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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1.0目的

对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给予保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对委托方交付的物业、业主和住户用于维修安装的物品、管理辖区内车辆及业主档案资料、楼宇图纸资料等的控制。

3.0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

3.2各管理处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3.3技术部和管理处负责对工程维修队当班维修工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安装服务等的管理。

3.4保安部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

3.5技术部负责楼宇图纸等资料的管理,下属各管理处负责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

4.0定义

业主和住户的财产一般包括:

4.1接管的物业,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公用设施;

4.2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用的物品,便民服务中业主和住户关于修理或加工的物品;

4.3管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4.4业主档案资料、楼宇图纸资料等的控制;

4.5其他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

5.0工作程序

5.1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为加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保障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及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5.2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5.2.1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5.2.2原有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5.2.3在技术部直接领导下,组织各部门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总经理担任组长,组织实施物业接管工作。技术部、各管理处负责日常事务运作。

5.2.4技术部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

5.2.5各专业人员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

5.3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

在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对于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则在竣工验收之前,技术部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提供的有关资料,适当时应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5.4物业的竣工验收:

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管道煤气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5.5对已竣工、在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5.5.1技术部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

5.5.2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物业分户移交验收单》、《物业分户交验问题处理清单》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5.6物业移交

5.6.1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5.6.2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5.6.3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5.6.4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7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移交

5.7.1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清单;

5.7.2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5.7.3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5.7.4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8资料移交

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转交技术部归档保管。

5.9对新竣工的物业,由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与委托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就建筑物保修事宜进行协商,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

5.10根据建设部《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加强对业主及住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5.10.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RGPM

档案管理制度

篇2:Z物业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顾客提供的财产在移交、验收、保管和维护方面得到有效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顾客财产管理。

3.0职责

3.1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顾客财产管理。

3.2工程维护部负责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等工程维护。

3.3业务总部负责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的审核,维护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4.0工作程序

4.1物业的验收和管理

4.1.1在正式进驻接管物业前,应会同委托方对整个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数量、技术状态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任何疑问,应向委托方寻求合理解释,对验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委托方签字确认。

4.1.2物业接管后,物业集团确定相关专业服务人员,依据相关管理程序操作规程及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业务范围内顾客的私有物、顾客要求暂时代为保管的物品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保护、维护、维修,并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记录。

4.1.3对于在管理过程中,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毁损应进行记录,并根据毁损的责任,依据法规、合同、物业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2物业公司(管理处)依据《治安管理程序》等规程及有关物业管理法等对社区进行有效管理,保护顾客财产,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顾客通报,并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和记录。

4.3对顾客要求暂时代为保管的物品,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积极予以帮助,认真负责看管,::并将情况予以记录,交接班时应将该情况进行交接,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顾客通报、协商,并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和记录。

5.0相关文件

5.1《治安管理程序》(QP-7.5.1-08)

6.0表格及记录

篇3:Z物业辖区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物业辖区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物业管理范围内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给予保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委托方交付的物业、业主和住户用于维修安装的物品及管辖区内车辆等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

3.2物业经理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工作;

3.3各部门按规定组成接管领导小组的各专业组,参与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3.4工程部当班维修工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安装服务等;

3.5保安部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

4程序

4.1业主和住户的财产一般包括:

a.接管的物业、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公共设施;

b.业主和住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用的物品,便民服务中客户送交修理或加工的物品。

c.管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d.其他与业主和住户有关的财产。

4.2验收接管物业的控制

应加强物业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保障房屋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及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

定的要求和标准。

4.2.1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2.1.1新建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栋、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4.2.1.2原有物业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b.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4.2.2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组织各部门成立物业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主管副总担任组长,按专业设立资料组、工程土建组和机电组,物业经理负责日常事务运作。

a.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接管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严格验收、把好工程质量关。物业经理组织编制《物业接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b.各专业小组按国家、省、市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物业,确保物业的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的要求。

4.2.3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

4.2.3.1在验收前的资料准备:对于物业公司参与竣工验收的物业,则在竣工验收之前,资料组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设计院等提供的有关资料,适当时应包括物业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结构竣工图,建筑施工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权属关系的有关资料,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消防系统竣工验收证明、电梯等公共设施检查验收证明;用水、电、气指标批文,水、电、气表校验报告等图纸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查验,为物业接管验收提供资料和数字依据。

4.2.3.2物业的竣工验收: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参与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配套施工单位、设计院等依照《城市住宅大厦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1993.1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2)等规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4.2.4对已竣工、再用物业的验收接管工作:

a.各专业组根据分工范围分别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单元住宅、公共配套设施(水、电、机电设备、消防、管线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

b.验收结束后,验收接管领导小组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并将《物业交接验收表》的副本交委托方,以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4.2.5物业移交内容:

4.2.5.1建筑物移交:

a.各类房屋清单及配套钥匙;

b.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气设备竣工图;

c.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2.5.2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移交:

a.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清单;

b.机电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

c.绿化竣工图、室外竣工图(含地下管网、道路、停车场等);

d.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含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2.5.3资料移交

移交的资料应包括: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两大类。资料组负责各类资料的核对、接收,填写物业交接验收表格,并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列出清单,转交管理部归档保管。

4.2.6对新竣工的物业,由验收接管领导小组与委托方和开发建设单位就建筑物保修事宜进行协商,明确维修责任和保修期限。

4.2.7加强对客户的房屋及维修的管理。努力做到:

a.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执行《清洁服务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b.建筑物有明显标志及方向指引,执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c.房屋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d.无违规建筑;

e.封闭阳台统一有序,房屋装修不危及结构和安全,执行《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f.房屋零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

g.代收代付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收缴率达到98%以上,执行《物业收费作业

指导书》的有关规定;

h.房屋资料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执行《楼宇入住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业主入住十与业主一同验收,验收情况记录于《房屋验收单》中,对业主资料建立〈业主档案清单〉

4.3客户提供的用于维修、安装、服务用的物品的控制: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质量应进行控制,以确保公司对业主、住户的维修、安装、服务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工程部及各专项服务组(如房屋装饰等)负责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验证、

维修、安装、服务。

4.3.2当工程部收到客服部转来的业主、住户《维修单》、《工作任务联系单》、《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时,在单上注明由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名称及详细信息,

维修工持《报修单》前往业主、住户处提供维修服务。

a.维修工在维修前,应先对业主、住户提供的物品进行质量验证,确认该产品能达到维修

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b.对不合格的物品,维修工应告知业主、住户更换产品以达到要求。如果业主、住户坚持

安装,则维修工须在《维修单》、《工作任务联系单》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栏内清楚说明情况,经业主和住户签字确认,方可维修安装。

c.维修工现场维修安装完毕后,应对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请业主、住户验收,同时在《维修单》、《工作任务联系单》上“顾客验收”栏内签名方可离开。

4.3.3公司其他专项便民服务中,对顾客提供用于服务的物品应严格验证,妥善保管和利用,防止发生丢失、损坏。如发现不适用应填写《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及时反馈给顾客,妥善处理。《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由客服部自行保管。

4.4车辆管理

4.4.1保安部负责各类车辆的综合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停放安全有序。具体执行《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5.相关文件

5.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5.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6.记录

6.1《物业接管计划》

6.2《物业交接验收表》

6.3《顾客信息反馈表》

6.4《房屋验收单》(BW/C*-7-04-01

6.5〈业主档案清单〉BW/C*-7-05-02

6.6《维修单》

6.7《工作任务联系单》

6.8《顾客信息处理、记录、跟进记录表

篇4:金属制品公司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金属制品公司程序文件: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顾客提供的财产进行控制,保证顾客提供财产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提供的财产的控制。

3.职责:

3.1采购业务部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顾客提供财产(包括产品、提供的设备、图样等)的范围、方式及相关责任。

3.2仓库负责顾客提供财产数量的验收、贮存和保管。

3.3工程部负责顾客提供财产的验证和检验。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物资清单

5.1.1采购业务部签定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财产供应范围、方式及责任。

5.1.2在技术文件确定的前提下,顾客提供财产的类型、规格、数量,采购业务部应当列出清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5.2物资验证

5.2.1工程部根据《顾客提供财产清单》,物资在途通知及到货情况,及时进行验收并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后入库。

5.2.2顾客财产开箱验证时,采购业务部、工程部参加验证。

5.2.3进货验证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发现缺件、损坏、不适用情况,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本公司的验证不能减轻顾客提供合格财产的责任。

5.3顾客财产管理

5.3.1仓库负责储存和保存工作。

5.3.2经验证发现缺件、损坏、不适合的财产,在待处理期间,库房应作好标识并负责代管。

5.3.3过程中或最终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4顾客提供的财产,由工程部负责财产(包括产品、提供的设备、图样等)清单的更改控制;仓库负责编制《顾客财产实际使用汇总表》,交货后作为供财务部成本核算。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Q/BFB-8.2.4-01-2003《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6.2Q/BFB-8.3-01-200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BF/QJ-35《顾客提供财产清单》

6.4BF/QJ-36《顾客财产实际使用汇总表》

6.5《入库单》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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