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标准(客服系统办公室、档案资料室、更衣室、仓库等)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节、假日和晚上时间非工作需要不要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防火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部门的总体防火措施。
2]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3]档案室、更衣室不准使用电暖、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器设备。
4]应该配备灭火器的必须配备,并保证其完好可用。
5]所有客服系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6]清洁工具和垃圾袋不可放在消防通道。
7]保持消防安全门时刻关闭。
8]所有员工都必须知道工作地区灭火器才的位置。
3与客服系统相关的救火工作程序:
1.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2.抢救、疏散着火层的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顾客到达指定的安全区域,准确统计撤离人数,安抚顾客情绪;
3.配合检查是否有顾客尚未撤离,确认商场无遗留人员后亲上商场并通知安防部;
4.撤离楼面时,协助安防部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4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是否报119火警电话;
2.调集力量,布置疏散救护人员、物资之措施;
3.决定灭火、供水、开启应急广播的区域;
4.安排防排烟、停电或继续供电、关闭空调、新风等措施;
5.密切注意商场内一切情况,稳定顾客情绪;
6.检查执行情况;
7.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之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并按其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5救灾领导小组现场任务布置:
1.疏散和救护
1]划定安全区:安防领班划定供疏散人员集合的安全区;
2]疏散:
(1)安防员引导并护送顾客向安全区域疏散;
(2)在安全区域疏散线路上分段安排安防员为顾客指明方向;
(3)安排安防员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4)安排安防员查清是否有顾客仍在着火区域内;
(5)在安全区域内安排安防员负责接待,并安抚顾客情绪;
3]疏散秩序:
(1)第一疏散着火层;
(2)第二疏散着火层以上楼层;
(3)第三疏散着火层以下楼层;
(4)第四从消防通道疏散顾客;
(5)第五从消防电梯疏散行动不便和老弱顾客。
2.扑救要点:
1]在火势能控制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但水带须放到位,以防灭火器扑救力度不够时,用消防水枪扑救
2]扑救时,首先要控制火势蔓延,然后才考虑扑灭;
3]力量布置应首先考虑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防,然后才考虑在周围及上层设防;
4]电气火灾须断电后才可用水枪扑救。
3.消防排烟:
1]指导顾客和员工学会用湿手巾捂住鼻子,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必要时根据当时风向、火势的地形及时排烟;
2]视人员疏散情况关闭部分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
3]隔离并阻止火势蔓延。
4.设置安全警戒:(由保安部落实,客户服务部协同实施)
1]着火区外围:
1)派二名安防员分别负责接应消防车;
2)安防员清除外围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
3)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护好着火区外围秩序;
2]大厦底层/小区出入口: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厦/小区,指导疏散顾客/客户离开;
2)看管好疏散出大厦/小区的物资;
3)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4)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域,维持灭火行动秩序;
3]着火层:
1)严禁应疏散人员进入着火层,,防止趁火打劫、制造混乱;
2)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按秩序撤离;
4]水灾扑灭后:
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5.应急广播:
1]一旦火灾发生,应急广播应配合做好指导疏散、安定人心等工作;
2]广播范围应视火势情况而定,一般只限于着火层和上下一层。
6.设施保障:
1]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令;
2]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等不间断。
7.保持通讯畅通:
以监控室和电话总机房为核心,采用电话联系、对讲机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有效网络,使各级人员正确迅速接受火灾信息,赶至受灾现场。
火警处理流程图
开始
接班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运行不正常
火险报警
通知当
班安防通知工程部修理
通知安防速赴现场
修复未修复
发生火灾火警误报
报警复位
初起火灾重大火灾
组织自救
火险消除
帮助清理现场
消防人员到场
协助救火
火险消险
做好善后工作
调查火险原因
写出书面报告
落实整改措施交班做好记录
结束
篇2: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篇3:X物业辖区消防管理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
1.0目的
加强消防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确保辖区业户生命财产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内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公司总经理任消防负责人,领导全面消防工作并组织消防的定期监督检查。
3.2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日常消防管理和组建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3.3管理处消防管理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实施日常管理、维护和档案管理。
3.4工程部负责日常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3.5品质部、管理处负责消防培训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组织的建立
4.1.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消防责任人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消防组织机构图》,每个管理处应任命一名专职消防管理员。
