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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思行为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亡,结合我区实际及《营口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营安委发[2012]26号)特制本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形成公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思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总体目标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全面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向企业主导型及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建设重点倾斜。2012年全区有一个安全社区通过预验收,“十二五”末期力争全区全部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命名的安全社区达到1个。

三、组织领导

站前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做好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对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指导协调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其他专业部门、社会团体、自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支持。

四、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程。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持稳步推进,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

一是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下发《站前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是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三是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十二五”中期)

一是启动创建安全社区的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试点社区经验和信息共享;三是加强试点社区基础管理:四是申请验收,对符合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的试点社区,经区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的,上报市安全社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

(三)全面推进阶段(“十二五”末期)

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进,逐步达到总体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提升公民安全意思,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系统工程。各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充分整合资源,建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确,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实抓好,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指挥有序、协调有效、运行良好。

(二)因地制宜,保障有力。各办事处、工业园区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9001--2006)。在摸清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掌握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发布特点,明确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方法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工作,并发动社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办事处、工业园区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增强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各办事处、工业园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大力支持,及时解决安全社区创建中遇到的问题,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力、财力和组织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突出重点,治理隐患。各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加强对社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公用设施的隐患排查,通过各种方法、途径收集事故伤害、隐患、社区家庭、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掌握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伤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社区事故和伤害发生率。

(四)加强考核,持续改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将纳入对各办事处、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各办事处、工业园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要不断总结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全面推动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稳定发展。

篇2: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格式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实现学校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及《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遏制、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为着力点,组织动员教育系统全体师生、教职员工广泛开展安全发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体师生、教职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二、创建目标

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学校全部通过“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考评验收,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一)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级以上达标率100%,二级达标率40%以上,一级达标率10%以上。

(二)师生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减少师生伤亡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各校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泉州市教育局控制的安全责任指标以内。

(三)全体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宣传《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学校安全政策法规,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创建措施

(一)深化宣传部署。及时全面将创建安全发展学校的目标、要求、措施传达部署到每一位师生,知晓率达100%。充分运用学校报刊、板报、宣传栏、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效和经验,发现和培育一批创建优质示范学校和先进学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等政策法规,强化精细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把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发展学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全过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夯实精细化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完善预警通报、督查通报、排查整改、检查“回头看”、落实反馈等工作制度。县创建办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安全发展学校”创建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一岗双责”,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创建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五)落实保障措施。各校要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将创建任务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创建内容

(一)完善师生安全教育体系

1.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课时,每两周一节,一年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检查、有落实,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及教学教研活动,增强教育实效。(局保卫股、中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督导室、成教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强化校园安全宣传。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学生防溺水、防火安全、防自然灾害、食品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落实演练制度,各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和“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局保卫股、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督导室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3.强化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师资和培训经费,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每年各校要举办2至3期安全管理干部安全专题培训班。从今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全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专职保安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都轮训一遍。(局人事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4.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培植一批安全文化示范校,发挥示范校带动、辐射作用。继续会同文明办、消防、交通、地震等部门,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校”、“交通安全示范校”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托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全县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100%。(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必须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并建立台账档案管理;加快学校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标准化评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等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责任股室:中职教股、初幼教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各学校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报告制度,对重大的一时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指导帮助学校采取整改措施,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整改难度大,需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申请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挂牌督办。(责任科室:计财股、保卫股、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督导室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三)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并明确相关股室、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职责。充分整合系统内的各种资源,组成以青年教师、志愿者等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做好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督导室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3.完善应急保障系统。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建设集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救援指挥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并利用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卫生、消防、通讯、地震、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检测应急救援资源的状况,确保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报送快速、准确、顺畅。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办公室、计财股、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德育股、督导室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四)强化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设置学校安全工作科(股),各学校设置保卫科,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卫人员,加强岗位培训和队伍管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履职能力。(人事股、计财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持续加大安全教育和管理投入。切实保障中小学公共安全所需经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治理、防护设施设备建设、表彰奖励等必要的投入。各学校要将安全专项经费、包括师资培训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有保障和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人事股、计财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强化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学校安全政策法规,校(园)长要切实承担安全教育和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带班值守、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必须提高学校本质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卫股、成教股、中职教股、初幼教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加强和创新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常规工作“六个一”制度。即:每日一记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每期一分析、每年一考评。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值班制度,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整改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等一整套精细化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安全有序”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形势,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分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局务会议,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和部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办公室、人事股、保卫股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考核奖惩、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每年,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年对所辖学校的检查率应达50%以上。建立县(市、区)、学校各层面交叉检查常态化机制,每学期会同公安、综治、安监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重点对防溺水、宿舍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校园综治和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做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绩效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结合。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与“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和个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和创建达标需事前书面征求同级综治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的规定。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责任不落实、规定不执行、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事故信息报送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约谈、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引发涉校涉生案件(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人事股、纪检监察室、保卫股、督导室等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上旬前)。

