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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邮政局春季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认真贯彻省公司关于加强“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全市邮政企业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查改消防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省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坚决遏止火灾事故发生,以确保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邮政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为首要任务,为全市邮政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市各级邮政企业要按照

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邮政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整治。各级邮政企业要将邮政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作为整治的重点,特别是邮政信息网机房、通信生产场地、高层办公楼、在建工程、速递物流物品集散地、仓储库房、车库、油料库、房屋产权归邮政所有的其他场所和农村邮政营业网点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检工作的频次和力度,在查改隐患的同时,着力整改重大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春季大风、干燥天气火灾预防工作。各级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火的规定,加强电气线路、食堂排油烟管道、农村网点取暖用小锅炉等用火用电部位的管理,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各级邮政企业要做好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广播系统、消防水系统以及重点部位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对运行不良的要及时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作用。

(五)要将春防工作与安全隐患自查有效结合起来,在加强排查的同时,按照自查要求,整改、填报,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按照组织部署与宣传培训、自查整改、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与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

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指导各部门和所辖各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此期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

4月至5月我市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单位要加强对大风天火灾的预防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自查活动,加强春季动火用电管理和夜间值班、值宿、火源、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办公楼、车辆存放地、食堂排油烟管道、有小锅炉的农村支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检查结束后,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负责人,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

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发现在禁火部位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未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不力;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无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不完备或故障的;封堵或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未认真组织消防演练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罚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1日至31日)

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局将适时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春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领导要本着对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集中精力,加强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春防期间,各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对于因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火灾事故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要在春防期间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一次有主要领导参加的生产现场、办公楼等部位的灭火、疏散演练活动。要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中心、电气焊工等特殊岗位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人员要熟练掌握人员疏散指挥、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技能,建立健全疏散预案和初起火灾扑救预案。

4.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将春季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安全保卫部。重要问题和突出问题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随时上报。

篇2:某某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13年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推进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

二、创建对象

全县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在8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

三、创建标准

按照《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1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合格企业”,总评分数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者,经市安监局批准,并颁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

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在创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之前的三年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过政府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可代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其建设项目在创建活动之前的三年内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要积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三、时间安排

2月下旬,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乡镇安监办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业务培训,学习和掌握创建标准。

3月份,完成各用人单位召开动员会,落实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启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月份,完成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定期培训,完善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依法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5月份,完成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每个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分户档案。

6月份,提交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备案,完成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事项,设置公示栏、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和宣传栏,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月份,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备案,规范作业现场(包括材料和设备、防护设施、应急设施、报警装置等)。

8月份,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卫生“三同时”与申报管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管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台账七本职业健康管理台账。

9月份,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评估并报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县安监局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10月份,申请并接受市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县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对2011年度以来参与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了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过程中,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开展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创建企业在开展此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秦大金文兴梅

电话:(传真)

邮箱:

?

篇3:某某厂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验收方法等)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

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工艺的改进;

4、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5、职业卫生宣传

6、职业卫生培训

7、职工健康监护

8、职业病人诊疗

9、其他

三、验收与考核

篇4:井下移动式防灭火注氮系统实施方案格式

一、实施背景

综采放顶煤开采方法是当今我公司15#煤层的主要采煤方法。与分层开采相比较,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单产,而且还能降低吨煤掘进率和工作面的搬家次数,降低吨煤成本实现高产高效。但从防治采空区自然发火的角度来看,由于综采放顶煤工序较多,推进速度相对较慢,回采率较低,采空区丢煤较多,漏风空间较大等,这些因素都明显增加了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危险。而综采放顶煤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空间体积较大,使得注粉煤灰浆、喷洒阻化剂等防灭火措施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目的和任务

注氮防灭火技术是防治综放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有效方法之一。由于氮气比空气轻,所以当氮气注入采空区后,不但可以向上浮动而且可以向四周扩散并充满整个采空区,降低采空区的氧气浓度,从而达到抑制采空区自然发火的目的。

