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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学生公寓物品损坏丢失赔偿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为加强公寓物品及设施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在学生入住公寓后,公寓中心与住宿学生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本验收的物品状况。

(二)公寓设施维修工作由公寓管理中心维修组负责,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在公寓中心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维修后交费。

(三)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质量原因需维修的,由公寓中心负责免费维修。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公寓各种玻璃和纱窗

2、桌椅板凳段裂

3、水龙头开关把手段裂

4、桌面、壁橱、储物柜破损

5、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

6、电视、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

7、地面、墙面污染、破损

8、床板段裂

9、洗刷池、蹲便器、水箱破裂、部件段裂

10、管道破裂及下水道堵塞

11、人为原因造成门锁、门把手损坏

12、各种线路人为造成的破损

(五)物品赔偿由楼长下发赔偿通知单,宿舍舍长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下发维修单予以维修。

(六)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安全或节约资源,可在下发赔偿通知的同时,予以设施维修。

(七)接到赔偿通知单不办理赔偿手续的,每超一天加收1%元的赔偿金,损坏设施维修费直接从公物押金中扣除。

(八)宿舍内设施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予以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九)公寓内的公共设施损坏、丢失的,由公寓管理员、值班员予以赔偿。赔偿金直接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十)由学校分配的卫生工具及用品,不满使用期限损坏或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或赔偿。

篇2:H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生在公寓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树立优良的学风、校风,更好地落实“三个一切”的指导思想做好宿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及退宿

1、凡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住宿。入住程序为:凭入学录取通知书交纳住宿费后,到学工处办理入住手续,然后按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2、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楼、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宿舍及床位,不得转让床位。

3、学工处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因未报到、毕业、休学、退学(已办理退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

4、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5、毕业生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后,由管理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

6、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需由该宿舍同学均摊。

7、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8、为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9、其它情况退宿。住宿生因休学、转学、退学、开除等原因需要退宿,须持学工处的有关证明,办理退宿手续。

二、日常管理

1、未经学工处同意,任何人不允许私自调换住房和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不允许私自转让或转租床位。不私自留住他人。如需住宿,可以与学工处联系,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2、保持室内及门前卫生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长的带领下,实行卫生值日制度,做好室内及门前卫生“三包”工作。

3、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室内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楼道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

4、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及燃烧物品。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按处罚条例处理。若宿舍内存放以上禁用物品,一经发现以使用论处。

5、室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豢养宠物。

6、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门,不将宿舍钥匙转让他人。

7、室内不准组织舞会,应保持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放音响和进行其他有碍别人休息的活动。为保持楼内良好的生活秩序,严禁吸烟、放鞭炮、摔瓶子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行为。

8、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

9、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光盘、软件等,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爱护各项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家具,不准随意拆卸电话等电器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如有违反者,除按校纪处理外,按原价赔偿。

11、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严禁在楼道内打排球、打网球、踢足球、滑旱冰、跳绳及进行其它体育活动。

12、节约用电,离室关灯、关电源。节约用水,用后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服及其它物品。

13、宿舍内禁止一切经商行为。

1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5、宿舍楼内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设有门卫值班。

16、值班管理人员有权检查进出宿舍楼人员的证件。一切工作人员及学生亲属进楼要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17、宿舍管理人员因检查宿舍卫生及防火安全或维修等公事进入宿舍内须两人以上。

18、值班管理人员要保管好安全门的钥匙,遇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打开安全门,并指挥同学有序疏散。

19、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

20、住宿同学不准随便在他人宿舍过夜。

21、增强消防意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点蜡烛、使用酒精炉等有明火的器具),更不准将焚烧的纸张和杂物等顺空抛下;严禁使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电器;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严禁擅自拉电线;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22、学生有权制止任何人的各种违纪行为,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情况,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或值班员。

23、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

公寓管理部门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表现定期通知所在班级,作为德育综合考评、评优的依据,并纳入学生的年度操行评语。违反以上规定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要予以处理。

篇3:H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企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学生公寓门卫制度

1、出入公寓人员凭学生证、校徽、住宿证出入。

2、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必须在晚上九时半以前离开学生宿舍,否则作私自留宿处理。学生在上课、自习期间概不会客。

3、公寓晚间锁门时间:上课期间23时,周末和假期23:3O时,晚归学生须在门卫登记,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但将影响本班级的文明建设,严重者,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出入公寓的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值班人员必须询问和检查。

5、公寓内严禁小商贩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6、在执行上述制度时,遇到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着,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二、学生公寓住宿制度

1、公寓按学生处提供的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名单统一分配学生宿舍。分配时本着年级、系、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划分。

2、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确需调整,需经公寓批准。根据需要,任何人不难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的宿舍调整。

3、学生在学年开学时一次交足住宿费,并在入学时一次交足设备、设施押金,住宿费、押金按学校制定的标准收取。

4、学生公寓不得留客过夜,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外,并处以罚款和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5、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为确保住宿安全,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学生须进行集中住宿并交纳住宿费,拒绝集中住宿和交纳住宿费的学生,公寓一律不做安排。离校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包括被褥等)锁入壁橱,并贴上封条。任何宿舍不准拒绝作为集中住宿的宿舍。未作集中住宿的宿舍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处以罚款并做必要的行政处分。

6、毕业生离校须填写离校通知单,经验收设备设施完好,方可离校否则照价赔偿。毕业生滞留宿舍期限原则上以取档案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间住宿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并要求服从公寓统一安排。

三、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制度

1、学生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门卫登记,对晚归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适当的行政处分,并影响其班级的文明建设。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给予纪律处分。因夜不归宿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4、熄灯就寝后,严禁点蜡,否则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影响其宿舍的文明建设。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尤其禁止男性随意进入女生宿舍。

