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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日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落实好此次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各处室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统筹安全和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按照“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展开:自查阶段:11月7日至11月11日,局属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特别要结合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迅速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督查阶段:11月14日至11月18日,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对包挂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各单位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抽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三、检查重点

按照市政府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安全隐患”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概况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山林防火工作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江苏省规定的森林防火期,此间风多雨少、天干物燥,极易发生森林火险。各山林管护单位要按照局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排查整改消防隐患,严防死守,确保顺利度过森林防火期。

2、游艺游乐设施安全

天气渐入冬季,旅游旺季已经过去,各拥有游艺、游乐设施的单位要抓紧利用这一时间空挡进行游艺、游乐设施大体检,适时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各项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3、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本季度末至春节前是节日比较集中的时段,各公园景点要科学合理安排各类游园活动,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配足安全力量,保证通道畅通;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履行申请报批手续,制定严密的安全工作预案并加强演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有水面管理的单位要加强湖、水面管理,在岸边醒目位设置禁止游泳、溜冰警示牌,要加强水岸线周围巡查力度。有山体管理单位,要加强危险地段的安全管理,并要设置醒目警示牌。?

4、动、植物安全

公园处、森林公园等单位要全面排查动物缸体、笼舍、罩网等,尤其是猛兽类动物笼舍的安全状况,防止动物伤人或受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做好冬季动物防冻保暖工作,保证动物安全过冬。

各绿地养护单位和新建绿地施工单位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好苗木入冬前防冻、抗旱工作。

5、施工工地安全?

各工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尤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位,要教育他们建立起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要加强对大型吊装设备的监管,严禁违章作业;工地安全人员要佩戴明显的安全标识,施工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同时要抓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6、其它方面

各单位要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超速超载和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驾驶员疲劳和酒后驾驶;要加强对用电线路、消防器材的检查,及时更新破损线路和过期灭火器材;各公园景区要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在景区、公园出售;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加强现金、票据的保管力度,防止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四、检查要求

(一)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一要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要查关键设备、场所检验情况;三要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四要查安全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情况;五要查事故上报和查处情况。要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检查组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二)对查明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属地”的原则,对查明的隐患立即进行处置,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要立即停业、停运。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大检查为契机,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开展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观念,提高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

(四)做好情况汇总和总结报送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自查阶段情况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14日前报局安全办。各督查小组督查后,请各小组联络人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到局安全办。整个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自查和督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连同安全大检查总结材料一并报局安全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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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篇2:公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集团公司6月17日下午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要求,公司决定,自6月至9月底,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集团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实效“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防范转变;职工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由只重视重大危险部位隐患排查向同时一般岗位及安全死角的日常检查转变;由主管部室督查向各专业检查组定期检查转变,提高现场隐患排查能力。

二、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检查范围

在全公司内所有操作岗位、重点危险部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重点是:

(一)煤气发生炉、天然气锅炉房;

(二)液氨储罐区、氨分解室、制氮间;

(三)地下液压站及危废储存区;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将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职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二)天车、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包括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及台帐建立情况。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情况。

(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及职工“四个能力”的建设情况,查职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事项,及消防义务。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在各单位开展一次无预告的应急预案演练,查看职工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对应急预案的掌握程度。

(五)职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职工安全、消防、职业病培训情况,查看职工个人档案,及培训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七)班组安全标准化岗制度落实及记录情况;

(八)生产现场物料放置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结合清洁生产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查看物料的存在位置及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九)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查看各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是否按照PDCA管理模式,进行验收复查管理。

(十)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是否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培训,职工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防事故措施。本单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安全环保部,并在分厂调度会上通报。

(二)专业检查。各专业部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天车、压力容器、工艺、设备等6个专业组,组织本专业组对所管理的专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检查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及时进行验收复查,所有检查结果在公司早调会上通报,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公司专业组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安全环保部还要采取听取职工意见、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组织各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来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大检查总结分析会,总结分析半月来的安全检查工作,通报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六、实施步骤

自2013年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7日-6月20日)。

各分厂、子公司要组织领导干部、技术部室、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实施方案。并利用班前班后时间第一时间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至班组级,调动职工参与岗位隐患自查的积极性。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7日-9月20日)

各单位、各部室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组分工本着每周两次检查的原则制定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全覆盖,检查计划上报安全环保部。要坚持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再小的隐患也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本阶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深入一线了解职工自查情况,并对生产现场全方位进行检查。

(三)全面整改、总结汇总、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各单位、部室要全面整改在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对重大隐患的监控监管力度,做到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对预期不整改的单位、部室一把手予以一项1000元的考核,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动员,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至班组,责任落实到班组,自查到班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职工参与。发挥班会、周五安全活动及车间宣传栏等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长、隐患排查不力的要予以通报、考核。