三、实施方案依据

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防治综放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首先要掌握采空区的“三带”分布状况,它对于选择合理的注氮防灭火工艺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求我们在实施注氮防灭火工作之前,首先要观测分析出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开采区域的采空区“三带”分布规律,从而相应地做出注氮防灭火工艺设计,使氮气注入到采空区最容易自然发火的区域,并且形成合理的氮气惰化带,达到抑制采空区自然发火的目的。

3.1采空“三带”分布规律

3.1.1、采空区“三带”概述

对于非充填采空区的回采工作面来说,随着工作面向前推移,切顶线之后附近的采空区顶板逐渐开始垮落,在这一范围内形成比较松散的冒落区,因而漏风比较严重。这一区域内的浮煤在氧气的作用下开始发生氧化反应,并释放出微量的热量。但由于该区域漏风量较大,氧化所产生热量的绝大部分被风流带走,因此无法积聚,从而不能发生自然发火。这一区域就是通常所说的“散热带”。

随着工作面的继续推移,这些松散的冒落区也逐渐被压实,其间的漏风通道减小,漏风量亦随之减小。此时的漏风,一方面携带着足够的氧气供给浮煤,保证浮煤氧化的继续进行,另一方面适量的微风已不能过多地带走氧化所生成的热量。这样氧化热可以不断积聚,反过来又为浮煤的氧化提供了能量,加速浮煤的氧化,使煤的氧化反应不断地加速,最终发展到加速氧化和激烈氧化阶段,直到出现明火燃烧现象。这一区域就是“氧化带”。

“氧化带”再往里延伸,冒落区已基本压实,漏风也基本消失。漏风流经“氧化带”时,其中所含的氧气已大大消耗,再加之只有很少一部分漏风能抵达这一压实区域。因此,这一区域内的遗煤由于漏风供氧不足而处于窒息状态。为此这一区域被称为“窒息带”。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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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采空区“三带”划分

“散热带”与“氧化带”之间的主要区别主要是看漏风量的大小能否形成聚热条件,如果漏风量过大,破坏了聚热条件,则处于“散热带”范围。如果漏风量适中,具备了聚热条件,则处于“氧化带”范围。因此“散热带”与“氧化带”之间的界线应以漏风量作为主要指标来划分。在实践中我们通常选取O2浓度>18%作为“散热带”的划分范围。

“氧化带”与“窒息带”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看浮煤周围的氧气浓度能够否满足采空区浮煤氧化的需要,这就有一个临界氧浓度的概念(即能够使浮煤氧化自燃的最低氧浓度值)。如果浮煤周围的氧气浓度高于临界氧浓度,浮煤的氧化就能够持续进行,此时则处于“氧化带”范围。反之,如果浮煤周围的O2浓度低于临界O2浓度,浮煤的氧化就会因缺氧而停止,此时则处于“窒息带”范围。因此,确定“氧化带”与“窒息带”的划分范围应以临界氧浓度为主要指标进行划分为宜。在实践中我们通常选取18%≥O2浓度≥10%作为“氧化带”的划分范围。以O2浓度<10%作为“窒息带”的划分范围。

3.1.3、采空区“氧化带”自燃危险分析

众所周知,采空区浮煤氧化自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①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②具有连续不断的供氧条件;③具有持续的蓄热环境;④氧化时间超过自然发火期。而采空区“氧化带”则存在自然发火的危险性。

采空区“氧化带”是指具有一定量的浮煤、氧气浓度大于临界氧浓度的区域。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氧化带”的含义:“氧化带”区域具有浮煤氧化自燃的条件,但并不一定会自然发火。因为煤的自燃还需要经历一个缓慢氧化蓄热和氧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发火期。当工作面以推进速度V向前推进时,工作面后部采空区中某一点也以相同的速度远离工作面,这个固定点要在一定的时间(т)内依次经过采空区“散热带”和“氧化带”进入“窒息带”。如果开采煤层的最短自然发火期为тmin,则当т>тmin时,则时间超过了自然发火期,采空区中这个固定点仍位于“氧化带”内,因此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危险性较大;当т<тmin时,则在自然发火期内工作面后部采空区中这个固定点已经进入“窒息带”,所以采空区自然发火危险性较小。因此加快综放面的推进度,使工作面后部采空区原“氧化带”在自然发火期内进入新形成的“窒息带”内,同样也是防治综放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有效方法。