4.1.2管理处主任根据所辖区域内实际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编制《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4.1.3业户入伙、入住时,管理处房务组应与其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并领取家用灭火器一对。
4.2消防设备设施管理
4.2.1管理处主任根据消防法规和实际需求组织配备消防设备设施。专职消防员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进行登记,填写《消防设备设施清单》。
4.2.2专职消防管理员按《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检查及保养规程》,定期对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填写《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4.2.3对检查保养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通知工程组维修。对重大问题应上报公司和有关单位部门。
4.3消防日常检查
4.3.1安全管理部当班巡逻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巡查内容详见《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检查及保养规程》,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管理班长巡逻记录表》中。
4.3.2管理处主任在重大节日前对公司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4.4消防工作的检查
4.4.1管理处消防管理员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检查和保养规程》定期检查所辖物业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火用电、消防隐患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消防检查记录》中。
4.4.2管理处副主任至少每月抽查一次消防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上述定期检查项目、检查记录和问题的处理情况,检查记录记录在《管理处消防检查记录》中。
4.5存在问题的处理
4.5.1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管理员或经理应及时向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查验。
4.5.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情况,应作以下处理:
a)消防设施损坏,管理处须先行恢复并追究损坏者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b)装修施工违反消防规定的按《装修管理规定》处理。
c)违章使用和更改液化气管道,责令停止改动,关闭气阀并报告液化气管理公司处理。
d)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报有关部门处理。
4.6动火审批
4.6.1需动火作业的班组、业户应按规定要求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交管理处主任审核,消防管理员根据动火级别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
4.6.2管理处消防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动火作业,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作业单位整改或责令停止操作。
4.7消防培训
4.7.1品质部、管理处每年年初制定消防知识培训计划交由管理处主任审核后组织实施。
具体办法详见《员工培训程序》。
4.7.2专职消防员汇同客户服务部,通过张贴和发放消防学习资料、黑板报、宣传栏等形
式每年至少4次,向业户宣传消防知识。
4.7.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
4.8火警火灾处理
4.8.1发生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详见《火警、火灾处理规程》。
4.9消防演习
4.9.1消防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由管理处副经理按《消防演练规程》组织执行,专职消防员应将演习结果形成《消防演习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4.10纠正和预防措施
4.10.1对于在消防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职消防管理员或管理处主任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具体控制办法详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消防设备设施操作、检查和保养规程》LS*JY-WI-4.5-1
5.2《火警、火灾处理规程》LS*JY-WI-4.5-2
5.3《消防演练规程》LS*JY-WI-4.5-3
5.4《防火责任书》LS*JY-BG-3.2-3
5.5《动火作业申请表》LS*JY-BG-4.1-5
5.6《消防演练报告》(无固定格式)
5.7《消防检查记录》LS*JY-BG-4.5-1
5.8《整改通知书》LS*JY-BG-3.1-6
5.9《设备设施清单》LS*JY-BG-4.2-2
5.10《管理处消防检查记录》LS*JY-BG-4.5-2
5.11《护管班长巡逻记录表》LS*JY-BG-4.13-1
5.12消防组织机构图(无固定格式)
5.13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
篇4:物业辖区商铺管理规定5
物业辖区商铺管理规定5
为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和公共秩序,为业主创造舒适、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卫生环境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各商铺必须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如需变更项目,须经出租方及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2、各商铺不得聚众斗殴、赌博、贩毒、吸毒及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各商铺不得从事饮食及食品加工行业。
4、严禁在商铺内从事五金加工等噪音的工作,否则,管理处将没收工具。
5、各商铺须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卫生环境管理条例》门前不得摆放任何商品、悬挂衣物、乱贴招牌及广告;严禁占用通道公共用地。
6、各商铺必须按指定位置晾晒衣物,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位置停放,运送货物的车辆按指定位置进行装卸。
7、各商铺应做好“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明显范围内的清洁,货物包装材料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放内指定垃圾桶。
8、各商铺应聘请具备装修资格的装修施工队进行装修,提供相关装修资料报管理处审批,并严格遵守深圳市装修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墙体结构和水、电、气线路走向,户外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规划装修。
9、各商铺必须服从温馨家园管理处各项管理规定,文明经商,不得欺行霸市。
