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通冶炼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格式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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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通冶炼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公司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宁政发{2011}142号)、《宁夏自治区安监局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安监【2011】193号)和《宁夏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级)工作,现将达标评定工作安排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达标领导小组

组长:姚占江

副组长:常占宁

成员:邱少兵袁学军雍峰张振国

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室,主任由常占宁兼任。

二、实施步骤

1.自查、完善阶段(6月20日-7月1日)

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附件--《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考评内容所有材料。

2.公司督查阶段(7月1日-8日)

公司安委会对各单位自查、完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继续完善整改阶段(7月8日-7月15日)

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委会督查通报及时完成整改内容。

4.公司自评阶段(7月15日-20日)

各单位将完善的考评内容材料以电子板的形式报公司安全员常占宁邮箱,公司将组织自评。

5.申请(外部)评审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公司向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申报通过后,向青铜峡市、吴忠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三级)工作评审申请,接受评审专家组的评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组织、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2.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

3.各单位准备好完善的考评内容材料,待评审专家组的评审。

连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篇2:港口冬季七防安全工作活动实施方案

十一月份到年底这段时间,是港口生产作业的冲刺时期,同时冬季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港口企业要结合港口冬季气候和生产特点,继续以生产及辅助生产作业现场为重点,围绕“冬季七防”工作内容,扎实做好冬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扎实做好冬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冬季安全生产自查活动

对一些关键的、事故易发的环节要采取重点盯控措施,组织作业过程中安全交底要细、人机配合要到位、现场监控和巡视要加强,各单位要针对这些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冬季专项自查行动,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人员的处罚纠正力度,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往年同期,船舶靠离泊事故以及员工滑落事故较为突出,要认真吸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组织开展全员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的专题防滑防坠落安全教育,生产组织过程中要充分保证员工安全,避免出现高处无防护作业。要全面细致做好防滑和防坠落设施的检查、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好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突发气候的专项预案。

二、切实做好员工冬季安全教育工作

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冬季“七防”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出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要深化和加强对员工冬季“七防”知识的培训,特别要结合以往冬季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识问题所在。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安全行为规范的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求

各港口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自查和冬季教育计划。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本月下旬要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纳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内。要结合季节特点与港区生产实际,深入开展以“防风、防冻、防凝、防滑(跌)落、防火灾、防船舶离靠泊及航行安全”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将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实处,确保冬季生产的有序进行。

篇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按照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稳步推进HSE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主体责任自负”,建立完善安全环保长效机制,为油田公司整体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消防安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联合站、轻烃厂、液化气站、俱乐部、职工活动中心、宾馆、电子计算机房、档案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工作目标

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工作任务

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一落实、二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

“一落实”:严格落实“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二明确”:一是明确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建立”: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防火干部管理网络;二是建立符合本重点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全面反映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消防档案。

“五规范”:一是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二是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三是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制度化;四是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五是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

五、考核验收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980分以上为优秀、950分至980为达标、950分以下为不达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将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年安全管理总成绩,考核验收不达标的重点单位所在二级单位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力争在标准化活动中取得好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在员工中大力开展标准化活动宣传,努力营造全员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在标准化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典型,加大对各种消防安全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公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篇4:机电提运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格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滕郭煤字【2014】19号文件精神,全面扎实推进我矿的机电提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工作,做到“知责、履责、问责”。结合我矿井下机电提运设备实际分布运行情况,特制定如下监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做实我矿机电提运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本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机电提运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网格内监管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形成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狠抓“两个落实”,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到位,确保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机电提运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孙彦磊,副组长邢佑亭、秦家宏、生兆宇,吕士光、马虎、孙茂营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编制网格化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管理台帐、旬报表等,负责全矿机电提运网格化安全管理体系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

四、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

一)、网格划分:

按照“点、线、面结合,多层级覆盖”的原则,将井下现场分为三大区域:

1区:

监管负责人:吕士光

2区:

