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方案格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方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2011年4月14日,县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我县发生火灾事故情况,对责任部门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追究了相关责任。结合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天气干旱少雨、风高物燥、易发森林火灾的实际情况,特别要求各部门迅速落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中学生天真活泼,可塑性大,喜欢到山林地区游玩,是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他们中即蕴藏着大量可调动利用的积极因素,又潜伏着不可忽视的火灾隐患。开展“五个一”活动,把学生的森林防火热情激发出来,增强中学生的防火公众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把他们转变成护林防火宣传的义务载体,扩大宣传工作的辐射效果,最大范围的消除宣传死角。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长:王铁铮(校长)

副组长:寇建民(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活动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开展,每年学校要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1、各班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班会课。

2、各班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板报。

3、各班每人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

4、以班为单位,每班出一期关于森林防火的手抄报。

5、悬挂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严格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1、不玩火,不携带火种。

2、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

3、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

4、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6、发现森林火灾不要参与扑救,要迅速逃生避险并立即报警。

六、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ZZ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其经营、运输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工作开展情况;

2、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城镇燃气等企业(行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公共聚集场所;

6、锅炉等特种设备;

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领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镇区县乡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大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方面: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驾驶人的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7、电力方面: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运行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由工商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燃气、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01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评估、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篇3:ZZ炼钢厂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炼钢厂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使炼钢厂广大干部员工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元旦和新春佳节,特结合炼钢厂实际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结合冬季生产特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2013年12月20日-2014年2月15日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四、实施步骤

一)、炼钢厂逐级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议,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

12月20日-12月31每天利用调度会时间组织召开车间级动员会议,2014年1月5、6日炼钢厂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动员大会,12月20日-31日,各车间、班组利用车间周例会、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活动开展时间、活动内容等,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学习国家、省、市会议精神。

二)、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20日)。

1、是各车间、工段利用车间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对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学习,学习期间安全科参加,并对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抽查,使员工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和应急逃生技能。

2、是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2013年煤气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全员培训和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要求,组织进行煤气安全及应急知识、专业安全规程以及冶金安全知识全员培训教材等内容的培训、考试,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规范填写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厂部、车间、班组分别按照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结合冬季生产特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3年12月20日-2014年2月10日)。

1、安全科每天深入现场进行日检查,各车间、工段每天进行自查,对员工的“三违”作业、岗位安全检查表执行情况、生产作业和检修现场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汇总建帐,安全科每周五将检查问题于下午4点前上报安全处,各车间、工段每天于下午3点前将自查问题上报厂安全科,各车间每周将自查的问题利用交接班室宣传栏进行公示,安全科每周对检查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未进行整改加大考核力度。

2、由厂长带队组织各车间主任、段长和安全员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煤气区域、高温液体区域、重大危险源点等部位,检查煤气泄露报警及连锁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煤气排水器管道是否畅通;防爆板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煤气岗位安全防护器材使用状态是否良好;高温液体区域天车、吊索具、运输线等设备是否正常,钢水通道是否畅通等内容,对检查的区域、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结果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定出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

3、加大对AB级危险源点的管控,严格落实危险源点检查管理办法,按时、按流程上报危险源点检查表,使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4、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度,根据作业风险制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逐级落实隐患治理负责制,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优先列入整改计划,抓紧时间治理。

6、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室站所、液压站、风机房、天然气站等重点场所,大力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消防标识齐全、完好、有效,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其次,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边坡坑基支护、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防止垮塌、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危险辨识、现场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总结验收,完善提高(2014年2月10日-15日):活动接近尾声时,各车间要及时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再次完善整改、提高,将活动总结上交安全科存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各车间、工段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炼钢厂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各车间、工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2013年12月25日开始,各车间、工段实行自查隐患日报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将自查问题OA发至安全科,安全科进行汇总。

3、各车间、工段在2014年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上交安全科存档。

4、各车间、工段、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炼钢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

?炼钢厂

2013年12月22日

篇4:SS县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促使企业切实履行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质量安全,结合我县药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风险管控目标

以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为抓手,通过排查潜在的影响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风险对象、风险环节、风险品种、风险时段等“风险点”,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排查评估、风险意识教育、风险管控承诺、风险责任追究、风险监督检查等监管和防控机制,促进企业切实履行药品质量责任,建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而达到有效预防、有效控制、有效处置药品质量风险发生。

二、管控范围

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包括单体药店、直营门店、加盟店、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

三、主要风险点

(一)风险对象

1.质量信用等级列入“轻微失信”等级(含)以下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上年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严重缺陷项目的企业和生产、销售过假劣药品的企业(单位)。

3.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动频繁的;生产、经营不能正常开展的企业。

4.未经审批进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企业。

5.新开办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6.生产、经营国家重点监管的药品品种。

7.在药品视频在线监管过程中发现关键岗位人员2次以上不在职不在岗的经营企业。

8.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不正常,质量负责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企业。

(二)风险环节

1.药品生产主要包括:

(1)物料管理。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使用等未按管理制度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及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验收、贮存、保管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未按规定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2)生产管理。产品未按规定制订生产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则,生产过程记录不及时,记录内容未能完整反应生产过程,生产中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不到位。注射剂产品中间体超过从配制到灌封(装)结束规定时间,未采取措施避免物料、容器和设备管道最终清洗后的二次污染,清场灭菌不到位。

(3)质量管理。质量管理部门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责或未能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责,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检验仪器、设备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质量管理部门未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未按检验原始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未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偏差调查不彻底。

(4)验证管理。未按规定对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关键设备、生产工艺及其变更、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设备清洗、主要原辅材料变更等进行验证和再验证,验证内容不全面。

2.药品流通主要包括:

(1)未按规定审核供货单位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未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人员合法资质档案,未严格执行药品购销票据和采购物流凭证审验制度,对退货药品凭证管理不规范,存在走票及挂靠经营使用行为的。

(2)未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尤其是需冷处、阴凉储存的药品。未设置与储存药品条件相适应的阴凉库和配备冷藏设施,未按规定监测并记录温湿度。

(3)不具备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运输能力,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未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和冷藏措施,不能保证药品运输储存条件的。

(三)风险品种

1.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含省增补品种)。

2.注射剂类等高风险品种。

3.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

4.需冷藏储存的药品。

5.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的药品。

6.监督抽样不合格率高的药品。

7.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

(四)风险时段

1.新产品上市5年内重点监测期间

2.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调查期间。

3.企业或产品在勒令停产、停业、召回或产品被暂控期间。

4.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初期,产品委托和受托生产期间。

5.在未取得GMP、GSP认证证书期间。

6.产品在实验室研究期间或试生产期间。

7.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后一个月内。

8.节假日、8小时工作日以外、重大活动等敏感期间。

四、工作步骤

(一)风险教育阶段(6-7月完成)。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意识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宣传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新政策、新举措,树立和提高企业药品安全风险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要把风险管控教育结合到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对问题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的现场指导等方法不断提高其风险意识,切实履行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8-10月完成)。

1.企业自查。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第三点要求的主要风险点和自身实际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风险自查,制定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风险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药品质量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或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评估表(附件1),于8月30日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监管部门评估。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电子监管、许可认证、信用体系建设等手段,对企业上报的风险排查评估表提出评估意见,对企业漏报的风险点应予以补充纠正,同时以风险评估内容为重点,强化风险监督检查。

(三)常态管控阶段(于11-12月完成)。在全面完成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管控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风险管控成果,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措施和机制,实现药品生产流通风险常态化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药品生产、经营质量风险管控工作是强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排查,并及时报送药品质量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或《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评估表》。

(二)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风险点,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期限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防控措施的落实。

(三)落实责任。通过风险排查,企业要进一步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药品安全风险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篇5: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格式

为认真做好肉制品加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肉制品加工的食品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肉制品加工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加工过程的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肉制品加工的行为,集中排查和整治一批加工过程中影响肉制品安全的问题隐患,维护消费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建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组长:陈丹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傅仁庚(市质监局)

宋响(市工商局)

成员:张跃春(市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龚炜炜(市质监局)

朱云飞(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日常事务,张跃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对象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我市范围内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对象为无证照肉制品加工点。

(二)整治重点

1.无证照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2.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3.使用工业盐、工业烧碱、工业双氧水、非食用色素等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工、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按照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义食药安委﹝2013﹞4号)文件精神,本次肉制品加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质监局负责对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抽检工作。对生产加工环节未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肉制品加工单位(现场制售除外)进行依法查处,对整改后能够达到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无证肉制品加工点,采取积极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引导其取得相关证照后从事肉制品加工活动。

(二)市工商局负责对有证无照的肉制品加工点进行依法取缔,负责对流通环节肉制品销售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食品交易市场中的肉制品现场制售活动的监管。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和协助执法工作,以及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卤味烤禽现场制售活动(包括在歌舞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内现场制售活动)的监管。

(四)各镇街(工业园区)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配合做好本次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协管网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做好辖区内肉制品加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辖区内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至7月份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5月31日)

市质监局负责提供获证肉制品加工企业以及肉制品加工类投诉举报的信息,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市场、超市范围内卤味烤禽店的加工单位以及肉制品加工类投诉举报的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提供肉制品加工类投诉举报的信息,各部门在5月31日前将《义乌市肉制品加工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切实增强肉制品加工业主的自律意识,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15日)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下,各部门派出机构执法人员以镇街为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对掌握的肉制品加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坚决查处肉制品加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肉制品加工相关的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7月30日)

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肉制品加工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力争探索出有效的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要把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在专项整治中,要积极探讨研究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明确和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探索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措施,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实行食品举报投诉一门受理回复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整治行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整规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总结深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并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探索短期整治后的规范管理工作,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各部门要按时汇总专项整治的相关情况,请各部门于2013年7月25日前填写好《义乌市肉制品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2)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