(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室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职责,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及时上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将隐患自查方案上报安全环保部,各专业组组长要求实发挥作用,细化检查方案和计划,上报安全环保部。每周四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4日上报当月大检查小结,9月20日前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

篇3: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格式

1.编制说明

为强化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火灾隐患,有效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工作人员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人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编制依据

2.1《消防法》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2.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消防组织机构和职责

3.1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

3.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3.3施工现场消防职能部门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要求

(1)重点工程、高层建筑在施工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一般工程若使用可燃材料保温,必须制订储存、使用的专项方案和防火措施,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2)冬季防风、油漆彩画防风防雨设施,应采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苇席、油毡等。

(3)建筑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应按施工进度和施工计划分期分批进入或清离现场。

(4)凡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施工,必须进行书面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订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预案,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5)施工中采用新型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职责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防火要求,在不了解时应禁止施工。

(6)对新型材料、新工艺技术部门应提供各种防火性能参数,生产部门应编制操作规程及程序,禁止违章作业。

(7)易燃、剧毒物品应集中购置,专库专管、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施工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场所进行分装与调配料。

(8)施工场所必须严禁明火和防止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施工场所。操作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应使用不产生静电及不易打火花的工具。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

(9)施工场所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一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数量较大或在地下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

(10)施工场所尽量不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确需安装时,必须采用与场所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工作量较小(面积不超过5㎡),可以安装普通照明灯具,但施工场所内不允许有电源接头,在施工操作前打开开关,禁止在操作过程中关开照明灯。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

(1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禁止与电气焊等用火作业上下、左右交叉进行。

(12)一次粉刷的面积不应超过50㎡,施工完必须经过3h-6h,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3)用喷灯烤防火卷材时,火焰不应调得过大,火焰距防火卷材不应小于20㎝。

(14)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挥发易燃气体的比重,分别将施工场所周围上下的孔洞、地沟、管道井等堵死,防止易燃气体扩散。

(15)在使用包工队施工时,不能以包代替,必须有管理人员监督消防措施、制度、操作规程、程序的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管理要求

(1)电工必须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规定,按标准进行安装和检修,不准违章作业。禁止非电工进行操作。

(2)应根据使用环境(如腐蚀、潮湿、高温、可燃粉尘、可燃气体等),选择不同类型的导线和电气设备。

(3)配电箱、导线及照明灯,禁止安装在存放可燃材料堆(垛)的上方。露天配电箱必须能防雨。

(4)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根据供电的总容量,安装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安装电气设备和乱用导线,并应安装符合容量要求的保险丝。禁止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5)导线与导线、设备之间的接头要牢固,线头必须包绝缘胶布。铜铝相接必须采用铜铝接头或进行焊接。

(6)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

(7)电工要随时进行检查,保持线路支点牢固,导线绝缘层不残破、不老化。不准乱拉乱接。

(8)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本、持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9)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O)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11)焊割作业要认真选择安全地点,落实“清”、“接”、“浇”、“看”、“检”、“严”的防火措施。

(12)中压式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罐禁止在工程内使用;地下室、人防工程内禁止使用乙炔、氧气瓶及无防护罩的电焊机。

(13)乙炔发生器(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操作地点不得小于10m。

(14)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15)中压式乙炔发生器不准添装过碎电石粉末,禁止使用胶皮代替防爆膜。

(1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得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17)焊钳、焊枪使用完,禁止放在可燃物上。焊条头不准随便乱扔。

(18)在操作前,必须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或导管、线路有缺陷的设备。

(19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电、气焊操作:

(20)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21)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在高压线下操作,其垂直上方禁止进行焊割;

(22)禁止在严禁烟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盛装过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容器、设备、喷漆用过的设备,在未清洗前禁止焊割。

(2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应设置禁烟标志。根据工地具体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配备烟头桶和灭火器材。

(24)在施工程内不宜采用炉火进行保温,若采用炉火保温,必须制订消防措施,派专人进行管理。

(25)禁止使用易燃或可燃液体生炉火。

(26)锅炉房、茶炉房、火炉旁不准堆放可燃物品。无人看管时,不得在锅炉或火炉旁烘烤衣物或其他可燃物品。

(27)沥青锅必须设在易燃建筑、可燃材料场、在施工程的下风方向的安全保险部位。沥青锅灶必须坚固,不能有裂缝,靠近火门上部锅台应砌出高18-25cm的砖沿,防止沥青溢出引燃。

