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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联防队员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治安联防队员职责

1.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熟悉本职业务工作,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3.及时掌握社会动向,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重点地区加强管理、调查收缴非法制造和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查禁赌博、卖淫和制造贩卖、传播淫秽书画、录像、录音制品以及封建迷信等活动,及时严密控制社会面,针对问题做好工作,维护小区的治安秩序。

4.按照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整改,保障公私财产安全。

5.协查各类案件以及处置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做好发案现场保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打击现行。

6.坚持全天候的巡逻,抓现行、打流窜、保安全。

**大厦安全文明标兵小区

篇2:治安管理规定范本

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全体居民的公共利益,制订本规定,敬请遵守。

一、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站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二、小区居民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不得乱停放,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车辆安全。

三、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应有放行条或确认是居民同行,登记后放行。

四、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员工住户都有义务,依法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维护管理局、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居民应"看好自己门,守好自己物"增加防范意识。

七、居民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不得让陌生人尾随跟进住宅楼。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

八、小区内的经营单位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站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九、对下列行为,护卫员将给予劝阻,不听劝阻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制止:

1、随意停放车辆;

2、占用消防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

3、损坏公共设施;

4、聚众喧闹,酗酒闹事;

5、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6、发出超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和生活;

7、用汽枪在住宅区内射击。

篇3:治安管理公约范本

为维护本小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物业管理公司经公安机关批准,组成治安分队,负责本小区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分队的职责和权利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本小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闭路电视的监控,随时监控本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管理,维护本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行人安全。

4.负责本区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公安机关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废品、商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5.在本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居民、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问,并协助查处。

6.维护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管理人员有义务教育劝阻,直至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至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8.负责本小区保安设施如闭路电视系统,消防设施的养护、检查。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本小区居民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小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维护本小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治安分队的治安管理工作,在保安人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助。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治安分队处理。

5.及时向治安分队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留住人员应在三天内和暂住人员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到治安分队申报。

6.爱护本小区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并要教育儿童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7.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各自车辆,进出大楼时要随手关门,同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四、治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事故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治安分队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物业管理公司、治安分队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小区居民不得违反国家、公安机关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4:物业区治安保卫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治安保卫管理守则

为加强园区治安管理,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园区良好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制定本规定:

1、园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理处保安部负责,业务上接受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永平街派出所领导。

2、园区内的业主(住户)要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园区的联防保卫工作。

3、本园区所有楼宇已在公共部位装设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严禁各业主(住户)遮盖、损坏摄像头及配用器材,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业主(住户)应立即向保安人员报告。

5、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业主(住户)应立刻报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园区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园区秩序行为:

(1)在园区内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保安人员有权制止。

(2)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保安人员有权制止。

(3)撬开他人信箱,赔偿修复费每户100元。

(4)在园区内摆摊叫卖,发放传单者,除清出园区外,并视情节支付扰民费、清洁赔偿费50-200元。

(5)在园区内使用汽枪的,将予以没收,并上交公安部门。

(6)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标志,按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7)损坏园区各种公共设施,按重建(购)价的2-10倍赔偿,造成严惩后果者视具体情况处理。

(8)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保安人员有权处理。

7、对下列违法行为,将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2)非法运输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违禁物品。

(3)非法携带匕首、弹簧刀等到管制刀具。

(4)在园区内聚赌。

(5)窝藏各类犯罪分子。

(6)侵入他人住宅,损坏他人财物。

(7)在园区内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刊及淫秽录像物品。

(8)其他违法行为。

篇5:小区公众治安及暂住人口规约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治安及暂住人口规约

为了维护"金华庭"正常的生活秩序及公共安全秩序,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园区,特制订本公约。

1、维护治安,人人有责。"金华庭"内各业户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小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2、各业主(使用人)务必认真如实填报《业户档案表》。

3、遵守国家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密切配合小区治安工作,做好本小区的联防保卫工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行为,并协助保安人员进行处理。

5、各业主(使用人)要遵守我国暂住户口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不得留住"三无"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自负。暂住人员必须遵守本小区的有关规定。

6、业主(使用人)有责任关好自家及公用防盗门,爱护小区的保安监控设施,并教育孩子不得损坏有关设施,请勿让陌生人跟进。

7、采取有力防范措施,业户外出时,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妥善收藏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过量现金。

8、严禁在园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一经发现,将报告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9、严禁携带淫秽制品及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本花园。

10、业主(使用人)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带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进入私人住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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