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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7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巴经贸煤字〔2006〕05号《关于转发自治区认真做好2006年全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实际,按照《轮台县二〇〇六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制定轮台县煤炭行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轮台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袁永奇同志担任。

二、本实施方案从2006年3月25日起实行,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

三、本实施方案的奋斗目标: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为主线,力争实现无死亡事故的奋斗目标;重点抓好矿井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防突防爆”、“矿井基础设施建设”、“改进采煤工艺”、“提高矿井科技含量”等方面的工作。

四、本实施方案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和《新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文件精神,采用横幅、条幅、板报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重点,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煤矿企业结合本矿井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此阶段由办公室负责深入矿区宣传并对各煤矿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为各煤矿企业自查阶段:200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在此阶段各煤矿负责按照本矿井的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和整改。各煤矿要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各矿井在五大系统、“一通三防”、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检查监测、风机性能测定、通风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瓦斯防治工作台帐、干部跟班带班作业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治。同时,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从矿井的通风、防治瓦斯、防火灾、防尘和瓦斯监测体系、检测仪器仪表和矿井的五大系统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整治,并建立完整的瓦斯防治工作台帐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全面开展一次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准上岗作业。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5月7日至5月20日,由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煤矿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各类煤矿要根据《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发改能源〔2005〕457号)和《轮台县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轮政发〔2005〕109号)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各项安全设施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完善“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火灾、粉尘)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坚决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和超生产能力生产。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一切工作的基础。根据自治州的安排部署,在生产能力达到9万吨以上的各类矿井,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制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认真开展工作,改进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和条件,确保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各煤矿企业要按照《自治区煤矿瓦斯治理若干规定》和《新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一一对照,进行自查自验,合格后向轮台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初验。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200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由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总结。

五、本实施方案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大高科技装备的投入,提高矿井科技含量;加强管理,做到严格按章办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煤矿《三大规程》,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力争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2、各煤矿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三级安全监督网,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群众监督体系。

3、加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现场管理的关键在于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落实;目前各煤矿的岗位责任制体系已形成,但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落实不到位、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责任,并强化责任制的落实。

4、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好本矿井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救灾演习、风机性能测定等方面的工作。

5、针对部分规章制度不完善尤其是矿井采掘作业规程内容编制不全的问题,要求各矿井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和补充各种规章制度并加强审核,确保内容完整齐全。

?6、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强化监察、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做到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

7、在检查验收阶段,各煤矿企业应积极申请验收。验收程序:煤矿企业自查整改完毕并自验合格后,向煤炭工业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书面通知到达后,方可恢复生产。

8、在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全过程中,各投产矿井都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装备水平,达到州级质量标准化标准。凡未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验收的矿井,一律不得进行生产。凡查出矿井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者在检查验收阶段矿井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一律停止生产,对矿井存在的隐患及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经本煤矿自验合格后,申请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9、对于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篇2:某某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古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古煤工发[2011]117号)要求,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现场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保障,以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煤矿班组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根本,抓“三违”,除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组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负责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期间的日常工作,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三、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时间安排

1、8月1日到8月15日

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大检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8月16日到8月28日

公司自查阶段: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照检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检查工作,并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大检查,对所查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按期对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查验证。

3、8月29日到11月10日

巩固提升阶段: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市、省督查检查,对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从源头入手,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办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四、自查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精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班组建设等管理办法开展情况,公司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执行情况。

2、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国发[2011]23号文件、省政府[2011]24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4、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关于做好2011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雨季三防”检查台帐,储备防汛物资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5、是否按照上级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局扇通风、供水防尘、监测监控、信号通讯等安全设施,运输、机电等设备,顶底板、巷帮支护情况等进行隐患排查。

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完善安全避险系统;

8、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是否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对自查检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作业,不安全不施工,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3、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跟班规定,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10次,副矿长下井次数不低于15次,保障各类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4、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各专业科室要做好周检、旬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继续坚持“每日一题”安全教育活动,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班前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施工无事故。

二0一一年八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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