3.1.4根据其他矿经验,采空区自燃火灾往往发生在顶板或冒落区内较高的位置,而采用注浆、喷洒阻化剂等常规防灭火手段,防灭火材料往往不能到达发火的区域,起不到有效的防灭火作用。而向采空区内注入氮气恰恰能够有效地充填到这一区域,起到惰化防灭火的作用。

3.1.5注氮防灭火惰化指标

采空区惰化氧浓度指标不大于煤自然临界氧浓度。

惰化灭火氧浓度指标不大于3%。

惰化抑制瓦斯爆炸氧浓度指标小于12%

四、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注氮防灭火设备及工艺

4.1注氮系统

4.1.1制氮设备

我国煤矿防灭火目前所选用的制氮设备有:地面固定式深冷制氮气设备;矿用地面固定式、地面移动式和井下移动式变压吸附制氮设备,以及矿用地面固定式、地面移动式和井下移动式膜分离制氮设备。按空分原理可将其分为深冷式、变压吸附式和膜分离式。近几年来,尤以变压吸附和膜分离制氮设备在煤矿现场应用得最多。

变压吸附制氮设备具有流程简单,控制点仅为2-3个,大大提高了设备的安全运行系数;配套设备少,体积小;耗气量小,能耗低;采用了专利新型流程,氮气回收率高,制氮成本低等特点。

4.1.2注氮系统

地面固定式地面移动式制氮设备生产的氮气,经井上下输氮管路送达采空区内或火区内。该系统的优点是制氮设备的产氮能力大,灭火速度快。缺点是需专门铺设一趟输氮管路。

井下移动式制氮设备安置于距需要防火或灭火区域的就近处,通过输氮管路将氮气送达防灭火区内。该系统的优点是不需铺设专用输氮管路。缺点是制氮设备的产氮能力较小。

4.1.3注氮方法及注氮方式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拟选用井下移动式制氮设备。注氮方法采用埋管式注氮方法。工作面的进风侧沿采空区埋设一趟注氮管路。当埋入一定深度后开始注氮,同时又埋入第二趟注氮管路(注氮管口的移动步距通过考察确定)。当第二趟注氮管口埋入采空区氧化带与冷却带的交界部位时向采空区注氮,同时停止第一趟管路的注氮,并又重新埋设注氮管路,如此循环,直至工作面采完为止。

注氮方式可分为连续式和间歇式两种。采用哪一种方式,主要取决于氮气在采空区内的滞留时间和惰化效果。一般注氮灭火宜采用连续式注氮方式,注氮防火宜采用间歇式注氮方式。间歇式注氮方式即在采空区“氧化带”区域注入氮气,考察氮气在该区域内的滞留时间和情化效果,当该区域O2浓度降低至自然发火临界O2浓度之下时停止注氮;随着氮气的泄漏,采空区内的O2浓度会逐渐回升,当O2浓度回升至自然发火临界O2浓度之上时,重新开始新一轮的注氮。当注氮口推移至“氧化带”以外而进入“窒息带”时,停止注氮。

五、实施方案的初步设计

5.1作用原理

注氮防灭火的实质是向采空区氧化带内或火区内注入一定流量的氮气,使其氧含量降到10%或3%以下,达到防灭火的目的。其作用有消除瓦斯爆炸危险;防止煤的自然发热和自燃;降低燃烧强度;防止密闭漏风。

