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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补充协议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装修管理补充协议(附件)

为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卫生,共同维护业主公共利益,有关业主的装修期限及装修清洁维护费用事宜,特作以下补充协议:

1、在正常情况下,从业主正式接收物业之日起(符合交楼标准),在9个月内业主须完成室内装修工程。

2、业主或施工队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公司预收清洁维护费3元/m2。若业主或施工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装修工程的,物业公司只按1元/m2标准收费,其余给予退还。

3、若业主或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超过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物业公司退还清洁维护费的单价标准为2元/m2的80%。

4、若装修工程超过12个月以上的,物业公司所预收的清洁维护费不退还。

以上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正本同等生效。

甲方:中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幢室/铺

负责人(代表):业主(代表):

双方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2: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法定人:

  电话:代表人:

  现地址:

篇3: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20**]第100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2。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

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篇4:Z步行街装修余泥清运管理规定

**步行街装修余泥清运管理规定

1、本司临时指定装修员工通道出入口左侧围墙边角内为装修余泥临时堆放处。

2、各施工单位的装修余泥、垃圾必须运至本司指定垃圾堆放处,且保证日产日清。

3、所有余泥、垃圾在运至指定堆放处前,必须用先用编织袋装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为保障安全,大宗垃圾或易燃、易爆垃圾(如纸皮、木屑、油漆、涂料等)产生后必须马上运至垃圾堆放处,不能存在放在施工地点,如有发现,处以罚款200元。

5、少量的沙石、碎砖类装修余泥、垃圾平时可存放在施工场地,但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并且每天必须要在18:00之前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6、**步行街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不能堆放任何装修余泥、垃圾。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各自施工区域内的走廊、楼梯无装修余泥、垃圾堆放,如有发现,每处罚款100元。

7、本司每天将不少2次对装修现场余泥清运状况进行检查,凡有违反本规定,必将严肃处理。

篇5:Z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再装修工程的消防管理,保障大厦与业/租户的共同利益,确保大厦的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根据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和省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特制定《大厦物业再装修处罚条例》,本管理处罚条例适用于大厦内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人员。

1.装修现场内应配有足够数量各种类型、性能、用途的消防器材(所配备的灭火器一定要有粉型和水型灭火器,配备数量视装修场地面积大小而定),装修场地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扣罚装修押金(以下简称押金)$500元;如配备消防器材数量不足,在限令天数内无改善者扣押金$2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商自已承担。

2.严禁区在装修场地、易燃或危险品操作范围内吸烟,违者扣押金$200元;发现乱丢烟头者,扣押金$200元。

3.装修现场内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到大厦保安部办理动火许可证方能动火,烧焊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八要”、“四不”、“一消”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跟焊,违者扣押金$1500元。

4.严禁在装修场地范围随便动火和放鞭炮、烟花、火箭炮以及烧香等迷信活动,违者扣押金$1500元。

5.在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或危险品岗位擅离职守(即操作范围内无人要的),扣押金$500元。

6.各装修单位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广州供电局《广州地区电气设备装置规程》,要有合格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电源220V并应该设有漏电开关、空气开关保护及保险盒、箱按规格安装保险丝,不准使用灯泡烘物或将灯泡贴近易然物品,违者扣押金$1000元。

7.严禁在装修场地内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等电热设备,违者扣押金$500元。

8.装修范围内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工作需要使用电锯、电刨机、电冲击钻等,必须事先征得大厦管理处工程部同意,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防火,违者扣押金$500元。

9.装修场地内一律不准使用碘钨灯或60瓦以上的灯泡,违者扣押金$500元。

10.使用电气设备或明火作业后,应断电源或熄灭火种,违者扣押金$1000元。

11.每天作业完毕后,各装修单位遗留在现场上的刨花、木碎、泡沫、竹篾、包装纸箱、板条等易燃烧杂物,应清理干净,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者扣押金$200元。

12.未经大厦保安部的允许,不得进行喷漆作业,违者扣押金$3000元。

13.在进和喷漆工序时,严禁吸烟,违者扣除全部押金。

14.严禁将任何垃圾和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内及走火梯区,违者扣押金$500元。

15.禁止在客用电梯搬运任何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如需用货梯/消防梯搬运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必须事先向大厦保安部申请。不按以上规则申请,将予以拒绝使用电梯,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电梯,扣押金$1000元。

16.在大厦内工作的装修人员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于左胸前佩服施工证,以示证明身份,违者大厦管理公司有权扣押金$100元。

17.任何装修人员只能在各自装修范围内作业和按工作路线进出,对无合理理由出现于其它楼层和区域者,扣押金$100元。

18.装修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雇请盲流及不符合资格之员工进行装修作业,违者扣押金$500元。

19.装修商在作业期间,须对空调进出风口及烟雾探测器作封闭处理后进行装修,违者扣押金$200元。

20.任何未经办理施工证的装修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而未取得施工证的人员)不得进入装修现场,违者扣押金$100元。

21.装修商必须按大厦工程部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行改动审核图纸之外的装修,违者责令装修商在规定的天数内恢复原状,费用由装修商承担。

22.所有装修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内任何设施,违者责令按设备及设施原有的价值及工时费加工以赔偿,如因装修人员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的设备设施,导致大厦在紧急时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装修商承担。

23.接到保安部及有关部门发出的限期内整改通知后,不如期整改者,扣押金$500元。大厦管理处有权停止单元内之装修,包括停止供应施工用水电服务。

24.装修商因装修之原因影响其他单位之办公秩序及工作环境之安全,大厦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方法进行处理(包括立即责令装修承包单位停止施工、扣罚押金、安排合适装修作业时间、勒令装修商退场),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装修商承担。

25.装修商在装修期间须把单元大门关闭(封闭施工)不得开门施工,违反规定,且经本处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6.装修商在装修期间如需把原有大门(木门等)拆卸另安装新门,必须在安装新门之前,用围板对原拆口处作出封闭处理,再行施工,如有违反,经本处发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出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7.装修商在运送材料时,须用地面保护夹板盖于该单元至货梯之通道上,并于运送完毕后,马上把该保护板搬离(办公时间内不得长时间铺设保护板),如有发现不按此规定铺盖保护夹板者,经本处警告无效,一律扣押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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