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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连社区居民公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幸福社区居民公约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弘扬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拾到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尊重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第八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社区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社区的居民公约,严禁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九条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情节较轻、且尚未触犯刑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

二、社风民俗

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一条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二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广泛开展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发家致富的“比、学、赶、帮”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技文化,跟上社会步伐,做新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十四条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社区居委会、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确保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上随意乱开口子,必要时申请社区居委会批准。

第十六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十七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十八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十九条依法使用房屋,不乱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场地,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侵占道路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四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六条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二十七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居住及生活环境,承担相应生活费及医疗费,使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

五、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缴纳卫生垃圾清运费,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九条搞好公共卫生和居容整洁,确保街道畅通,道路两边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凡有上述情况者,应自觉纠正,不准挤街占道,乱搭乱建。

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篇2: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2

社区居民文明公约范文(二)

一、自觉遵守文明道德守则,大力倡导“讲文明、守公约、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积极参加和谐社区建设,人人争做文明公民;

二、邻里和睦,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敬老爱幼;

三、遵纪守法,礼貌待人,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

四、爱护公共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箱,做到不乱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污水,爱护社区环境;

五、不在住宅周围乱搭乱建,楼道内不乱堆乱放,保持楼道干净整洁;六、装修房屋不改变结构,不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七、不养家禽家畜,宠物要防疫,不让其到处乱窜、随地大小便和扰民;

八、节约用水、用电,维护社区公共设施;

九、防火防盗,群防群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文体活动,营造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创和谐、文明社区。

篇3:龙城社区居民公约

雅苑社区居民公约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社区,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加快社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社区居民公约》

科学发展篇

第一条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

第二条利用社区学校,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辖区内居民素质。

1、居委会每月提供4次科普教育培训,居民可免费参加学习。

2、辖区居民可到社区图书室,免费借阅图书。

第三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争取每年向支部推荐两名以上有知识、有修养的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谐社区篇

第四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六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六好文明楼院标准:1、环境整洁优美2、居民生活方便3、文化生活丰富4、治安秩序稳定5、计划生育到位6、服务好流动人口

第五条抵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组织及*组织。

第六条社区为居民提供各种健身器材及健身娱乐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七条保障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2、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3、夫妇二人应当平等善待和孝敬双方老人。

4、子女姓氏可自由选择,随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5、实行殡葬改革,提倡婚丧、嫁娶从简。

第八条尊老爱幼、关爱女性、关爱弱势群体。

1、老人又再婚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遗弃。虐待老人。一经发现,居委会应积极干预和制止。

2、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及精神生活。

3、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

4、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一切弱势群体。

5、成立流动人口协会,在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租房、就业信息等方面,给予便利或帮助。

第九条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歌队、锣鼓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十条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六好文明家庭”六好文明家庭标准:

1、遵纪守法2、孝敬父母3、男女平等4、邻里和睦5、热心公益6、勤劳致富第十一条搞好社区共驻共建、支援共享等各项公益性活动。

社区服务篇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

1、社区持《个体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康健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

2、社区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和退休老年居民均可到社区医疗服务站免费咨询、免费健康知识教育;

3、对49周岁以下的无业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4、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社区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社区免费发放鼠药,对居民区定期进行药物消杀。

第十四条辖区内的社区医疗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十五条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代表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优生优育篇

第十六条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反对非法婚姻和政策外生育。对政策外生育者,依法按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反对人为选择胎儿性别,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者,经查实后上报计生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男女均应承担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居住本辖区的育龄夫妇,无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自觉接受社区计生管理并享受生殖健康服务。

第十九条社区定期为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检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二十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计生奖励优抚政策,关爱计划生育户。

第二十一条遵守《**社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有关规定。

廉洁自律篇

第二十二条社区两委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居民公约》,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为居民服务。

第二十三条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务、政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四条党员干部要演绎律己,家属亲友不可搞特殊。执行与修订篇第二十五条全体居民应自觉遵守《居民公约》,社区两委成员带头模范遵守《居民公约》

第二十六条执行中如。遇纠纷,首先由社区两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居民代表大会最终裁决。

第二十七条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可以提议修订《居民公约》中的具体条款,修订《居民公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居民公约》自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日生效,同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篇4:龙城社区居民防火公约(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居民防火公约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实,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居委员及社区消防安全组织的管理。

二、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

三、严禁在居民楼道内堆放杂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四、居民家庭不得违章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乱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五、居民家庭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六、教育儿童不玩火,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期燃放烟花爆竹。

七、居民外出或睡前要检查电源开关和燃气灶炉是否关闭。

八、家庭装修时,要安全敷设电气线路,严格管控用火用电,防止火灾发生。

九、家庭发生火灾时,不要因为贪恋财物而丧失逃生时机。

十、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告诫相关人员,并上报消防工作小组。

十一、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火警并拨打社区志愿消防队值班电话。

篇5:阳光社区居民卫生公约

阳朝社区居民卫生公约

为了更好的规范居民环境卫生行为,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打造美丽和谐的阳朝社区。社区就居民环境卫生制定如下公约: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二、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放杂物、不在人行道路乱倒脏水,不从高处往下乱丢生活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

四、不擅自在道路两旁、院前屋后、公共场所,电杆等建筑设施处涂写、张贴广告、传单等宣传品。

五、不损坏各种树木林苗、绿地、观赏花卉等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六、自觉缴纳卫生费,使卫生创建经常化、制度化。自觉搞好庭院卫生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生活垃圾统一放到指定垃圾箱内,做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七、提倡文明、讲究卫生,经常开展“灭四害”活动,积极做好消灭蟑螂、苍蝇、臭虫、老鼠的工作。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如饲养宠物需有关部门证明。

八、严禁在居民区内乱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出户应自行及时运走并打扫干净。

全体社区居民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范和卫生习惯,使之人人都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自觉遵守社区卫生公约。

社区居委会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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