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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本所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努力防范和遏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围绕“上海世博会”安保和“平安温州”建设,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温政办[2009]7号)和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温卫政【2010】96号)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就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从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入手,深入开展“校园健康专项行动”、“十小行业小餐饮、小诊所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等治理行动,排查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餐饮、医疗卫生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卫生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实现三个“零增长”为总体目标,力争通过努力,进一步落实餐饮单位、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和有关科室的监管主体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源头管理与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通过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到2010年底,安全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隐患整治率达90%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对象

以本所各科室为主体,范围涵盖市管餐饮单位、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企业。

四、?重点内容

(一)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对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人员的疏散、转移、救治方案及事故的报警、指挥、现场抢救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对食物中毒、院内感染、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水、电、气及公有财物的安全使用。举办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消防知识,同时通过定期检查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注意电梯运行安全;财务室需注意人防、物防和技防到位;科室内计算机、摄像机、数码相机以及取证工具等要做好专人保管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保证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职业卫生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按照职责做好“校园卫生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十小行业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等专项行动,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血液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底前)。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措施,提高整治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6月至8月)。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排查内容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开展应急体系的演练与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市管餐饮单位、市属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企业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排查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9年9月上旬至11月底)。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存在食品、医疗、职业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所“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求各科室收集保存过程性资料,认真做好台帐工作,以迎接市卫生局对我所“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具体责任。“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市卫生局确定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我所成立“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陶惜丹任组长,副所长孙坚、杨乡雪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做好隐患排查、落实专人进行台帐收集、整理、保存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是我所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将列入我所对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严格考核,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各科室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契机,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卫生监督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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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篇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格式

根据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07]151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标

通过排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建设局刘斌局长任组长,黄小青、马赓力、林青、张忠泽、陈天合、冼庆昌、黄海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区质监站、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由张典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街道城建办(科)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报建项目由区质监站、安监站负责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二)违建复工项目、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工程由各街道城建办(科)负责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结合《宝安区建设局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施工安全行为,又查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重点排查:

(一)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塔吊、外用电梯、井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

(三)“四口”、“五临边”、地下管线等重点部位;

(四)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地下暗挖、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

(五)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六)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等是否到场履行职责;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监理方案等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能否指导工作。

五、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自2007年8月10日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2007年8月10日至17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自2007年8月10日至20日,由区质监站、安监站按网格化模式对报建项目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阶段:常规性排查阶段。自2007年8月21日至今年底,由区质监站、安监站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并跟踪落实整改。

六、工作要求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展开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资料齐备,严格规范工人施工行为,排查施工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监督部门要落实各项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区质监站、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要高度重视,清楚地认识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明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直到整改合格为止;同时,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办(科)如实填写《宝安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和《宝安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并于8月20日前将文本和电子文档上报我局质量安全科。对于常规阶段的排查,在每月18日前上报本月排查统计表和登记表。

篇3: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陵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各乡镇中心校、初中、直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结合我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及高陵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法案,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安全事故对师生生命的威胁和危害。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查清隐患并建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创建平安校园。

三、整治重点:

㈠消防设施:是否缺少和损坏,有无伪劣产品。

㈡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区是否符合要求。

㈢规划方面: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㈣区域方面:消防通道、水源等。

四、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校校长韩鹏任组长,教导主任骆沛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共同负责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整治范围

大夫雷小学

六、工作步骤

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从2012年11月初至2010年11月末,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1月初)

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各负责人会议,对此次排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大力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查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中旬)

由组织领导机构协同派出所对学校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监督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末)

学校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市教育局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落实整治工作措施。要把学校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师宿舍、供电设施、做为本次整治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坚决依法从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立即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止使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

(三)要抓好冬季防火工作。要督促校园重点落实冬季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要督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督促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动用明火。特别是对建筑耐火等级低、设施简陋的幼儿园,要督促其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内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是要督促深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是要指导制定宣传培训计划,设立消防常识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尤其要加强对幼教工作者的安全培训,明确其管护职责。要督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

(四)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篇4: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学校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2010年学校冬季防火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防火工作责任制,结合我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学校预防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责任及整改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为全县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0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马财任组长,副局长樊明德、副局长李玉寿、县“两基”办副主任张文义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属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学校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李进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教育系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和整改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实验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消防设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此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学校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专人负责死看死守,并及时上报。对拖延、隐瞒、失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楼梯、走廊等要畅通无阻;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化学试验室(仓库)、微机室、电教室、多功能厅、锅炉房、食堂、学校死角地带等场所实行严格管理。对采用燃煤、燃气、燃油的食堂及取暖锅炉要派专人负责,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取暖锅炉既要防止火灾,又要防止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对空腹钢窗和封闭进行全方位检查。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月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开展用电用火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6、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校要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重大节假日、双休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职责,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直至依法处罚。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11月开始至2011年3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学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全面启动冬季防火工作。

2、检查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2月10日)。各学校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局检查组检查冬防工作开展情况。

3、总结报告阶段(2011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各学校总结冬防工作经验,上报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内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消防工作、尤其是冬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分析研究冬防工作形势,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确保冬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2、检查和监控相结合。各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特别要加强学校死角地带的检查、监控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教育局在此期间对各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3、各学校要严格建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工作,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形成有效的管控机制。

4、冬防期间,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力、不到位而造成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予以追究。

篇5: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1]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10]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11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11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11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11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1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11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11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11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地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消防大队(邮箱,联系人:孙博),每月1日报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在专项整治期间,安委会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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