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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线眼病的防护应注意的事项及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1)加强个体防护的研究,有关防紫外线、红外线滤光玻璃的研究,国外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开始。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改进、提高和完善,已制成一系列标准化的防紫外线、红外线滤光玻璃镜片。我国在1981~1983年,经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上海电子管六厂共同合作,终于研制成功了中国第一套防紫外线、红外线滤光玻璃片,性能完全符合GB3609-83标准要求,为我国防辐射线眼病提供了方便条件。防紫外线、红外线滤光玻璃分七个号,可满足防紫外线、红外线焊接光片19个遮光色号的要求。可制造各种形状的护目镜片,能供各种不同场合使用(表11-4),是确保人眼安全的有效防护滤光片,国内早已开始批量生产。

2)电焊工须佩戴电焊工防护面罩,辅助工须戴辅助工防护眼镜。不戴防护镜者,不得在电焊场所协助电焊或参观。

3)焊工操作时,应用可移动屏障,围住操作区。

4)红外线视网膜灼伤多系使用的防护镜片不能充分滤除红外线所致,故注视高温光源或热源时,须佩戴能充分滤除红外线的防护镜。

5)对工人进行焊接操作规程的技术培训及使用防护镜意义的教育。

篇2: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中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我们分析了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工序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护对策。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由于其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工艺步骤繁多,生产周期较长,各工序均属间断生产,反应时间长短不一。离心甩干工序是将物料中的液态化学品和水分甩干,为下一工序备料,是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工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醇、丙酮、醋酸乙酯、吡啶、乙酸、三氯甲烷、氨、二甲基甲酰胺、盐酸和噪声等。产品不同,甩干物料中所含的有毒化学物质不同。

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的机会主要是:

设备和管道密闭不严、锈蚀渗漏,上道工序来料、检验分析取样以及出料、废弃物料排出,清理离心甩干机以及设备检修时设备及管道中残存的有毒化学物质有可能污染作业环境,尤其是在离心过滤敞口甩干高温物料或边甩干边人工投加液态化学品以及敞口接收时,均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或蒸气逸出,操作工人接触液态、蒸气态有毒物质的时间相对较长。如果通风排毒系统设计不合理(排风罩小、排风罩距甩干机距离过大、排风管道过长、排风口过多、管道阻力大、风机压力小等)或排毒口排毒效果不佳,就可造成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增高甚至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工人长期接触有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也加大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与离心甩干设备配套的空压机、真空泵以及离心机自身产生的噪声同样危害到作业工人。因此,离心甩干是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过程中散发多种有毒化学物质并污染车间环境较为严重的工序。作业工人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机会较多,是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工序职业卫生防护的重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防护建议

1.设备布局:

(1)由于工艺要求,离心机一般不集中安装,但应在车间的一侧设单独隔离间,封闭该作业环境与其他工序的联系,甩料时密闭门窗,使有害气体或蒸气不至逸散到整个车间。

(2)与离心机配套的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单独房间,并尽可能安装在底层,外墙开门窗,内窗采用双层密闭隔声观察窗,并设立隔声值班室;如内墙留有门窗,则必须与生产区之间设置隔离通道以隔声,使机房内值班室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

(3)有GMP要求的精烘包洁净生产区中的离心甩干设备应设独立房间。

2.工艺措施:

(1)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作业工人与化学物质接触机会。

(2)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将离心机盖改为带观察口或透明材质的盖子,对有机溶媒物料加封不锈钢盖,对酸性物料加封搪瓷玻璃盖,甩料时需投加液态化学品的工艺将人工加料改为真空密闭管道加料,加料后将离心机上口密闭,禁止敞口离心甩干,并设内吸式装置,使离心机内腔呈负压状态,将热量和挥发的有毒化学物质外排,避免向车间内逸散。

(3)改革生产工艺,上道工序来的高温物料离心甩干前,先对物料进行减压浓缩,回收易挥发的溶媒,冷却后再离心甩干,以减少甩料时毒物的挥发量。

(4)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并对离心甩干电机加装基础减震垫、隔声罩、安装消声器,使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

3.通风措施:

(1)离心甩干工作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局部密闭排风和全面机械排风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其排毒口设于屋顶,并采用防爆轴流风机,控制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2)精烘包洁净区的离心甩干设备,甩干时有毒物质浓度可能突然增高,排风出口应设置在靠近离心甩干设备的底部,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避免有害气体经过呼吸带。同时,净化空凋系统应有足够的送风量,但不得采用循环空气用于空气调节,使工作场所中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防止污染其他洁净空调室。

(3)对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废气排风后采用二级喷淋吸收塔,吸收净化后15In以上高空排放。

(4)离心甩干机上口设置的排气罩必须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操作方便、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有害气体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并在排风罩口管道处增加隔板,让各类排风管道只在使用时打开,合理调整排风量,使控制点风速达到排毒要求。

(5)在离心机下方的出口处安装密闭式溶媒接收罐,且设内吸风装置,加密闭盖、排风管和阀门,防止离心甩干时有害气体或蒸气在出料时逸出,污染车间空气。

4.个人防护:

(1)接触吡啶、盐酸等刺激性、腐蚀性有毒化学物质的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服、靴、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防止或减轻对眼睛和皮肤的化学性损伤。(2)按照《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规定,对工作场所噪声接触卫生限值超标和有可能每班接触噪声L^≥85dB的工人配备3种以上声衰值足够、舒适有效的护耳器(耳塞或耳罩),并经常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5.应急救援:

