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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防盗防骗防抢知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乡村防盗、防骗、防抢知识

防偷盗知识

一、家庭防盗知识

1、社会防范靠大家;2、门窗加固最要紧;3、出门、入睡前,不要忘记检查;4、有钱存银行,密码记心上;5、物品做标记,被盗也不怕;6、学摆迷魂阵,巧施空城计;7、发现有盗窃,请勿惊慌乱;8、为陌生人开门要慎重;9、锁好车锁,关好车窗;10、被盗现场的保护。

二、车上防扒

1、购车时应安装报警器;

2、停车后应上防盗锁;

3、不要随意乱停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三、逛街防偷

1、逛街观看商品时,要注意不要将钱包背在身后。

2、试衣时,一定要将包交给同伴照管,没有同伴时,一定要随时将包握在手中。

防骗知识

1、化缘还是欺骗;2、购物中奖的陷阱;3、要懂得分辨真假钞;4、提款机出问题该警惕;5、出门忌乱“交友”;6、当心红娘是骗子;7、假手机;8、假充值卡;9、借打手机,然后把手机骗走;10、短信息“中奖”诈骗;11、假扮大学生诈骗。

防抢知识

一、家庭防抢须知

1、进门之前回头望,防止陌生人尾随;

2、遇见陌生人问清开门;

3、多一份防范,少一分祸害。

二、路上防抢须知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前瞻后望,快速通过;

财不外露,避让跟踪;

临危不惧,沉着应对。

篇2:某乡村村民学法制度

乡村村民学法制度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完成当年普法任务。重点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森林法》、《农业法》、《种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确定每月1日为村民学法日。并利用集体劳动、农闲季节组织学习。

三、以骨干讲法辅导为主,有针对性地普及实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村民村民法律素质。

四、村干部、党员和普法骨干分子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治村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家长和学校保持经常联系,探讨教育子女的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管好青少年的格局。

六、加强监督检查,乡镇党政组织定期检查各村民小组的学法情况,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普法工作。

z村委会

篇3:革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乡村村民自治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民主、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第一节社会治安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节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三节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节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节依法服兵役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

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集镇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烈军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第七章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学。

第八章评选先进

第五十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事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镇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某乡村村规民约

E乡村村规民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广大群众讨论,特定如下村规民约:

1、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各级政府的法规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为祖国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3、热爱集体,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破坏集体利益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发扬家乡优良传统,不搞损坏家乡声誉和利益的事情。

4、提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能与传播淫秽物品。

5、热爱劳动,搞好生产,诚实经商,勤劳致富,反对偷窃财物、抬价掺杂、走私贩私、偷税漏税行为。

6、勤俭持家,移风易俗。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丧葬火化,乔迁不办。反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7、家庭和睦团结,敬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姑嫂、妯娌、兄弟之间互相关心体贴,不虐待老人、儿童。

8、提倡乡间邻里团结互相,亲邻相帮。反对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提倡与所在学校、工作、企业单位团结、协作,维护学校、工厂企业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

9、遵守婚姻法,自觉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反对买卖包办婚姻、近亲结婚、早婚早育、歧视妇女等行为。

10、做好治山、蓄水、造林绿化和保护耕地工作。坚持土地公有制,有计划地用山用水、割草疏枝,不乱挖土壤、滥伐山林果树,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11、认真保护风景区,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放牧和随便摘花折枝。

12、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搞好村道清洁畅通,及时清除街面污水、杂物;不乱造私厕、乱倒垃圾、乱堆杂物、随地吐痰;家禽家畜要圈养,注意保护井水卫生。

13、要服从管理,自觉交纳各项规费。

14、注意交通与用电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公路、道路两侧堆放杂物,车辆入街要慢行,不偷电、耗电。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

16、外来常住或暂住人员一律要向村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居住,住村期间要遵守本公约。

17、违约上述条款,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其追究刑事责任。

篇5:某乡村社区公约

z乡村社区公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文明整洁、安定团结的居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地区实际,经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望全体居民遵守执行。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自觉遵守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城市作贡献。

六、学雷锋,树新风,争做“五好家庭”,共建“美好社区”,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市民。

七、本《社区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村委会负责解释、监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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