各校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创建阶段(2013年5月—2014年12月底)。各学校填写《永春县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备案表》(附件1),分别向永春县教育局申报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按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附件3)的内容要求,开展为期1年以上的“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并结合“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安全发展学校”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3月—2015年12月底)。各学校对照《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考评标准》(附件3)开展自评,自评合格的,分别填写《永春县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评定申请书》(附件2,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考评申请,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分期分批对申请学校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的,由县教育局下文确认为“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

第四阶段:持续改进阶段(2015年3月以后)。取得“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的学校,要巩固提高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分别向县教育行政部门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情况,期间若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状况出现大幅度反弹,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从2015年1月份开始,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取得“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的学校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有效期三年。取得“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的学校,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自动废止,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其“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考评办法

考评成绩实行千分制,各学校综合考评成绩达到850分以上的为合格。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安全发展学校”是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促进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安全创建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安全发展学校“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学校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以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各校,每半年要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考评奖惩。各校要把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在2015年底前获得“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称号的学校,给予以通报表彰;对在2015年底前没有通过“永春县安全发展学校”考评验收的,给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强化舆论宣传。创建活动期间,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创建目的、意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请各校将创建“安全发展学校”工作方案和领导组机构名单于2013年5月17日前报送县教育局保卫股,各校报送的所有材料应有文本材料(请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联系人:李钊炜;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篇3: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格式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滨海新区安全监管局作为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总书记对新区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评判和监督,努力在改进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找准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积极服务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部门,各分局、局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深化“强基创先”工程、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要强化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个要害,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下功夫,实现作风明显改进。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高调查研究和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要推动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大力推广安全监管与应急平台,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着力建设美丽滨海。

?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到2013年10月上旬基本完成。着力抓好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上旬-7月下旬)。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搞好思想发动(7月11日-15日)。召开动员大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市委和区委要求,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开展学习教育(7月16日-23日)。制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章程、十八大报告、*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天津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市委和区委规定的教育实践活动教材。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组织专题讨论(7月24日-26日)。局领导班子、分局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标准、具体要求。领导干部还要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群众感情。

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7月16日-31日)。局党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督导组。各级党员干部也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这个环节告一段落后,各部门要形成本环节简要情况报告,经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报督导组审阅后,连同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材料等,由督导组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上旬-9月上旬)。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搞好对照检查(8月1日-10日)。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根据督导组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我剖析的基础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送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11日-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9月1日-5日)。民主生活会后,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机关各支部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5日-10日)。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差距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局党组形成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上报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中旬-10月上旬)。重点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制定整改方案(9月11日-15日)。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强化正风肃纪(9月16日-30日)。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要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优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合并,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要坚决取消。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局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检查清理“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变相旅游。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坚决防止软、懒、散工作作风,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完善制度机制(10月1日-5日)。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贯彻群众路线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评机制;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完善公务接待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产购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规定;建立健全会议管理、文件管理和调查研究各项规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召开总结大会(10月6日-10日)。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总结大会结束时,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

区安全监管局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和督导组的领导下开展,成立区安全监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夏青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宣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结合分工建立联系点。要找准各自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局党组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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