篇5:物业辖区治安事件处理预案10
物业辖区治安事件处理预案10
刑事、治安案件处理宗旨:
1.立即赶到现场,并用对讲机向领班、主管报告;必要时及时投报110;
2.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派员在周边区域警卫;
3.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域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伤员,应设法救护,但不可挪动现场物品;
4.严禁任何人触摸现场各类物品,以免破坏现场,影响侦查工作;尽可能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5.必要时,进行拍照、录像,协助破案。
(一)炸弹恐吓
1.不管真假,必须严肃对待、慎密处置;
2.立即通知警方及服务中心;
3.除警方或消防人员外,禁止任何人、车辆进入现场;
4.确保所有电梯暂停使用;
5.按照火警路线,协助疏散现场人员;
6.在警方人员未到达前,应视察四周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7.当发现可疑物件时,应立即利用绳索或垃圾箱等障碍物围绕它,禁止任何人接近;
8.检查搜索时,应由外而内、由公共区域到室内,注意:
①开启任何门时,要留心可疑点;
②切勿自行接触或处理可疑物件;
③切勿在现场使用无线电通讯机、闪光灯或开关电器;
④切勿移挪、遮盖可疑物体。
9.接恐吓电话后,应冷静处理:
①不能用语言刺激对方;
②拖延与对方通话时间;
③注意背景、声音、动静、估计对方人数、年龄等情况;
④记录所有对话内容、现场情况等;
⑤用其它方法如书写、手势、动作通知其他员工报警;
⑥千万不要中断对话,采用内紧外松的方法了解并稳定对方。
10.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二)发现可疑物品
1.110报警
2.通知附近秩序维护员到场,关闭对讲机
3.警告任何人不能接近、检查该物品,直至警方到来
4.通知物业经理到场
5.用警告带将可疑物品隔离
6.协助疏散人群,封锁现场,指挥交通,以便紧急车辆尽速到场;
7.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三)自杀或企图自杀
1.应尽快通知警方及服务中心;
2.保护现场,避免任何人触摸现场物品,包括自杀者所用的器械,药物等;
3.任何人不得开关现场各类电器,以免破坏证据或发生危险;
4.如自杀者利用煤气自杀,应按泄漏气体事件予以处理;
5.如自杀者尚有生还可能,应一边拔打120救护电话,一边由专业人员现场急救;
6.当警方调查完毕后,应通知有关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事先做好录像、拍照取证工作;
7.如遇企图自杀者,首先应稳定其情绪,根据现场条件见机行事设法救助,同时报警救援;
8.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①处事要冷静;
②如了解到自杀者曾服药物,须向警方及救护人员说明。
(四)偷盗、抢劫
1.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并立即发出信号,通知各岗位秩序维护员人员;切毋轻易接近罪犯,确保自身安全;
2.若罪犯正在企图作案时,应间隔距离暗中观察,不要惊动,并尽快设法通知领班布置合围,捉拿现行;
3.可能情况下,及时报警,请求警方到场处理;
4.若罪犯正在行凶时,须智勇双全,一方面尽力制止不法行为,一方面大声呼叫邻近秩序维护员协同擒获;
5.若罪犯正在逃跑时,应迅速用对讲机呼叫各岗秩序维护员(尤其是门岗秩序维护员),讲清罪犯的外貌、衣着、特征及人数等,如有凶器,要特别提醒防备;
6.对现场或在追捕中罪犯所留下的遗物,千万不可自行处理,以便警方取证处理,必要时,进行拍照、录像。
(五)发现可疑分子
1.先观察,后盘问,注意对方的神态、动作、衣袋等,如有异样,及时通知领班,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
2.对确认可疑的人员,要严密监视、暗中观察,通知各岗位协作防范,防止其破坏或造成其它意外事故;
3.若发现可疑分子与警方通缉的三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通报警方或将其押送派出所;
4.对一时无法确认的可疑人员,要注意派专人跟进及掌握其去向、目的,直到弄清来由和身份为止;
5.处理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自身的安全。
(六)发现易燃、易爆物品携带者
1.发现携带者,先进行规劝,宣传消防管理条例,讲明携带此类危险品进入的危害性;
2.如业户临时需要存放的,秩序维护部在确认没有危害的情况下,可在检查登记后在指定地点作保护性寄存;
3.如施工人员因作业需要携带入内,必须经物业部办理许可手续,并由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在作业区域监护的情况下,方可登记入内;
4.随时关注该等物品的管理情况,确秩序维护员全;
5.原则上物业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私自堆放,或未经许可携带入内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打架
1.在值勤中(及业户投诉)发现业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①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②将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③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④如有伤情,轻伤可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报案,重伤或流血严重时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送伤员到医院去时,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或警方决定,费用由当事人自理,秩序维护部只从社会公德角度出发协助。
3.迅速报告主管,由主管报告管理部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必要时及时致电110报警。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恶语相向。
5.如对物业设施的损
害,应作记录,拍照备查,并由当事人签字;如有警方在场,由警方作勘察报告。
6.填写《事件报告》上报。
(八)强奸非礼
1.问清地点、当事人安危,向110报警;
2.通知当值安保负责人前往,尽量安排一名女同事陪同;
3.了解事件情况,保持现场直至警方到场;
4.协助警方处理;
5.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①不得将受害人资料及事件过程向与事件无关的人透露;
②不可向任何人发表此事件的消息或个人意见。
(九)恐吓勒索
1.记录客户受何种勒索;
2.如当事人要求代为报警,则致电110;
3.协助警方处理;
4.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十)偷车
1.严格按照停车场管理规定控制车辆进入,凭证停放;
2.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
3.记录被偷车辆车牌、颜色及型号等;
4.留意窃贼人数、样貌、衣着及是否携带武器,有无驾车逃离及车号;
5.注意逃走方向,报警110;
6.协助警方查证;
7.通知车主;
8.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①注意安全,切勿自行拦截;
②切勿移动现场证物及窃贼遗物;
③核对车主物证准确方允许车辆通行。
(十一)跳楼
1.了解过程后立即致电110报警(提及现场状况);
2.秩序维护员及主管迅速到场处理;
3.封锁现场直至警方到达,协助维持秩序,疏导交通;
4.协助找出伤者或死者亲属或居住地址;
5.协助警方寻找证人;
6.通知经理,必要时调度服务中心人员跟进处理;
7.填写《事件报告》呈交服务中心。