(28)不准使用薄铁或劣质容器熬制沥青。容器内填人的沥青不应超过容器容量的3/4,不准向容器内添加有水份的沥青。

(29)降雨、降雪或刮五级以上大风时,不准露天熬制沥青。

(30)熬制沥青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有技术工掌握和专人看管,不得擅离职守。沥青锅旁准备能盖住容器口的铁板,工人离场前应用铁板盖好,熄火后再离开,禁止封火。

(31)在向盛沥青的容器内掺对汽油、苯等易燃液体时,要离开锅灶和其他火源lOm以外。

3.临时暂设支搭的要求

(1)临时暂设的支搭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进行支搭。

(2)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仓储区应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3)拍漆稀料库、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房、水泵房、食堂的烧火间、变、配电室、木工加工棚和修理间等,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支搭。

(4)工程施工现场禁止储存易燃、可燃化学危险品,不准住人,若确需在工程施工内住人和办公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工地防火负责批准,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5)施工现场内禁止安排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6)一般工程因生产、生活需要支搭木板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独立场地上搭建木板房时,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距离。

2)城区内的工地,需要支搭木板房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准支搭。

3)木板房每幢的面积不应超过75㎡

4)木板房幢距不足5m时,必须砌防火隔墙。防火墙应超出前后、高出屋面40~50cm。

5)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木板房之间,应保持25m以上的防火间距。

6)木板房距高压架空线,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m。

7)每栋木板房居住人数,最多不应超过100人,木板房两侧应留有出人口,门向外开。人员不准住双层铺。

8)木板房内禁止用可燃材料搭隔断、隔墙等。

9)木板房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灭火设施的准备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的性质、火灾危险性大小、占地面积安装足够数量的消火栓或水池。

(2)消防给水干管不应小于lOOmm,管线宜布置成环状。

(3)施工现场应根据地面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消火栓与消火栓的间距来确定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的数量,但每个工地不应少于一个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4)施工现场旁lOOm以内有市政消火栓,施工现场任何部位都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以内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临时消火栓或水池。

(5)每座消火栓都应设置昼夜明显标志。配备器材箱、水带、水枪及开启工具。

(6)消火栓禁止埋压圈占,周围3m内严禁堆放各种材料。

(7)临时消火栓或水池,必须在基础开工前结合三通一平作完。

(8)超过24m的高层建筑,必须安装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75mm,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流量不小于2支5升/秒。消火栓接口从第三层开始安装。现场消火栓不足时,从首层开始安装,每隔一层设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每一层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来确定。

(9)应根据工程的高度,选配高压水泵,消火栓出水口不应小于75mm。

(10)高压水泵必须在配电室接专用线,保证在生产、生活等断电情况下,消防泵不断电。

(11)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可同用一条干管,但应单独接用水口。

(12)消防泵房必须昼夜有人值班。

(1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轻便消防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修,检查、检修要有标签,保持灵敏有效。禁止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14)冬季必须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保温工作。

(15)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坚持训练学习。重点工地要有夜间驻场义务消防队。

5.消防应急预案

5.1应急策划

5.1.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职工食堂等;

(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木工模板方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易燃防水、隔热、填充材料堆场,等;

(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热熔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明火打凿、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5.1.2法律法规要求

(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职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游烟等,封闭式库房和加工车间应采用防火电器;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重点控制电路、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

(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6)高层建筑应配备消防水池、水泵、消防水管和随层灭火带。

5.2机构和职责

5.2.1项目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责

项目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项目部各部室主要管理人员、各施工队负责人,各队专职消防员等组成

项目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具体事宜;

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5.2.2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机构和职责

组长:***(139*******)

副组长:***(138********)、***(139*********)

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138********

消防灭火组组员:***?136********

伤员营救组组员:***?137********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137*******

保卫疏导组组员:****?139*

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5.3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5.3.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

5.3.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5.3.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5.3.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3.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4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4.1由集团公司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4.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4.3结合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生产考评,每年进行三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5.5应急响应

5.5.1接警与通知

5.5.2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5.3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5.5.4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员工集体宿舍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5.6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所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停止使用。

5.7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5.7.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5.7.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

5.7.3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5.8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8.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5.8.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5.8.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5.8.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5.8.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5.9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5.9.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

5.9.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5.9.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5.9.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6.违章处罚

(1)奖励方法:

项目部对以下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将给予表扬和物资奖励。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的。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7.消防平面布置图(附后)

篇4:山东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5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3〕7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防范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各行业企业需检查的重点环节:

1.冶金有色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2.建材企业: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生产、输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煤预均化库、煤磨除尘器、压缩空气站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3.机械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4.轻工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液氨、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

5.纺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

(二)各重点环节需检查的主要内容:

1.煤气作业

⑴是否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⑵煤气危险区域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是否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⑶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情况。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了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是否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的情况下实施作业。

⑷是否落实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是否使用防爆工(器)具。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是否办理了作业许可证,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了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进行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

⑴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是否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是否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了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⑵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设施是否有防水措施;是否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是否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⑶高炉停炉及放残铁。在停炉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是否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是否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放残铁前,是否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切开残铁口处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

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4.粉尘作业

⑴是否设置了独立厂房,且不在居民区内。

⑵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⑶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是否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是否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⑷是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是否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

⑸生产场所是否存在各类明火;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⑹是否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⑺生产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是否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

⑻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

⑼是否当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才进行检维修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现象。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6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至7月31日)

各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建档,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彻底整改。重大隐患须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底)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安监局重点检查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二级单位;设区的市安监局重点检查市管企业、省管企业二级单位和中央驻鲁企业三级单位;县(市、区)安监局要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对下级安监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责任,全面排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参与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大检查,确保检查效果。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检查工作力度。要把大检查与安全执法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请各市安监局于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月度小结材料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0月5日前上省安监局工商贸处。

联系人:朱殿卿、王旭亮,联系电话:0531-,。

篇5:ZZ沟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响应、贯彻执行《关于集中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门安发{2013}6号),我公司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情状,紧密围绕此次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从7月10日开始,一直到年底结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主要从安全思想、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施设、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具等方面深入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活动切实有效实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总书记、*总理近期对安全生产做出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查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发生。

为加强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项目部组成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朱卫华任组长;执行经理杨文学、安全科长王荣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安全员、技术员、各专业工长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明确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标准、重点、关进部位,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7月10日~7月2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

一、召开安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本次大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做好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科下发通知,向各劳务队传达,要求各劳务单位切实配合完成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施工现场悬挂有关内容的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职工广泛参与,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压减一般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第二阶段(7月20日~9月30日)为实施阶段:

一、检查小组在检查中要指导全项目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并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随着雨季的到来,基础施工阶段,项目部将成立检查组,深基坑边坡支护安全、洞口临边安全、脚手架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模板支撑安全、起重机械安全、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作为重点,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过程上、细节上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安全检查重点

(一)安全检查范围及重点排查项目

1、施工场区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教育内业资料。

4、项目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起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施工用电

1、检查现场布线有无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检查布线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

2、检查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安全。

3、检查各种设备有无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原则。

4、检查各种箱体、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5、检查现场接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工人宿舍和潮湿地方是否使用了低压照明系统。

6、检查现场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存在混接的现象。

(三)消防

1、检查所有灭火器是否有效,消防水龙带是否齐全。

2、检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3、高层建筑是否设置专用消防立管、压力是否达到规定。

(四)施工机具

1、检查小型机具接线是否安全到位,有无专用漏保及保护接零;检查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的长度是否符合要求,且接头处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现象。

2、检查各种手动工具、小型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五)深基坑

1、基坑临边防护情况、坡顶2米范围内是否堆载重物、排水措施是否到位、上下通道、变形观测等。

(六)脚手架

1、检查脚手架基础的平整、排水、夯实情况。

2、杆件的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3、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架体高度在24米以上的,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七)、安全防护

1、建筑物的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的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2.建筑物首层顶板处的双层安全网支设是否符合要求、以上每隔四层不大于十米的水平挑网是否符合要求。

3.电梯井道内的平网支设数量、固定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4、模板区域的支架搭设、场地硬化、排水措施、封闭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钢制平台设计、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上下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情况,

(八)、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2、起重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4、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九)、模板支撑

1、模板支设方案是否经过审批合格。

2、模板搭设是否按照方案执行,立杆上下是否在同一位置、架体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3、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米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4.模板安拆过程中工人的违章行为的监管措施是否到位。

(十)施工电梯

1、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并有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电梯基础严格按照厂家的图纸要求施工。

3、电梯周围5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电梯2.5米范围应搭设建固定防护棚。

4、各种限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5、层站平台、防护门、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31日)为整改阶段:

一、根据第二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突出问题得到根治,久治不愈问题基本消除,确保现场安全质量有序可控。

在本阶段中,结合上述检查内容,由安全检查小组盯控,认真排查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要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不定期开展项目部安全质量大检查,做到对安全质量的动态管理。同时结合检查,梳理现场质量安全情况,深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加强现场监控力度,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第四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为分析总结阶段:

经过以上三个阶段,检查组对所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突出质量问题彻底根治,消除施工现场各种质量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能留空白。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延续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确保全队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不懈努力。项目部将安全检查书面的资料、印象资料编订成册。

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门头沟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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