院应随时审议终止住院之请求。

二、自开始住院或作出维持住院之裁判起满两个月,不论有无声请,均须对住院人之情况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

三、住院人、其辩护人及第十一条所指之人,均具有声请重新审查之正当性。

四、为适用第二款之规定,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于作出重新审查之前,最少提早十日送交一份临床精神病评估报告。

五、进行强制性重新审查时,须听取检察院、辩护人及住院人之意见,但住院人之健康状况使听取其意见属无作用或不可行时除外。

第三节特别情况

第十八条(不可归责者之强制性住院)

一、裁判不对不可归责者科处《刑法典》第八十三条所规定之保安处分之法院,得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性住院措施。

二、为适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之规定,如上款所指之法院不属于有权限作出强制性住院决定之审级,须将上款所指裁判之证明送交有权限之法院。

第十九条(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

一、精神紊乱患者作为嫌犯之刑事诉讼程序之待决,不妨碍有权限之实体根据本法规之规定而决定对其采取住院措施。

二、在住院之情况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须每隔两个月向负责待决之刑事诉讼程序之法院,送交关于精神紊乱患者健康状况进展之资料。

第三章过渡及最后规定

第二十条(补充法例)

决定强制性住院之制度未规定之情况,以适用经适当配合后之《刑事诉讼法典》中关于独任庭审判之普通诉讼程序之规定作补充。

第二十一条(住院之诉讼程序)

强制性住院及紧急强制性住院之诉讼程序步骤,由总督以法规规范,该法规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六十日内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裁判之可上诉性)

一、就决定强制性住院之裁判、紧急强制性住院之确认,以及重新审查住院人情况之诉讼程序中作出之裁判,均得向有权限之法院提起上诉。

二、住院人、其辩护人、根据第十一条之规定声请采取住院措施之人及检察院,均具有上诉之正当性。

三、上诉仅具有移审之效力。

第二十三条(诉讼程序之性质)

本法规所规定之诉讼程序属秘密及紧急之诉讼程序。

第二十四条(诉讼费用)

本法规所规范之诉讼程序免除诉讼费用。

第二十五条(过渡规定)

一、住有强制性住院病人之具医院性质之场所,自本法规开始生效起三个月内,须将住院病人之临床情况及有关住院之依据通知有权限之法院。

二、法院在收到通知后,须根据第十七条之规定,重新审查住院人之情况,以决定是否维持住院。

第二十六条(职业道德守则)

精神卫生及精神科部门及场所应具备经适当制定之职业道德守则。

第二十七条(开始生效)

本法规于公布日之后满六十日开始生效。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篇5:某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全体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二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饮用水(桶装)卫生管理: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二、教学楼道学生饮用水(电加热过滤热水器)卫生管理: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特制定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学校供给的开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矿泉水。

一、在醒目位置设立饮水安全公告,宣传安全饮水知识,人人做到:

1、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立即报告。

二、对学校饮用水设施及时检查维护,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总务处负责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2、督促厂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维护、修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3、饮用水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上报出水、排水、噪音及水温等异常情况;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饮用水卫生。

4、饮水平台由对应的班级、备课组负责日常清洁,公寓楼内由舍管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三、学校所需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四、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五、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