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坚守岗位,每班生产人员在下井前20分钟到达人行井口,作好检身的准备工作。
三、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不徇私情,不擅离职守,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进行入井检身工作,。认真检查入井人员的矿灯、衣服、是否穿戴整齐。
四、严格检查入井人员随身携带的烟草和点火物品、爆炸物品,严禁随身携带入井。对上级来矿检查安全工作的人员一视同仁,认真对其检身入井,并同时作好出入井记录。
五、制止酒后人员和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以及与井下安全生产无关的人员入井,非本矿人员入井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六、负责清点出入井人数,并作好记录,发现出入井人数不对时,要及时报告矿领导,查明原因。
七、因检身工失职,检查不严,由此而造成井下灾害事故的按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由矿上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2:井口检身工岗位责任制范本
1.井口检身工必须认真履行检身职责,严禁脱岗、漏岗、窜岗。
2.凡是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身。
3.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失爆矿灯、手机、游戏机、电子表;严禁穿化纤衣服,一经检身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4.入井人员严禁酒后入井。
5.检身工必须认真清点入、出井人数,并做好记录。
6.任何人都无权命令检身工不检身放人入井,对不接受检身的各类人员,检身工有权制止入井。
7.检身工失职漏检,致使入井人员发生违章的,要追究检身工的责任。
8.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