5.2技术参数的确定

5.2.1采空区的防灭火耗氮量的计算

采空区防灭火耗氮量按采空区氧化带氧含量计算,并按作业场所氧浓度核算。

5.2.1.1按采空区氧化带氧含量计算。按采空区氧化带内氧含量及惰化指标计算注氮强度,其方法较合理,符合注氮防火的实际情况:

q=60×Q漏(C1-C2-C3)/C3

式中:

q--采面采空区注氮强度,m3/min;

Q漏--采空区氧化带漏风量,m3/min;

C1--采空区氧化带内初始氧含量;

C2--采空区氧化带内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含量;

C3--采空区氧化带惰化指标规定的氧含量,可取10%;

5.2.1.2按作业场所氧含量计算允许最大注氮量:

Q≤60×Q×(C1-C2)/C2

式中:

q--按采面回风巷允许氧浓度19%计算的采空区允许最大注氮量,m3/h;

Q--工作面风量m3/min;

C1--采面初始氧浓度,可取20%;

C2--采掘作业场所允许氧含量为19%;

实际计算时,应按采空区注氮量全部泄漏到工作面和回风巷计算出允许最大注氮强度。

间歇式日注氮量可按下边公式计算:

Qn=b×L×H×K2×K2

式中:

Qn--间歇式注氮时日注氮量,m3;

b--工作面日推进度,m;

L--工作面长度,m;

H--采、放煤高度,m;

K1--采空区气体置换系数,取2~3;

K2--采空区冒落矸石松散系数,取0.8~0.9;

K3--工作面推进速度校正系数,按下边公式计算。

K3=Lma*-Lmin/Lma*

式中

Lma*--采空区窒息带与氧化带边界距工作面的距离。m;

?Lmin--采空区氧化带与散热带边界距工作面的距离,m。

5.3井下制氮机住置的选择及管路铺设

制氮机位置选择在工作面运输车场附近。注氮管路由制氮机位置一直沿运输巷铺设到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注氮管路使用2寸静压水管。注氮口的位置及间距依据“氧化带”的位置及宽度、工作面的推进度以及每次开启的注氮量及氮气扩散半径等确定,目的使注入的氮气尽可能覆盖整个采空区“氧化带”,有效抑制综放工作面采空区“氧化带”浮煤的氧化自燃。

以其他有实践经验的矿井的注氮防灭火实践为例,注氮口氮气的扩散半径取15~20m,根据对采空区“三带”的观测结果,为使氮气注入区域覆盖整个采空区“氧化带”范围,考虑到氮气的泄漏,氮气释放口间距取30m,氮气释放口距工作面的最小距离为30m,最大距离为60m。氮气释放口及注氮支管的布置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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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氮管路铺设及注氮释放口轮换方式示意图

注氮支管路沿工作面入风巷道铺至综放面并采用多管路进行铺设,每个释放口单接一根支管进行注氮,便于单独控制。

随着工作面的推移,当前面的注氮口先进入到采空区内30m位置时,打开注氮支管的阀门开始注氮;同时从主管路上另接一路支管,并设置释放口埋入采空区。当后续注氮口进入到采空区30m位置时,继续打开此注氮支管的阀门开始注氮。当前面的注氮口推移至距工作面60m以后,应关闭此注氮支管的阀门停止注氮。按此注氮口交替的方法循环往复进行注氮。

六、井下移动式注氮设备选型及造价:

根据公司井下实际,拟选用J*ZD型井下移动式氮气防灭火系统设备技术指标:◆氮气流量:100-800Nm3/h◆氮气纯度:97~98%◆氮气压力:0.05-1.0MPa

准备使用一套,备用一套。总造价260万元左右。

一套注氮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2台,井下移动式制氮机1台

变压吸附组件1套,氮气缓冲罐1套,氮气净化装置一套。

篇5: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实施方案格式

为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廊坊市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着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巩固和扩大承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承诺制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不断强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规定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作出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并得到严格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四)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廊坊市下达的目标以内。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二)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具体负责的原则。

四、承诺范围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气、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纺织、旅游、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

