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小区社区居民公约
机关单位(小区)社区居民公约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居民公约,依法享受居民应享受的权利,依法履行居民应尽的义务。
三、每个公民要积极主动地为居委会出点子、想办法,群策群力扶持居民企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积极开展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活动,争创“五好家庭”、“文明庭院”、“文明楼道”,团结互助、互相谦让。
五、遵守社区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文明市民。
六、自觉遵守“三五”普法教育、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营造平安小区,不赌博、不吸毒、贩毒,不迷信,不视听黄色书刊和音像。
七、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维护绿化,美化环境,爱护花木,不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放养家禽家畜,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
八、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不未婚同居,不未婚先孕,绝不计划外怀孕和生育,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做到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喜事简办,遇到丧葬事宜实行火葬入公墓。
九、当居民给求租者租赁房屋时,业主应向使用人介绍《居民公约》并督促其共同遵守,以维护全体居民共同利益。
十、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各自岗位上为国家为集体多做贡献,为子孙后代谋幸福,积极支持居委会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和居委会委派的各项任务。
篇2:住宅小区居民文明公约15
住宅小区居民文明公约(十五)
1、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
2、自尊自重,言行文明,相信科学,移风易俗。
3、邻里相亲,家庭和睦,和谐相处,计划生育。
4、讲究卫生,爱护设施,团结友爱,敬老爱幼。
5、不要乱停车辆,挤占场地,车棚内不许堆放杂物。
6、管好宠物,不许乱拉乱溺。
7、公共场地不许乱搭乱建,不许乱倒垃圾。
8、不许豢养家禽家畜。
9、不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不许从楼上往楼下扔杂物,不许在窗台上淋晒拖把。
篇3:南投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
东风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
一、爱党、爱国、爱西安,“八荣八耻”牢记心中。坚决抵制所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履行好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二、学理论、学科学、学文化,摒弃粗俗丑陋,告别愚昧无知,建设学习型社区。
三、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不参加任何违反法律的组织及活动,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创建平安社区。
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热爱劳动,自立自强,勤劳致富,争做单位好职工、家庭好家长、学校好学生、社区好居民。
六、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扶贫济困、救助弱势、美化环境、爱护树木草坪、搞好楼院卫生、共建和谐社区。
七、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履行社区居民公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
东风社区
篇4:南投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东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二、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三、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社区党支部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计划生育协会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居民中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四、居民代表会议履行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安排当前计生工作。
2、讨论居民对计划生育所提出的建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3、讨论、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公约》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评议计生工作情况,改选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修改、纠正领导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五、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由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形成的决定决议应尽快公布于众。
计划生育居民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及形势
1、居民公开内容要公开到全体居民。
2、设立计生居民公开专栏,将公开事项张贴专栏内,公布于众。
二、居民公开内容
1、结婚人员名单。
2、本期出生名单。
3、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及奖励费况现情况。
4、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处理及执行情况。
5、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项目。
6、符合政策生育人员名单。
7、七不准、六个不准。
8、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政策。
9、奖励扶助对象及奖扶政策。
三、公开时限
1、计划生育居民公开要及时,公开内容时限为计划生育年度。
2、公开前,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审议把关;公开后对居民提出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处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保证完成本村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委会会议,研究本社区的计生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计生工作。
四、组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开展计生工作,定期召开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例会。
五、检查、指导、督促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工作,定期召开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例会。
六、负责评选计划生育模范户、先进个人。
七、组织村民学习有关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八、定期对本社区结婚、生育、奖励、处罚人员进行公开、公示。
九、检查、况现计生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报请居委会进行兑现奖惩。
十、掌握全村的计划生育总人口、出生、婚孕、流出、流入、节育措施落实、死亡人口等情况。
民主评议制度
一、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会的作用。
二、定期召开会议,居民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议事会每季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居民代表或计划生育委员会提议临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评议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三、发挥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作用,监督计生委员会的工作。
四、按照公开、公示程序,监督、审核、评定公开公示情况。
五、对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不利的,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建议居民代表会罢免其计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务。
六、对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计划生育的好人好事作出评议,评议后交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会,对其进行表彰。
社区计生专干岗位责任制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落实《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二、认真执行社区计划生育年度规划,掌握全社区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组织群众参与生殖保健检查,对育龄妇女的经情、孕情、节育措施情况及时进行回访。积极开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三大工程工作,及时为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和优质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工作程序,及时兑现奖惩,严格把住早婚、早孕、计划外生育关。
四、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及时地反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及变动情况,做到账、卡、册齐全,填写无误。
五、做好避孕药具的保管、发放和回访工作。
六、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的优质服务。
七、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活动,并负责对本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培训和指导。
八、每月召开一次计生服务户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九、社区两室一中心,服务户管理规范、整洁、卫生、活动经常。
十、给领导当好参谋,主动协助社区计生委主任抓好计生工作。
社区计生联络员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
二、了解和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经情、孕情、生育、避节育情况。
三、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妇检和生殖保健检查,参加落实避节育及检查。
四、协助社区计生专干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五、做好孕情、经情、生育、避孕节育、死亡人口的统计报告工作。
六、为群众收集、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科技信息,引导帮助群众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
七、动员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使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风尚。
篇5:南投社区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东风社区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第一条为适应社区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起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全面促进了计划生育水平的提高,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本公约适用于社区居民。
第二条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自治组织的居民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组织起来,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发挥社区协会作用,增强社区凝聚力.
第三条团结和依靠社区居民,协助政府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严禁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育,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禁止歧视,虐待女婴,不弃婴,溺婴,无计划外生育。
第四条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领导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通过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与社区共建单位联手,为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服务活动等形式.
第五条对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帮助办理《优生优育服务证》。在孩子出生后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照顾计划生育第二子女的,应先办理申请生育审批手续后,方可怀孕生育。
第六条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1、对未婚青年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讲座;2、对婚前期妇女,在婚育状况证明开出后1个月内随访一次;3、对新婚期夫妇,送新婚保健知识,及计生政策上门;4、对产后哺乳期的妇女,上门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南;5、对放环,人流,更年期育龄妇女,上站随访,关心生活等方法;6、对外出育龄妇女,帮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她们签定计划生育协议书;7、对外来流动人口开展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教育培训。
第七条社区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让居民24小时免费取阅,免费供应普通避孕药具,优惠供应中高档避孕药具,开展每周一次会长接待日,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在人口学校定期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免费为社区群众进行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咨询服务,对待(失)业育龄妇女,特困育龄妇女,每年组织1---2次免费B超查孕,查环,查病情,每月上门随访一次,在楼道建立计生宣传箱,放置各类计划生育的宣传资料。
第八条优惠提供各类社区服务: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义服务;建立老人关爱体系,为老年人开展社区娱乐,提供免费医疗咨询和体检等优惠服务: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动员社区居民伸出帮扶和援助之手;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为下岗人员找工作。
第九条1、社区的待(失)业人员,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给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直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为止;2、对待(失)业育龄妇女放环,结扎,带环人流的手术费用,给予报销。
第十条本社区居民必须自觉屐行本居民公约,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1)凡出现计划外怀孕,拒不采纳补救措施,导致计划外出生的严格按照《省条例》进行处理。
(2)出租房屋,房主积极配合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无证人员要不予以租房。
第十一条社区党员干部,居干,共建单位,共青团员,协会会员应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听取小组意见和建议,每年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汇报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本居民公约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