监管负责人:马虎

3区:

监管负责人:孙茂营

二)工作职责

1、孙彦磊矿长主管本矿机电专业管理工作,任本矿机电提运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组长。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通知、规定。

2)、对矿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每旬组织一次本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排查事故隐患,督促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整改。

2、邢佑亭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机电专业工作,任本矿机电提运网格化管理领导组副组长。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通知、规定。

2)、全力协助机电矿长做好机电提运专业的各项工作。

3)、层层分解本专业网格化责任,明确本专业内各级网格的责任人、责任目标,监管内容。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秦家宏、生兆宇同志担任动力科负责人工作,是本网格化管理领导组副组长。

1)、在机电矿长、副总的领导下,对全矿的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落实上级机电、运输专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有关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的新规定、新标准和通知精神。

3)、带领安全管理人员对全矿井上下生产现场机电、运输安全及标准化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落实责任,促进全矿机电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4)、参与组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机电、运输事故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落实到现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5)、收集汇总本专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分管矿领导。安排专人将每旬检查情况填表报至安全科。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吕士光、马虎、孙茂营为机电设备管理员,是本专业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专业管理网格化工作具体实施。

1)、对责任网格区域的机电、提运设备、供电线路、小型电器、安全设施、顺槽皮带、刮板机及配件、线缆悬挂管理、设备验收、各种保护检查试验、井下变电所、泵房设备、主运输皮带、装载峒室、轨道主要提运设备、主付暗斜井机电提运设备、安全设施、供电线路的管理,所有新安装采煤面的安装验收,用电量的监督、三大保护的试验、检查。

2)、认真做好对监管网格区域月度旬查工作,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指令,全程督促隐患点所属单位落实整改,并将具体情况汇报领导后,填入安全生产网格化台帐及旬报表,形成“闭合式”网格化管理。

3)、全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我矿的机电提运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各位监管负责人、各监管工区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2、强化管理,实现全面督导

根据各监管负责人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每旬对所辖工区网格点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安全科。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安全管理的新问题新思路进行探讨;对有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到位

根据本矿机电专业的实际情况,依据本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绘制从矿领导分管机电专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各监管工区负责人到工区负责人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图,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安全科;要及时采集各监管范围机电提运网格化管理运行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本矿机电提运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篇5: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格式

矿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青岛考察输油管线事故抢险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4】1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煤矿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4】155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长:王俊杰

副组长:陈殿宏马书林任福明雷宝才樊新意

成员:常亮清贾清侯林吕一鸣刘振文

许东黄泳水郝培玉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安全检查总结上报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一)煤矿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程序的新建煤矿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停建整顿。

2、对越权核准、违规审批或建设规模、服务年限等批准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的煤矿,应停止施工,按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煤矿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建设。

对批小建大的煤矿,以及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设计内容存在较大缺陷,但未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的煤矿,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三)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对施工工期不合理、边建设边生产或改扩建煤矿施工与生产区域存在交叉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四)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

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或未定期演练的,未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或未与具备救援能力的矿山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以及未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的,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五)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上述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规定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违规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的,应停止施工,对相关单位进行清退。

2、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管理、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工作组组长统筹安排,各副组长对照检查的重点进行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所以成员积极配合。

(一)自查阶段(2014年1月-2月)

对照煤矿建设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安监科)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情况上报当地煤炭行业管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3月-5月)

矿各单位部门,做好迎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投资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能源局派的检查准备工。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4年6月-7月)

该阶段是国家能源局对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阶段,矿各级领导、各部门要对照前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完善,随时做好上级部门的督査准备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煤矿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关。矿级领导、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从落实煤炭产业政策、编制我矿发展规划、严格我矿项目建设标准、提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准入门槛、强化我矿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等方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矿项目建设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要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要严格处罚标准,发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一切施工建设作业,并上报当地煤炭主管部门,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矿级领导、各部门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冬春季节煤矿安全管理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对之前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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