(二)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或能容纳30人以上(包括30人)的其它行业及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商场、市场、宾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

五、承诺内容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软件方面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3.认真开展企业内部“三级安全教育”,主动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相关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4.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

5.依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6.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各类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7.保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保险费。

(二)硬件方面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

2.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对各种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3.认真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按规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努力改善作业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利益;

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5.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6.确保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升级技术、工艺,逐步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

六、工作步骤

(一)深化准备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学习文件(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对本工作方案、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2006〕6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冀政办[2010]2号)、关于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活动,为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统一发放《廊坊市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手册》,保证承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人手一册。

2、制定方案(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严密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

3、开展“回头看”活动(7月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回顾总结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三年来承诺制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大检查等形式,认真梳理承诺制建设三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为承诺书签订工作奠定基础。?

(1)各级各部门主要看哪些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实行承诺制;承诺内容还有哪些缺项、漏项;哪些行业(领域)的“三项制度”已经比较统一、规范,哪些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建立“三项制度”或不够完善;“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等。

(2)企事业单位主要看本单位“三项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三项制度”在单位内部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和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是否层层进行了承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如何等。

(3)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及应签承诺书企业名单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签订承诺书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

1、召开动员会

(1)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计划和进度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会议召开情况于会后5天内报市安委办。

(2)企事业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承诺兑现动员大会,对安全生产承诺内容逐部门、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进行细化分解。行业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进行指导。

市政府在10月25日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镇(区、街道办)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在10月31日前组织召开相应会议;各企事业单位在11月5日前召开职工动员大会。

2、签订承诺书。各行业主管部门举行现场签订仪式,组织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在签订仪式上现场宣读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对不能参加现场签订仪式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其单位举行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在大会上与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签订承诺书。

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中企业、主管部门、市安委办各存档一份。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承诺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建档备案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行业承诺企业名单及承诺书向市安委办备案。

3、公开承诺。在承诺书签订后一周内,承诺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代表人当场宣读已签订的承诺书,向企业内部员工公开承诺,并将安全生产承诺书在公司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4、逐级落实。承诺单位必须在单位内部层层开展承诺书签订活动,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承诺单位从员工到单位负责人,逐级向公司财务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明确奖惩办法。年度内不发生事故的,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发给同等数额的奖金;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发生的程度及责任,按一定比例,从责任保证金中扣除。

(三)持续深化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3年12月1日)

1、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承诺落实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每月对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1次,每季度末对本单位安全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2、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兑现落实承诺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将所属承诺单位承诺兑现落实情况每半年向市安委办报告1次。

(2)市政府适时对承诺制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承诺制建设搞得不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不严格兑现承诺内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3年12月1日)

1、单位自查。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按照承诺兑现标准,逐项开展承诺兑现自查工作。单位法人代表针对自查工作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哪些承诺已兑现、哪些承诺尚未兑现,以及对未兑现的承诺制定承诺落实计划和进度表等。

企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在每年12月5日前结束,同时将法人自查报告、承诺落实计划和进度表报主管部门。

?2、部门检查。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依据承诺兑现标准,逐单位开展普查,每月至少要组织抽查1次,每半年检查1遍,确保覆盖到签订承诺书的全部企事业单位。普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普查报告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政府抽查。市安委会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各镇(区、街道办)、市直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在全市开展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二)各镇(区、街道办)要对照承诺范围,立即开展一次企业摸底活动,建立应签订承诺书企业管理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在承诺书签订阶段,要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与市安委办、各部门进行沟通,按时完成辖区内应签未签、漏签企业的承诺工作。

?(三)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组织好本行业(领域)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项工作。要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承诺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积极督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的落实,对不按要求认真履行兑现承诺的,要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四)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承诺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工作任务;要认真学习借鉴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点单位在承诺制建设、“三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承诺内容兑现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切实有效的承诺落实措施,严格处罚本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具体承诺内容全部兑现。

?各镇(区、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指导性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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