6、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区举行集体讲演,告示、通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公寓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否则将送交保卫处处理。

7、禁止在宿舍楼进行球类等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8、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漫骂、酗酒。打麻将、赌博、聚众起哄、乱涂乱写、张贴不健康的宣传品和通宵电影、录相广告,严禁观看传播*、淫秽的书刊和音象制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严厉处理。

四、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公寓区公共场所设专人负责清扫;宿舍内卫生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床单、被罩等由公寓负责定期换洗。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文明宿舍标准及评比办法》执行。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一经发现,扣除所在宿舍文明建设分。室内垃圾应倒入垃圾通道。

4、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热器材。违反者,没收器材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注意防火。禁止在公寓内燃火做饭,禁止在公寓内焚烧废纸杂物,违反者

,没收燃具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若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并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公寓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公寓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治安的聚集和宣传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和公寓工作人员有权向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

六、学生公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新生入校时应交一定的设备押金,毕业时视其所用设备设施状况扣退押金。

2、宿舍内设备、设施统一建帐设卡,公用设备设施由室长验收。学生个人使用的由本人负责。调整宿舍时要验收,重新设卡,毕业时经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校。

3、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是人为因素丢失损坏(含报修不及时而引起其他损坏)要按价赔偿(包括修理费)。分不清责任时,应由本室全体人员分担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者,除给予赔偿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宿舍设备、设施每年接受一次检查。

七、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宿舍用电实行定时供电方法,即冬季:每天下午5:00一晚10:30;夏季:每天下午7:30一晚10:30;春、秋季:每天下午6:00一晚10:30。

2、严禁私接电源,学生宿舍不得使用任何超规定用电设施,因超载烧断保险,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技《安全保卫制度》处理。

3、公寓用水:公寓全天候供水。

4、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和其他物品。对浪费水电现象要及时制止。

5、学生应爱护公寓内水电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否则,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公寓经常对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修。

篇4:H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总则

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及休息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把学生公寓办成文明、整洁、温馨的大学生之家,我院学生宿舍实施公寓化管理,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的宗旨,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学院成立公寓管理中心,受学生工作部的直接领导,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均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第三条对于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公寓管理中心将定期上报各系,由各系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奖惩。

第四条凡在我院有正式学籍,并能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可以入住学生公寓,并签订各项住宿协议。毕业或因故退学时,由管理员清点所用公共财物完好无损,手续齐备,方可办理退宿。

第五条住宿同学应按时缴纳住宿管理费,凡故意拖欠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条公寓管理中心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未报到、毕业、休学、出国(已办理退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同学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每一个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大学生。争创文明公寓、文明宿舍,敢于制止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不良行为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为保证公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各项管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见细则)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参照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篇5:H学生公寓管理量化指标体系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因此,学生公寓教育水平、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的高低。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以教育为主,做好学生生活的全方位服务是做好学生公寓工作的根本出路。为切实达到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的,增强各系参与宿舍管理的意识,现对各系参与宿舍管理提出量化指标体系如下:

一、量化项目

⒈系领导、老师深入学生宿舍的情况

⒉各系主管公寓的老师及管理公寓联查情况

⒊日常卫生

⒋学生违纪情况

二、各项分值、主要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系领导、老师深入学生宿舍情况

⒈分值:10分

⒉主要内容:

系领导、老师每月两次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以及内务状况。

⒊评分方法:

①系党总支副书记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次加1分)

②系团总支书记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次加1分)

③系主管公寓老师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次加1分)

④系主任、书记来学生宿舍(每次加2分)

⑤凡在大扫除过程中,系领导、老师深入学生宿舍指导监督学生扫除加5分。

(二)、各系主管公寓老师和公寓管理中心的联查情况即大扫除

⒈分值:30分

⒉内容

每两个星期检查一次,每次各系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动员学生对自己所住宿舍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下午各系主管公寓教师和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

⒊评分方法;

大扫除要求各宿舍应达到优秀宿舍标准。

合格宿舍

此项得分=――――――*100%*30

抽查宿舍总数

(三)、日常卫生检查情况

⒈分值:60分

⒉内容:

管理员每天对各宿舍进行检查。并按优秀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标准评分。管理员每两周上报各斋优秀宿舍总数,合格宿舍总数和不合格宿舍总数,两周内有一天被评为不合格宿舍即为不合格宿舍。

⒊评分方法:

此项得分=(优秀宿舍率*100%*80+合格宿舍率*100%*50)*60%

=(优秀总房间数/总房间数*100%*80+合格总房间数/总房间数*100%*50)*60%

(四)、学生违纪:

⒈内容

①破坏公共财产;

②违章用电或私接电、网线;

③乱放自行车;

④晚归或熄灯之后影响他人休息;

⑤影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⑥男女生互串宿舍;

⑦违章用电。

将违纪同学的姓名、所在室及违纪内容两周之后送到各系,并在量化表中注明。

⒉评分方法:

采取各系按名次倒扣分形式,即违纪率越

底,扣分越少。违纪率从高到低,第一名扣8分,第二名扣7分,第三名扣6分,第四名扣5分,第五名扣4分,第六名扣3分,第七扣2分、第八名扣1分,第九名不扣分。如果在两周内各系违纪都没超过六次,按每次扣一分计算。

每次将以上四项中所量化的得分进行加和,得出总分,即为本系所得分,依据此得分排出各系名次,每两周量化一次,送至学工部及各系。

三、奖励

每一学年末,将该学年每次量化成绩相加算出总评,以此排出各系名次,报学工部审核。其中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附:学生公寓内务卫生检查记分表(2005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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