(1)甩干物料中含有盐酸时,有可能发生化学灼伤事故,其工作地点应设置冲洗眼睛和皮肤的事故喷淋装置,并保障常年温水供应,其服务半径(距酸作业点)<15nl,并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一旦溅到眼内或皮肤,按操作规程可及时冲洗和救治,防止或减少对眼睛和皮肤的损伤。

(2)甩料时有可能接触吡啶、氨气、酸雾等刺激性气体,其工作地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氧气呼吸器和急救药物。作业工人一旦发生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更换衣服,吸入氧气,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发生喉头水肿及肺水肿。

(3)离心甩干工位有可能突发泄露大量有毒物品或易造成急性中毒,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其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4)在离心甩干工位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线和告知牌,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6.管理措施:

(1)存在苯等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存在甲醇、丙酮、醋酸乙酯、吡啶、乙酸、氨、二甲基甲酰胺、盐酸等一般毒物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作业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对作业工人造成的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对可能发生跑、冒、滴、漏的设备及管道筛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经常维修,防锈蚀,杜绝液态物料污染车间环境。

(3)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随时清洗污染的地面,防止毒物的二次污染,保证离心甩干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4)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的定期检测与评价;控制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使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5)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调离职业禁忌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噪声作业人员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每年检测作业场所的噪声和工人噪声暴露水平。

(7)制定防护设施维修制度,对离心机的局部排风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排风量始终达到设计风量,保证离心机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总之,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工序如能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控制,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设计,采纳上述防护对策,加强管理,即可望使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篇3:铸造业机械制造加工业安全防护措施

铸造业、机械制造加工业安全防护措施得当,可以减少或者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主要应该注意以下七点:

一是厂房车间的设计布局应符合GBZ1-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防止各工序、工种之间的职业病危害交叉污染。如铸造工序中的熔炼炉应放在室外或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铆工和电焊、喷漆涂装工序应分开布置等。

二是铸造应选用低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型砂,并减少手工造型和清砂作业;清砂应采用水爆清砂和水力清砂,安装大功率的通风除尘系统,实行喷雾湿式作业,以降低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工人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

三是对热处理和金属熔炼过程中产生化学毒物的设备,要采取密闭措施或安装局部通风排毒装置;对某些淬火、电镀及喷漆涂装或使用胶粘剂等易产生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设置警示标识,有关作业人员作业时要佩戴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等。

四是要做好铸造、锻造中的气锤、空压机,机械加工中的打磨、抛光、冲压、剪板、切割等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治理。对高强度噪声源可采取集中布置的防噪声措施,并设置隔声屏蔽;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应在进气或排气口采取消声处理措施;对集中控制室和岗位操作室应采取隔声和吸声处理措施;作业人员进入噪声强度超过85dB(A)的工作场所,应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五是对铆接、锻压机、型砂捣固机、落砂、清砂等振动设备,应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或对作业人员实行轮换操作。

六是对产生高频、微波等射频辐射的设备可采取屏蔽措施以隔离磁场和屏蔽电场;对微波在工作地点的辐射,可采用反射型和吸收型两种屏蔽方法进行屏蔽。此外还可采取距离隔离防护措施,对作业人员采取时间防护措施等。

七是要预防高温作业人员中暑。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等高温作业人员,要从工程技术、职业卫生保健、劳动组织管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布置与控制热源、供应防暑降温饮料、轮换作业,以及采取在集中控制室和操作室设置空调等一系列综合性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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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预防氯化氢中毒防护措施

氯化氢(HCI)为无色气体,具有剧烈的刺激性气味。相对分子质量36.46,沸点-84.9℃。在空气中呈白色烟雾。极易溶于水形成为盐酸。

氯化氢气体可刺激眼睛、鼻和咽的黏膜,引起流泪、鼻干、咽干、咽痛等症状和体征;高浓度吸人可引起剧烈咳嗽、多痰和胸闷等。

皮肤受氯化氢气体刺激后,可见皮炎,尤其在夏季,多汗处可发痒、肿胀。

长期吸入低浓度氯化氢,可引起鼻炎、咽炎和气管炎等发病增多或加重;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预防措施

①设备应实施密闭化,经常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②加强通排风,抢修设备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篇5:服装干洗业四氯乙烯职业危害防护方法

四氯乙烯作为一种干洗溶剂,具有去油污性强等特性,在干洗业已成功使用了60多年,被洗衣界公认为比较好的干洗溶剂。然而,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各类生活用品的副作用越来越重视,因此,四氯乙烯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四氯乙烯是一种不易燃烧的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可经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长期过度暴露会产生乏力、眩晕、恶心、记忆力差、手脚顫抖、视力不良及手指麻痺等症状;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皮肤脱落和湿疹等症状;过度接触可造成肝损害。

鉴于四氯乙烯对干洗业工人造成的潜在健康危害,从事干洗业的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操作管理:合理布局干洗业工艺流程,待洗衣物的收物台与洗毕衣物的发送台应分开设置。产生有害蒸汽的干洗机、烘干机和清渍台应尽量置于单独的房间或加以隔离,并设置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装置,将有害气体收集、净化后排放。放散有害气体和热的干洗车间,宜布置在多层建筑物的上层,如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盛放干洗剂的容器表面应有醒目的标签,标明干洗剂的名称、干洗剂的特殊危险性、干洗剂的化学成分、有害物质警示标志。

2、作业防护: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发给职工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和督促职工按规定使用。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处理污染衣物时,必须戴口罩。进行清渍及维修干洗机及填充洗涤溶剂时,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损坏或失效,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防毒口罩、面具应定期消毒,及时更换吸附剂。同时用人单位要加强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作业场所检测评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应委托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

4、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进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相关的作业。

卫生部于2007年制订了《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199-2007),适用于所有从事服装干洗作业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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